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隐霧山,師徒四人終于走進了一個國家,看着城門上的字,唐僧高興地說:“比丘國,又到了一個新的國度了。”
恰巧旁邊走過一個農家,聽到唐僧說這話,一臉不屑地說:“哼,什麼比丘國,現而今是小兒城了。”
城門上明明寫的是比丘國,可城裡的人卻說這是小兒城,唐僧不解,可問了兩個過路人,沒想到一個願意解釋原因的都沒有,這更加勾起了師徒們的好奇心。
隻好等到了館驿,結果問了當地的驿官,才發現這背後的隐情,是那麼的聳人聽聞。
館驿裡,驿官見八戒抱着從官兵手裡搶來的孩子,一臉惶恐地說:“大白天的你們帶着孩子滿街走,就不怕招來災禍呀?”
一句話說得大家更加詫異了,他們是救的孩子,明明是做了好事,怎麼就成災禍了呢?
而且奇怪的不止是這一點,整個小兒城裡,家家門口前都放着一個鵝籠,但籠子裡裝的為什麼不是鵝,而是不大點的小孩呢?
一通問題問下來,驿官更害怕了,連忙說自己要去備飯,想逃離他們的追問。
八戒這次一反往常,聽說要吃飯一點也不激動,反而是攔住了驿官不讓他走,驿官沒辦法,見問者心切,隻好說出了原因:
鵝籠裡的孩子,是因為國王的無道,而小兒城名字的由來,其實是百姓改叫的,因為國王得了一個大病,如果想治好病,需要代價沉重的藥引子,就是1111個小兒的心。
這個藥方,是比丘國的國丈出的馊主意,沒想到國王聽後竟欣然同音了,可見他對國丈的信任,和他本人究竟有多麼昏庸荒唐。
可是宮裡明明那麼多的貴妃娘娘,怎麼就這一個國丈被許了很多特權還深得國王的信任呢?
這還要從3年前的那次打獵說起。
3年前,國王到柳林坡去打獵,追了一隻小狐狸,沒想到狐狸跑得飛快,一溜煙就沒影了。
等國王終于追到了一棵柳樹下,沒成想狐狸沒有看到,竟然看到了一個倚樹而睡得美人。
國王見美人心切,瞬間就把剛剛那隻狐狸抛之腦後,也不說讓她回家跟家人打個招呼,直接就接入了宮中。
美人能歌善舞,把國王弄得神魂颠倒,漸漸地寵愛有加的她就替代了王後的位置, 國王就幹脆廢後,立了那位狐狸美人為後。
冊封當天,突然來了一個道人模樣的陌生人,新王後說那是自己的父親,國王見後喜笑顔開,立馬封那人為國丈。
國丈的到來加大了國王的荒淫,此後身邊不僅有美人作伴,還有國丈陪他飲樂貪歡。
從此,就開始了荒淫無度的“君王不早朝”的時光。
然而,這樣的“好日子”并沒有持續多長時間,因為玩樂無度,不久後國王就一病不起,每天靠藥物度日,躺在床上起不來時,需要聞美人身上的香氣才能有所緩解。
眼見國王病入膏肓,太醫用盡了方子,也沒能治好他的病。
最後還是國丈想出來的辦法,說他有海外秘方,可以治好國王的病。
那秘方其他都還好說,隻是藥引子實在有違常理,那就是1111個小兒的心。
說到這,悟空心裡已經明鏡似的了,那哪裡是什麼道士?什麼國丈?分明就是個妖怪。
正常人,哪裡想得出來用小孩的心做藥引子這般殘忍血腥的辦法?
晚上,唐僧氣得坐立難安:“昏君啊昏君,為你貪歡愛美,就屈殺這麼多小兒的性命。不管哪國的臣民都是父母所生,血肉之軀,豈能任意傷害啊!”
是啊,如果真的有唐僧的這般覺悟,國王又怎麼可能輕易被那兩個妖怪玩弄于鼓掌之中?好色貪歡,又怎麼擔當得起一國之君的重任呢?
第二天,唐僧去宮中倒換關文,剛離開宮殿,突然天色陰沉,刮起了一陣狂風,吹的那些鵝籠四處亂飛。
不久狂風驟停,侍衛去找鵝籠,發現那些籠子竟然連同小孩一塊沒有了。
國王聽後大驚失色,以為自己徹底完了,正萬念俱灰時,國丈又想出了個壞主意:沒了孩子,那就從唐僧身上下手。
悟空聽到那妖怪說的,連忙想了個法子,就是和師傅互換身體,這樣他就可以去替師傅應付那兩個妖怪和那個昏庸無道的國王。
于是悟空就幻化成師傅,蹦蹦跳跳地來到了宮中。
翹着二郎腿聽着國丈的一通胡扯,聽他說要自己的心,就索性上演了一場“吐心”大法。
和倒換關文的時候相比,這次唐僧的言行簡直和原來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不僅看呆了坐在高位的國王,更驚到了對面的國丈。
唐僧作為一個十世修行的好人,怎麼可能是這樣魯莽的模樣?
等到悟空變回來,國丈才反應過來,他就是那個500年前大鬧天宮的孫悟空,可是那個時候,一切都晚了。
這一集的這一段劇情,是飾演唐僧的演員遲重瑞演技最炸裂的時刻,但這背後,卻是1111個小兒的心的無奈。
單拿國名來說,它由比丘國到被改成小兒城,背後就盡是百姓的無奈和諷刺了。
因為這個名字并不是國王下聖旨改的,而是百姓私下叫的,他們知道自己無力勸阻國王的無道,也隻能在改叫名字這些小事上出出氣。
都說職位越大,責任越大,但從古至今,往往很多位高權重者都是沒有認清自己的責任,反而濫用私權,以至于下場悲慘。
況且不管對于誰,天上都不會掉餡餅,因為肯定不是圈套就是陷阱。餡餅不會掉,是以更不可能憑空掉下來一個處處能讨自己歡心的美人。
而且國王但凡動動腦筋,也不至于被那兩個妖精玩弄于鼓掌之中,可見他人之言不可輕信,遇事還是要有自己的判斷。
不僅如此,國王身為一國之君,不想着人民生計,反倒是倚仗自己的權利把壞事做盡,這樣的人,這樣的行為,已經不止是可惡了。
是以不管是怎樣的身份,克己複禮最好,因為如果真的等到罪大惡極,再想回頭的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