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電視劇《慶餘年》第二季播出
網友發現
卻有人打着該劇的旗号
直播兜售網盤資源
疑似該劇資源被洩露
據了解
不少“慶餘年2搶先看”的直播間
存在很高的相似度
背景或是《慶餘年》第二季的海報
或是網盤、盜版網站的頁面
有“主播”表示
“這是官方的搶先看名額
名額有限”
“現在沒有全集
可以搶先看十集”
甚至還有“主播”表示
“先把第二季看完
第三季已經在拍了”
在某直播賬号的粉絲群裡
群主杜絕了網友之間的交流
開啟了“全員禁言”的狀态
有的“主播”在群裡發出一張印有二維碼
寫着“《慶餘年2》1~32全集搶先看”
字樣的圖檔
也有主播分享了
一張有二維碼的網盤圖檔
提示“内部資源,禁止外傳”
記者遵循“主播”的指引
結果卻發現這些二維碼
實為砍單連結
掃碼顯示“幫XX砍掉了25元”
讓人哭笑不得
4月8日、9日
慶餘年官方微網誌曾連續回應稱
發現部分網絡平台大量傳播
所謂“《慶餘年》第二季送審劇集内容”
并發現有圍繞劇集
編造和杜撰大量不實消息的情況
經核查
網絡流傳的所謂連結均為
廣告引流、釣魚等不實連結
假連結是否構成對劇方的侵權?
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合夥人郝紅穎介紹,版權方(劇方)享有包括影視劇海報、劇集截圖在内的著作權,如果未經許可在直播中使用影視劇的海報、劇集截圖等,則侵犯了劇方對該等海報、劇集截圖享有的版權。
劇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向直播平台投訴、要求删除侵權内容,以及對侵權者進行法律追究,要求賠償等等。“直播者雖然并未直接分享《慶餘年》第二季的劇集内容,但他們打着該劇的旗号,通過虛假宣傳誘導觀衆加入粉絲群,并分享非劇集内容的廣告、引流連結,主觀上具有攀附《慶餘年》的故意,客觀上易使相關公衆産生誤認,涉嫌虛假宣傳和誤導觀衆,進而損害了《慶餘年》第二季劇方的聲譽和潛在利益,也可能構成其他違法行為。”
被騙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郝紅穎認為,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如經營者欺詐,消費者有權要求返還1元,并要求賠償。
但如果這本身就是一場騙局,騙子從拿到錢的那一刻就從未想過還錢給消費者,是以真正維權時,想要拿回這1元也不會容易。而且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明知影視資源銷售價格極其低廉,且根據常理,影視劇集熱播期間,劇方通常不會授權他人販賣影視劇集資源,消費者其實往往知曉其購買的所謂“資源”并非正版資源,或并非所述影視劇集資源。
在消費者明知商品存在虛假宣傳等問題的情況下,仍購買商品并主張獲得賠償,因消費者此時未陷入認識錯誤,消費者的賠償訴求存在無法得到法律支援的可能。
提醒大家:
切勿點選、購買、分享這些資源連結
通過合法平台觀看影視劇集
尊重保護知識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