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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你走進漫威簡史(1939-2019)

作者:奔跑的麥克瘋

1922 年 12 月 28 号,紐約市。

聖誕節過後,一場大雪席卷而來,街上的行人紛紛縮起脖子,立起衣領,把耳朵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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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突如其來的狂風,差點把人行道上的一位女士吹倒,還害得一位先生狼狽地跑到馬路中間去撿帽子。

一場暴風雨襲擊了整個美國東岸,雨雪交加,傾盆而下。

在曼哈頓的一間小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裡,一對夫婦完全沒有心思,去在意如此惡劣的天氣。

因為這一天,他們迎來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他誕生在美國一個極為特殊的時期,一戰的動蕩剛剛退去,過不了幾年,接踵而至的就是百年一遇的大蕭條——這對夫婦、這個小小的家庭,也将陷入窮困潦倒的境地。

而此時的他們,還沉浸在新生兒降臨的喜悅當中,他們給他起了個名字,叫斯坦利 · 馬丁 · 利伯(Stanley Martin Lie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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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并不熟悉這個名字。

人們更熟悉的,是他的筆名——斯坦 · 李(Stan Lee)。

一個用紙筆創造出一整個世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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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能阻擋一個超級英雄的誕生。

2019 年 3 月 1 号,一本關于斯坦·李的傳記中文版《漫威之父斯坦 · 李》(Stan Lee: The Man Behind Marvel)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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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24 号,《複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在中國大陸上映,比北美提前了兩天。

導演喬 · 羅素(Joe Russo)确認,這會是斯坦 · 李最後一次,在漫威電影中客串出演。

在很多人心目中,斯坦·李就是漫威的化身,是一手創辦漫威、讓漫威一飛沖天的幕後英雄。

而當你看完今天的漫威簡史,你會發現真實情況比你想像得要複雜得多。

原來,你是這樣的漫威。

讓我們回到故事的一開始,回到斯坦 · 李和漫威相遇之前的時光。

一、買得起書,上不起學

斯坦 · 李的父母是羅馬尼亞的猶太人。在世紀之交的幾十年裡( 1875 – 1924 年),随着歐洲迫害猶太人的程序愈演愈烈,270 萬猶太人從歐洲流亡到美國,他的父母就是其中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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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李一家四口

20 世紀初,紐約的服裝行業需要大量的勞工,斯坦 · 李的父親順勢入行,在一家大衣店做剪裁的勞工,1922 年結婚,同年生下斯坦 · 李,1931 年生下第二個孩子拉裡(Larry)。

斯坦 · 李 7 歲那年,美國股市崩潰,大蕭條拉開序幕,而斯坦·李父母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也成了過往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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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蕭條中的失業者

“我最早的記憶,就是爸媽在家裡商量,如果付不起下個月租金了,該麼辦。”

斯坦 · 李從小目睹了父母為了錢的問題,日複一日的争吵。

記憶中唯一溫馨的時刻,就是周日晚上,一家三口圍坐在收音機旁,聽着美國廣播公司(ABC)的口技藝人和木偶搭檔表演的滑稽短劇。

小小的斯坦 · 李看着媽媽在狹小的廚房裡做飯,看着爸爸去四處搜刮招聘廣告,白天奔波一天,晚上回到家,滿臉的失望和沮喪。

“他們從來都不能好好地相處。”(They never got along.)

媽媽低下頭,向自己的姐妹借錢,全家換到了更小的廉租房,

斯坦 · 李每天隻能睡在沙發上,唯一的窗戶正對着對面樓房的磚牆。

“我永遠都看不到,别的孩子是不是正在街上玩棍子球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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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的斯坦·李

因為生得弱小,他在學校裡還經常遭到大孩子的欺淩,他沒交到什麼朋友,是以他經常一個人在家讀書。無論走到哪裡,他都會随身帶一本書或雜志,甚至會邊吃早飯邊看書。

“很多時候,我隻能借讀書,來逃避生活中的苦悶和憂傷。(It was my escape from the dreariness and sadness of my home life.)”

從記事開始,斯坦 · 李就自己在本子上塗鴉,“我經常先畫一條地平線,然後往上面添一些小火柴人兒,再給自己編一些小故事出來。”

在學校裡,斯坦 · 李由于成績優異,跳到了更高的年級,但是周圍都是比他大的孩子,他很難融入進去,總是孤零零一人。

“我總覺得自己像一個局外人。”(I was always something of an outsider.)

小時候的斯坦 · 李最喜歡看電影,他愛看《羅賓漢曆險記》和《叢林之謎》,他渴望銀幕上讓他目眩神迷的世界。

“那是我渴望栖身其中的世界,哪怕隻能在想象中過把瘾也好(worlds which I longed to inhabit, if only in imag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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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斯坦 · 李

現實是冷峻的。1929 年,美國失業率是 3%;到了1932年,失業率飙升到 24%。對于斯坦 · 李一家,保住出租屋,保住這個家,已經是一個奇迹。

到了高中畢業的年紀,家裡真的拿不出錢來供斯坦 · 李念大學,他隻能像其他幾百萬個青少年一樣,去找工作。

他去電影院裡當引座員,去牛仔褲制衣廠裡做勤雜工,給名人寫訃告。1939年,這個連續工作了 3 個月的年輕人,通過他所能找到的一切工作,賺到了 150 美金,那一年,是大蕭條最嚴重的一年。斯坦 · 李畢業幾個月後,希特勒入侵波蘭。

父親依然失業,而斯坦 · 李必須扛起這個重擔。

青少年時期的動蕩強烈地影響了他的價值觀:

“我心裡始終有個聲音告訴我:我還不夠成功。(Part of me always felt I hadn’t quite made it yet. ”)

這個極度敏感、渴望被人認同的小夥子,即将踏上一條他從未想過的道路。

在旁人眼裡,他在這條路上,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

而隻有他自己清楚,在這條路上,他不堪回首的一切,隻會更多。

二、30 年代:走後門,進漫威

“你好,我叫斯坦 · 利伯。”

“歡迎你加入我們。”及時漫畫公司的主編喬 · 西蒙(Joe Simon)站了起來,伸出手去,歡迎這位 17 歲的小助手。

一周 8 美元的薪水,斯坦·李需要它,家裡人更需要它。

當然,他也同樣需要家裡人——找找關系,走走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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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 · 古德曼

這家公司的老闆,名叫馬丁 · 古德曼(Martin Goodman),他的妹妹,嫁給了斯坦 · 李的表舅,也就是他媽媽的表弟(Robbie Solomon)。

媽媽站在一個大廈門口,語重心長地跟他舅說:孩子想當編劇,苦于找不到門路,在褲子工廠裡的工作還給弄丢了,還請他舅想想辦法。

表舅答應得倒是挺痛快,轉身就帶孩子進了公司:

“這是我大侄子,你們能給他找點兒事兒幹不?”(This is my nephew, can you find something for him to do?)

原來這位表舅,不僅是老闆古德曼的妹夫,同時還是他手下的發行經理——古德曼老闆很喜歡用“自己人”。

按輩分講,斯坦·李應該算是他的“妹夫的表姐的孩子”,好歹也可以叫一聲“親戚”。

這位古德曼老闆,一向很清楚自己要什麼,隻不過大多數人不敢像他那麼明目張膽罷了。

早年間,古德曼就是幹雜志出版的,他有一條非常簡單粗暴的公式:“如果你有一部作品走紅了,那就如法炮制(add a few more),這樣保準能掙大錢。”

做文摘雜志的時候,古德曼會一聲不吭地把别家雜志上的故事扒下來,直接印到自家雜志上。

1939 年,古德曼在紐約成立了及時漫畫公司(Timely Comics),它是漫威漫畫公司的前身(以下統稱為“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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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Logo的演變

那時候的“漫威”,并不會專心做什麼超級英雄漫畫,因為古德曼隻有一個原則:什麼賺錢做什麼。

那時“漫威”公司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廉價、低俗的男性雜志、男性漫畫。

封面必須抓人眼球、暴露、挑逗,最好有半裸的女人;

題目裡要有“神秘傳說”(Mystery Tales)這樣半遮半掩的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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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情色小說到冒險故事,從少女迷途到犯罪科幻,反正 10 美分一本,男人愛看的幾乎什麼都做。

直到斯坦 · 李到來的 1939 年,風向變了。

兩個業餘的漫畫家在美國聯合出版公司(後來與 DC 公司合并)出版了第一期《超人》漫畫,引爆了整個漫畫市場,1939 年初,獨立發行的《超人》漫畫賣出了 90 多萬冊。

跟超人相關的報刊連載、廣播劇、連環畫、卡片徽章、金屬玩偶……讓出版商賺了個盆滿缽滿。

古德曼老闆怎麼能不羨慕呢?

1939 年 8 月,古德曼推出了第一期《漫威漫畫》(Marvel Comics #1),主角是海王納摩(Namor)和初代霹靂火(The Human Torch),為了降低風險,古德曼甚至沒有成立漫畫部門,而是外包給了連環畫制作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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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沒想到,這第 1 期上市 1 個月,就賣出了 8 萬多本,最終銷量是 80 萬冊。嘗到甜頭的古德曼怎肯罷休,他決定自己組建團隊,雇畫師和編劇。

“快,給我弄出下一個超人!”(Find me the next Superman!)

古德曼找到了經驗豐富的自由職業者喬 · 西蒙,給他開出了每頁 12 美元的價格。

西蒙還帶來了一位名叫雅各布(Jacob Kurtzberg)的年輕畫師,曾參與過卡通片《大力水手》的制作,他創作作品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結舌。

後來,雅各布開始用新的筆名為漫威創作,那個讓斯坦 · 李一輩子都無法釋懷的名字——傑克 · 科比(Jack Ki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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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 · 西蒙與傑克 · 科比

西蒙和科比的雙人組合,開始全力為公司打造新的作品,“每一部分,都是我們兩個人共同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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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 年,二戰正在進行當中,12 月 20 号,漫威推出了第一期《美國隊長》,西蒙和科比知道,他們得給這個愛國英雄配上一個大反派,于是希特勒就出現在創刊号的封面上。

在畫稿的底部,原本的名字是“超級美國人”(Super American),直到最後,西蒙改了主意,擦掉了這個名字,換成了“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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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士兵朝隊長開槍,卻是白費力氣。隊長用一記強力的右勾拳,把希特勒猛擊在地。這期漫畫不負衆望,銷量直逼《超人》, 100 萬冊。

有更多的題材要做,更多的故事要編,忙不過來的西蒙和科比,開始給他們的小助理“加碼”了。

從一開始,斯坦 · 李做的小助理,頂多算一個領工資的學徒:

他要給畫師灌上墨水,幫老大們跑腿去買個三明治,

大多數時間,他要麼在倒煙灰、拖地闆,要麼在小心翼翼地擦掉畫稿上的鉛筆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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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廬的斯坦 · 李從不覺得煩悶,相反,他一邊做,一邊學。

為了吸引老大們的注意,斯坦 · 李經常在辦公室裡吹笛子,專心創作的科比讓他搞得非常煩躁,抄起個東西就往他身上扔,西蒙在旁邊看熱鬧,被他倆逗得哈哈大笑。

有時候實在忙不過來了,他們就把一些漫畫裡的對話框“氣泡”,留給斯坦·李來填充。

很快,《美國隊長》的第 3 期,就是斯坦·李編劇的故事,那也是他第一次用上 Stan Lee 這個筆名。時不時的,他開始接到一些漫畫故事的正式編劇任務。

總體上講,這兩個忙不過來的師父,對這個上手很快的小徒弟還是滿意的。

然而好景不長,很快,斯坦 · 李就發現了師父們的“小秘密”。

三、40 年代:19 歲,當主編?

斯坦 · 李一直很納悶:師父們中午吃飯都去哪兒呢?為什麼老不帶着我?

他悄悄地尾随着二人,想要一探究竟,可是師父們的反跟蹤能力也不弱,每回都能把他給甩掉。

直到有一天,西蒙大意了,二人鑽進酒店房間的時候,讓随後奪門而入的斯坦·李抓了個正着。

原來,西蒙和科比二人,禁不住 DC 公司(創作出超人、蝙蝠俠、神奇女俠、閃電俠的漫畫公司)的高價誘惑,開始利用“業餘時間”為 DC 兼職畫漫畫,周薪可以達到 500 美金,對比一下斯坦·李的月薪 8 塊,這是個不得了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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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在公司附近租了個酒店房間,利用午飯和下班時間,拿這裡當工作室,做起了兼職生意,為漫威的死對頭創作。在當時,這算是行業内一個公開的秘密,很多創作者,都在為其他公司暗箱“服務”。

西蒙讓斯坦·李為他們保守秘密,但是很快,斯坦·李也成了小旅館的常客。

“他非要硬插進來一腳。”

幾天以後,老闆古德曼就對二人下了逐客令。

“你們給 DC 漫畫公司幹活,就是對我們不忠,你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

最後通牒的具體内容是:等他倆完成第 10 期《美國隊長》後,他們就會被解雇。

隻是下逐客令的那一天,“斯坦不見了”。

科比覺得一定是斯坦·李出賣了他們。

“下次再讓我看見那個小混蛋,我一定要殺了他!”(The next time I see that little son of a b**ch, I’m going to kill him!)

後來西蒙回憶說:“科比的一生都在恨斯坦·李,一直恨到他自己去世的那一天。”

西蒙和科比走後, 上位的人——你已經猜到了,就是斯坦·李,那一年,他 19 歲,正式成為這家大型漫畫公司的總編輯、主筆和美術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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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斯坦·李

“我要負責所有的故事,不是自己寫,就是花錢雇别人寫。”

他盡其所能地模仿兩位前輩,拼命地埋頭苦幹。在巨大的壓力之下,這個少年的産出比誰都多,而且寫得還更快——幾乎是科比的 2.0 版本。

但是蘿蔔快了不洗泥,他的早期作品沒什麼創新,人物的塑造也缺乏深度。

老闆兼親戚的古德曼不會在意這些的。沒人知道他是不是想在找到合适的人選之前,讓這個孩子臨時頂替一下。

但斯坦·李抓住了這次機會,證明他能勝任這項工作,管理整個漫畫部門。

“我覺得他肯定想找個比我年紀大一些的,但很顯然,他沒考慮太久,就放棄了。”

隻是斯坦·李的屁股還沒坐熱,馬上就要離開了。

四、“性病,我沒有!”

在整個二戰期間,“漫威”公司銷量最好的就是《美國隊長》系列,很多士兵的背包裡都會裝上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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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漫畫行業的銷售額:

從 1941 年的 1500 萬美金,

到 1942 年的 2500 萬美金,

到 1943 年的 3000 萬美金,

俨然已經成了一個大産業,而古德曼早已跻身百萬富翁的行列。

就在這個當口,斯坦·李宣布,要去參軍。

1941 年 12 月,珍珠港事件爆發,美國對日本宣戰。

斯坦·李意識到,無數的年輕人正在戰場上抛頭顱灑熱血,他不能再躲在稿紙和漫畫前貪圖安穩了,置身事外已絕無可能。

1942 年 11 月,斯坦·李應征入伍,這時候離他 20 歲生日,還有 7 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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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坦·李在部隊

到了部隊,斯坦·李一上來被分到了通信兵的一個特殊部門,為戰士們制作軍事教育訓練和指導類的影片。很多大兵都是糙人,文字手冊什麼的根本沒耐心看,這時候斯坦·李畫漫畫的本事就派上了用場,他的表達輕松、幽默,做成的教學漫畫和影片,新兵老兵都看得懂,也愛看。

而且更好的是,他沒有出國,就留在了本地,他可以白天忙部隊的事,晚上繼續為“漫威”工作。是以戰争時期,他領着兩份工資,反而發了一筆“戰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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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坦·李在部隊時期買了一輛車

接着,他又接到另一個項目,他說這是“有史以來接到的最奇怪的任務”。

他要向全體歐洲部隊,制作“防性病”的海報。

性病在曆史上一直困擾着軍隊,有很多人死于梅毒和淋病。在意大利戰役期間,每個月有 4 萬人因性病需要接受治療。

斯坦·李呆坐在書桌前,不知道該做一個什麼樣的海報。

上級要求他,必須推廣軍隊設立的預防站。

斯坦·李發現,這些地方的門口都亮着一盞小綠燈,很容易辨認,至于智語,越簡單越好。

是以他畫了一個卡通形象,描繪一個軍人“高興地”走進站點,門口上方亮着一盞綠燈。

氣泡框裡寫着:“性病,我沒有!”(VD? Not me!)

這張海報的創意得到了上級的肯定。

有點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這可能是斯坦·李這輩子創作的所有張貼畫、漫畫作品中,閱讀量最大的一個,當時全歐洲大概印了幾億張到處張貼,而這可能也是他一生中,最容易被後人“忽略掉”的一個作品。

1945 年,戰争結束,斯坦·李退役,回到漫威,正是他春風得意、手頭闊綽的“好時節。”

那時候的他不知道,和戰争一起結束的,還有漫畫行業的“黃金歲月”。

五、50 年代:漫畫過街,人人喊打!

初回漫威的斯坦·李發現,公司的題材重心發生了變化,随着漫畫讀者的年輕化,以及女性讀者的比例上升,以年輕女主角和青少年為主角的幽默、愛情漫畫也大受歡迎。

斯坦·李不是抱殘守缺之人,公司哪裡有需要,他就主動适應,去創作相應的題材。

1946 年,美國零售報攤每月的漫畫銷量在 4000 萬冊左右。

但是漫畫讀者跳來跳去的興趣,和爆款題材的不斷轉移,讓出版商坐立不安。為了刺激銷量,出版商們變得越來越沒有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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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犯罪漫畫大獲成功,暴力、血腥、情色、恐怖的混合作品,赫然出現在各式各樣的漫畫封面上,《時代周刊》發表了一篇文章,暗示一些青少年會因為受到漫畫書的影響而模仿犯罪。

著名的精神病學家魏特漢(Fredric Wertham)組織研讨會,得出結論:

漫畫美化了犯罪、暴力和性。

很快,這種恐慌發酵成一場席卷全美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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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把孩子們的漫畫書點燃,看着濃煙湧向天空。

焚燒漫畫的熊熊烈火席卷了整個美國。

1953年,美國參議院發起調查行動,成立青少年犯罪小組委員會,還在電視上轉播了聽證會的過程,收視率飙升,證人、專家魏特漢痛斥漫畫對青少年的毒害。

“在 5 個故事裡一共殺死了 13 個人。”

1954 年,美國漫畫雜志協會(CMAA)出台了漫畫出版規範,每一種漫畫書必須交由審查委員會過審,才能在封面上印上“準許”的字樣,開始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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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中不準出現僵屍、吸血鬼、食屍鬼和狼人。

規定中要求:“善良必須戰勝邪惡。”

漫畫業徹底敗了,他們迎來了史無前例的“大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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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的銷量從 1953 年的每月 1500 萬冊,暴跌到 1955 年的每月 460 萬冊。

古德曼指令斯坦·李着手裁員,到最後,除了斯坦·李以外,絕大多數人都被掃地出門。到了第二年,才陸續恢複了對一些自由畫師的外聘。

而就在 50 年代前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斯坦·李的個人生活倒是過得有滋有味。

戰後,他一直過着花花公子的生活,在外面,他開着别克敞篷車到處花天酒地;在漫威,他一個人坐擁 3 個美女小秘書,負責輪流把他的口述故事落實到打字機上,變成文字。

“我無數次墜入愛河,每到一座城市,我就會遇見讓我怦然心動的女孩子。”

1947 年,斯坦·李的一個親戚打算讓他收收心,替他安排了一次相親,對象是一個模特。

斯坦·李按吩咐去了模特經紀公司見面,結果一推開門,他的生活從此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開門的姑娘叫瓊(Joan Clayton Boocock),斯坦·李看到她第一眼,竟然脫口而出說“我愛你”,因為瓊就是他從小幻想的夢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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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奇葩的是,姑娘沒有讓他給吓懵、吓跑,反而因為他突如其來的狂喜而忍俊不禁,兩人很快墜入愛河。婚後,二人搬到了紐約的長島。

為了産出更多的漫畫,斯坦·李開始每周在家工作一兩天,節省通勤時間,争分奪秒做漫畫。

可就在這段時期,他也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和自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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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寫東西、回家、過周末,周而複始。

他沒有财務自由,他必須馬不停蹄地工作,才能維持這樣的生活水準。

更重要的是,他沒有職業成就感,社會上沒有人尊重一個“畫漫畫的”,尤其是恐怖漫畫出事以後。

聽證會後的一個周末,斯坦·李向一個步槍商人介紹自己是一個漫畫編輯。

結果這個商人朝斯坦·李的臉上吐了一口唾沫:

“你就是在犯罪!就該把你關進大牢裡!”(That is absolutely criminal. You should go to jail for the crime you’re committing.)

1956 年,行業的持續萎縮迫使古德曼做出取舍,他關閉了自家的發行公司,萬般無奈之下,轉投 DC 旗下的發行公司——獨立新聞公司(Independent News),但 DC 要求:

十年之内,漫威每個月發行的漫畫不能超過 8 本。

古德曼别無他法,隻能答應,于是,漫威開始了新一輪的大裁員,逼得很多畫師要麼轉投 DC 門下,要麼改行去做廣告、做賀卡,甚至——去雜貨店裡當收銀員,再也不做漫畫師了。

1958 年,随着行業的緩慢回暖,斯坦·李打電話給他以前的上級——傑克·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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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李和科比

科比并沒有跟斯坦·李冰釋前嫌,但他确實缺錢,為了養家糊口,他可以不顧一切。

他們二人都沒有想到的是,他們攜手開啟了漫威嶄新的時代——一個影響了此後半個世紀,直至今日的“漫威大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