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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完黑幫片,就騙88人去高棉從事電詐,一男演員被判刑18年

作者:話匣子FM

曾在台灣電影《角頭》(角頭通常指地方或黑幫頭目)中擔任臨時演員的李振豪,勾結他人誘騙88人到高棉,并賣給當地詐騙集團,借此獲利。

演完黑幫片,就騙88人去高棉從事電詐,一男演員被判刑18年

李振豪,資料圖

2023年4月,台灣地區的地方法院判處李振豪有期徒刑18年,同案其他共犯各判刑11年到16年6個月不等,可上訴。該案經過上訴,法院于今年4月30日判決部分同案被告撤銷改判,但李振豪的部分上訴被駁回,依舊判處有期徒刑18年。

5月2日,話題#男演員騙88人到高棉進行電信詐騙#一度沖上微網誌熱搜第一,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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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判決,李振豪參演電影《角頭》後,單獨成立了片中黑幫同名組織“東新會”,并在疫情爆發前于台北市中山區經營夜總會,但因為疫情沖擊造成生意不佳,決定從事人口拐賣。

判決書顯示,李振豪等9人組成的人口販賣組織,以每個人1.7萬至1.8萬美元的價格,将受害者販賣至高棉當“豬仔”。該人口販賣組織有着嚴密的組織架構,組織成員會先将被誘騙來的受害者安置在旅館内,等簽訂好雇傭協定之後,立刻交由高棉人蛇集團接手,将受害者送進高棉詐騙園區,将其非法拘禁并強迫其從事電信詐騙。自2021年11月初到其落網之時,不法獲利初步估計超過1200萬新台币。

據檢方指控,李振豪自2021年11月起,與高棉“八爺”“筱白白”等人共同組建欺詐、人口販賣組織,利用社交平台刊登高棉博弈、遊戲客服等招聘廣告,以高額薪資、輕松貸款、可協助清償小額債務等内容,誘騙失業、高額負債等年輕人前往高棉。抵達高棉後,其組織成員會強迫受害者替高棉電詐集團從事電信詐騙工作,若不從或業績不佳,便會遭到毆打、電擊等折磨。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振豪等9人正值青壯,有以正當工作謀生之能力,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為擷取高額利益,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惡性重大。其中李振豪等4人全部否認所犯罪行,還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林晉宇等5人雖坦承所犯罪行,但仍有避重就輕,難認有深切檢討之意。

聽聞李振豪被判刑的消息

有網友在社交媒體留言表示

“臨演立馬變紀錄片主演”

演完黑幫片,就騙88人去高棉從事電詐,一男演員被判刑18年

上海新聞廣播綜合自上觀新聞、紅星新聞、觀察者網、網友評論

編輯:陳雯

責任編輯:嚴萍

演完黑幫片,就騙88人去高棉從事電詐,一男演員被判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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