4月29日
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釋出《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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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滁金管委〔2024〕1号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不斷提升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長三角“一網通辦”服務水準,更好地支援繳存人住房消費需求,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标準》等相關規定,現就優化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1.取消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戶籍限制。職工在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再提供購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職工在異地購房與在本市範圍内購房提取政策保持一緻。職工購買自住住房資金不足的,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自願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互相支援購房,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執行,請你中心認真貫徹落實。
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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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編輯:高潔 趙辰星
責編:鄭孝榮
主編:張樹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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