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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原則當要求,再談“混”與“怨”

作者:愛與幸福
别把原則當要求,再談“混”與“怨”

别把原則當要求,再談“混”與“怨”

文:鄭委

沒有什麼樣的成人願意"混"和"怨",沒有什麼樣的父母願意看到自己的孩子“混”和“怨”。

我剛剛查過字典,“混”的意思是:“苟且度過”,“苟且”的意思是“隻顧眼前,得過且過”。在愛與幸福裡,這樣的人不少。

“怨”的意思是:“不滿意,責備,怨恨”。在愛與幸福裡,這樣的人不多,最起碼表面不多。

成人世界“混”和“怨”的人大有人在,可悲的是,孩子世界“混”和“怨”的人越來越多。可笑中透着可悲的是,很多“混”和“怨”的成人每天努力引導、教育着孩子們“不要混,要進取!”,“不要怨,要成長!”。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非要施于人,要麼先改自己讓對方相信,要麼讓自己和對方深陷痛苦,無法自拔。

今天這篇文章,對成人,對孩子都有意義。

幫助這兩類人,其實特别難!特别難!特别難! 但,難也要做啊!

幫他們很難,更難的是可能得不到他們的認同,幫助初期得到的可能都是懷疑、對抗、質疑、試探、甚至是诋毀和謾罵。

幫扶成功還算心裡有個安慰,如果幫扶不成功,你可能成為他們心中永遠的陌路人甚至是敵人。

寫到這裡,突然覺得自己這些年做了那麼多成功案例,做得很悲壯,突然覺得這些年得到很多質疑很應該,既然選擇了就唯有自己成長。因為,總要有人去做這樣的事情吧。

“混”的人實際上是不負責任,深層次的含義其實就是内在缺少力量去突破自己,如果這樣的人内心不想“混”卻沒有力量擺脫現狀是特别讓人心疼的,成人如此,孩子亦如此。

如果這樣的人無所謂了,其實是把自己想好的那顆心深深地隐藏了起來,更讓人心疼,隻不過能夠心疼到他們的人少之又少。

讓“混”的人擺脫困境,非施加外力不可。

外力又分兩類,一類是“混”的人被動攤上大事了,不得不擺脫自己營造的舒适區而走出來,走出來有兩種形式,或“怨”或“成長”;

另一類是有人主動願意幫助“混”的人打破現狀,給他力量,但這也必須具備兩個條件,有人願意還要是高能量的人,“混”的人願意信任,缺一不可。

對待“混”的人,就是要有原則。

但是他們往往把原則當要求,對抗成長,怎麼辦?等待時機去幫助,或者創造時機去幫助。溫暖在前,原則在後,找準時機,給予力量。幾句話說出來容易,真要去做,要有足夠的耐心,足夠的愛,足夠的力量。

“怨”的人實際上是逃避責任,因為怨了别人,就可以不直面自己而不讓自己痛苦了;怨了自己,就可以不去做出改變,以後出問題讓自己怨就可以了。“怨”很簡單,”成長“很難。

其實怨的人是沒有力量去解決自己遇到的問題,怨的人内心世界是沒有真正的“自信”的,更為深層次的去看的話,所有“怨”的人,都在用“怨”的方式索取着溫暖,索取着了解,索取着愛和力量。

别把原則當要求,再談“混”與“怨”

這都源于他們曾經的過往中,“溫暖的愛和相信的力量”體驗得太少,獲得太少的緣故。

是以,對于我來講,越是抱怨的人越需要有更大的力量去愛他們,去相信他們。盡管這更難。曾經有人質疑甚至诋毀我,剛開始我也抱怨他們,慢慢的在自己不斷地改變和修行的過程中,發現其實抱怨我的人比我痛苦多了,他們除了”怨“還能怎麼辦呢?

慢慢的,我發現我了解了他們,我自己卻更加充滿愛和力量。是以我總是感謝那些“怨”我的人,不但感謝還願意随時給予他們幫助。“怨”的人太需要愛了!他們不自知,是以改變起來太難了。這其中,怨别人的人自己還好受點,他們隻是讓别人不好受而已,最難過的是“怨”自己的人,這樣的人更加痛苦,更加需要幫助。

對待“怨”的人,就要有原則,原則有兩個,其一,“接納他們的怨,接納到讓他們不好意思,再給他們力量”。這需要極其強大的内心的人和極其溫暖的環境才可以做到,一般的人和一般的環境很難做到。

其二,用“内在愛的力量”讓他的“怨”發不出來轉化為能夠讓他們自己成長的痛,或者讓他們承擔“怨“的後果,讓他們不要再怨,去看見自己缺愛的現狀,去尋找愛的溫暖和自信的力量。

幫助“混”和“怨”的人都特别難,前者的難在于要有充足的耐心并願意主動幫助,走進他們的内心世界,讓他們内心掀起漣漪,然後讓力量由外而内的散發出來。

後者的難在于敢于去堅持原則,不怕“怨”的人鬧和折騰,用愛的力量接納他們的鬧和折騰。

但是對于這兩類人來講,有原則地對待他們,他們會把“原則”當“要求”而産生對抗。

這需要幫助者要有巨大的耐心、智慧和力量,不在乎結果隻去愛,也就是“不希望對方好,隻要對TA好”,對TA好不僅僅是溫暖TA,也包括有原則地對待TA,讓TA的負能量轉為成長的痛,順着痛去尋找生命的綻放和生命的意義。

别把原則當要求,再談“混”與“怨”

這幾天有幾個人發微信問我:“鄭老師,學習愛與幸福理論就不能學其它理論了嗎?”聽到這樣問,我有些詫異,慢慢翻看各個微信群,我知道大家為什麼這樣問了。我本身自己定位就是一個教育工匠,這麼多年來我用“聽得懂,可操作,有效果,有出處”這十二字方針,緊扣中國傳統文化,利用自己“理工科”的特點,在實際操作中總結歸納出“愛與幸福理論”。也就是說“愛與幸福理論”出自于很多理論,隻是它系統、簡單、易于了解而已,我自己還沒有自大到說”學愛與幸福理論不能學其它理論“。這些都是大家的誤讀和誤傳。為什麼有這樣的誤讀和誤傳呢?我想說幾句。這也是我今天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的目的。

[微風]1、愛與幸福大家庭是一個大的教育社群,是一個環境而已。這個大家庭沒有組織,沒有管理,沒有制度,沒有級别,是一個一個個人組成。維系這個環境的核心就是“愛”和“信任”,愛産生溫暖,信任産生力量,當這個環境越來越溫暖和有力量的時候,才能幫助更多的人去感受溫暖擷取力量。大家共同維護這個環境特别重要。因為愛與幸福大家庭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當你把它當作是自己的時候,我想你的收獲會最大。對于我個人來言,愛與幸福的環境建設是我最重要的工作。現在我們做的所有的事都是為了讓愛與幸福的環境更溫暖更有力量。

​[微風]2、愛與幸福是什麼?這一點每一位愛與幸福的家人都要明白。愛與幸福是一套基于中國傳統文化,聽得懂,可操作,有效果,有出處的理論;它是一個平台,平台上有一群人,一堆事;遇到的每個人每件事都是幫助我們内觀自己,了解自己,直面自己,接納自己,成長自己,讓自己的生命如花般綻放的;最終的目的是沉澱出一批為國家,為社會,為他人,擁有大情懷的小人物,幫助更多人去幫助别人。

​[微風]3、最近,大家在傳的”學愛與幸福不能學别的理論“是誤傳,正确的意思是:

第一,愛與幸福過去的十年的環境建設注重于“無條件的溫暖”,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愛的環境,這值得我們每一個人驕傲。但是“無條件的溫暖”對于“混”的人會更加“混”,對于“怨”的人沒有原則,助長他們更“怨”,對于很多“受害者模式”的人沉浸在溫暖中不願走出來不斷地索取,這會讓愛與幸福的大家庭環境變得越來越差,也就是說“水出問題了,所有魚都不會有好的結果”,是以愛與幸福要發生一場變革,不僅要讓愛與幸福更溫暖,也要讓愛與幸福更有力量,“持續無條件,加強有原則”成為了我們必須要改進的方向。

第二,針對兩類人,要加強原則性,首先對于“不斷付出但個人沒有成長的人,尤其是一些所謂的名人和核心付出的人”,這是更可怕的“混”,其實是在變相地尋找價值,逃避成長,這對于個人和家庭都是很不利的,對待這類“混”的人,我們要主動要求他們成長,如果不願意,請他們“不要付出去成為普通學員——要麼不幹,要麼成長,離開愛與幸福也可以”,其次對于“在愛與幸福中抱怨、诋毀并影響别人成長的人,請尊重愛與幸福,或者尊重你所宣傳的理論體系,我想沒有任何正宗的理論體系會去诋毀别人。這樣的人要麼選擇在愛與幸福學習,要麼選擇其它理論學習——要麼成長,要麼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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