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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利得稅:2024年企業申報指南及截止期限

作者:聚德知識産權

從去年四月起,香港的企業在收到利得稅稅表之後,必須同時送出相應的審計報告,稅務局不再接受沒有實際收入(俗稱“零申報”)的送出。

對于新注冊的公司,稅務申報時間為3個月。從第二财政年度開始,有三個截止日期:4月30日、8月15日和11月15日。

香港利得稅:2024年企業申報指南及截止期限

注:具體的延期申請日期如下,取決于稅表的類型。

一香港利得稅概述

利得稅是香港稅收體系中的主要稅種。這種稅收基于"地域來源原則"來征收,亦即隻有那些在香港境内産生或者源自香港境内經營的利潤需要繳納利得稅。相反,若利潤來源于香港以外,則通常無須繳稅。

利得稅的兩級制稅率

香港目前實施的是兩級制的稅率結構,分别适用于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有限公司:

前200萬港币的利潤,稅率為8.25%;

超出200萬港币部分的利潤,稅率為16.5%。

無限公司(獨資或合夥企業):

前200萬港币的利潤,稅率為7.5%;

超出200萬港币部分的利潤,稅率為15%。

利得稅減免:

香港政府在2024年的财政預算案中宣布了對2023/24課稅年度利得稅的減免措施,但最高額度限制在3,000港币。

二利得稅報稅表發放概覽

香港公司的利得稅報稅表發放時間取決于公司的業務狀态,以下是三種主要情況:

1.新注冊公司:新公司成立後18個月左右會收到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

2.持續營業的公司:對于已經持續營運的公司,利得稅報稅表會在每年4月的第一個工作日批量發放。

3.特定情況的公司:如果公司尚未開業、已停業未重新營業,或業務所在年度未産生應課稅利潤,稅務局通常不會要求該公司每年送出利得稅報稅表。若稅務局在在覆查納稅人的潛在稅項責任時,仍然會向這些公司發出利得稅報稅表,納稅人必須依照規定填寫報稅表。

香港利得稅:2024年企業申報指南及截止期限

利得稅稅表樣式

三利得稅表與審計報告的關聯

對香港公司而言,利得稅的申報和審計報告有以下幾種情形需要注意:

1.定期進行審計的公司:

這些公司的運作不會受影響。它們隻需確定每年定時完成審計報告,并在規定的期限内向稅務局送出即可。

2. 以往零申報但有營業的公司:

對此類公司來說,影響較大。如果在今年收到利得稅表,必須進行審計,包括補齊過去缺失的年度審計報告,并送出給稅務局完成稅務申報。

3.實際未進行經營的公司:

1)長期不營運的情況:

如果公司自成立以來未有任何經營活動,且未來也不計劃開始營運,可以向香港公司注冊處遞交一份“不活動公司”聲明。一旦被視為休眠公司,即可向稅務局申請免除記賬、審計和納稅的義務。但請注意,這時公司不能進行任何業務活動,如投資、簽署合同等,并且在公司注冊處會被标記為休止狀态。

2)暫時不營運但計劃恢複的情況:

對于計劃在未來某個時點恢複營運的公司,則需委托持牌會計師準備一份“無經營活動的審計報告”。之後,将這份報告連同利得稅表一起送出給稅務局。

四正常營運香港公司審計資料清單

1.公司基本資料

如果是首次進行審計,提供公司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NNC1、公司章程。

如果不是首次審計,提供上一年度的商業登記證、NAR1、公司章程以及變更檔案(如有)。

如果補回之前年度做審計,提供從成立日起至今的所有公司檔案,包括公司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NNC1、公司章程、NAR1、變更檔案等。

2.銀行單據

銀行月結單。

所有月結單上有關進支的每筆收付款通知書、存款單或支票存根,包括做賬的次年度的頭1-2個月的月結單。

3.票據

購銷部分

銷售部分:提供所有本公司出具的銷售發票(invoice)和合同。

采購部分:提供所有開立本公司的購貨發票(invoice)和合同。

費用部分

提供各項費用的收據或發票,如辦公費、電話費、運費、速遞費、差旅費、車船費、交際費、廣告費等。

對于工資費用,需提供員工工資合同、員工簽收單以及員工身份證。注意:香港的稅收政策中有薪俸稅,年薪不超過13.2萬港币時免交個人所得稅。

租金費用,提供租賃合同或協定、收據或發票。

固定資産

提供購買時的發票或收據,如辦公裝置、汽車、房産等。

投資相關檔案

4.當期的财務報表

五審計流程

主動做審計(沒有收到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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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利得稅稅表後做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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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利得稅報表時,應迅速安排會計專家進行核算和申報工作。這樣做有助于保持企業的稅務合規,并避免潛在的遲繳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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