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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行”然後才能“知”

作者:蘇小妹頻道

李笑來在《把時間當做朋友》這本書中講過這樣一件事:他在25歲上大學的時候學校在教五筆輸入法,他之前一直覺得,學這個有什麼用?以後又不會去當打字員。

是以他一直都是用兩根手指頭打字。

直到有一天,他在網上和一個不知名的女孩連續聊了兩個小時的天兒之後,他忽然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已經會盲打了。

他這才真正體會到了打字速度快的好處。

從這件事情他悟出一個道理:“有些事情哪怕是簡單的常識,也需要親身經曆後才能真正體會。隻有擁有無與倫比的打字速度,才能體會打字速度快的好處。”

陶行知:“行”然後才能“知”

關于這一點,暢銷書作者哈維艾克在他的《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這本書中也曾提到過類似的觀點。

他說:“在我課程的一開始,我都會向大家介紹最危險的三個字,也就是“我知道。那麼,你該如何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知道?很簡單,如果你在生活中體驗過它,你就會知道,否則你就隻是聽說、讀到、或是在嘴上談論過,但是你不知道它。”

陶行知:“行”然後才能“知”

是以你看,這兩位非常成功的作者,幾乎都持同一個觀點,那就是很多事情如果沒有親身經曆過,你就不可能真的知道。

就拿談戀愛這件事來說,就算是你在小說上讀到過無數篇,有關于浪漫的或者蕩氣回腸的愛情故事,你可能還是不知道愛情是怎麼回事。

除非有一天,你真真切切地談過了一段戀愛,你才會真的明白。

陶行知:“行”然後才能“知”

明朝大學者王陽明在幾百年前就提出了知行合一的主張,說的也是這個道理。

同樣的,為了讓自己牢記“知道并不等于真的知道”這個道理,大教育家陶行知,在一生中曾三次為自己改名。

陶行知原名陶文浚,在大學期間,他深受明代思想家王陽明“知行合一”論的影響,在19歲時給自己改名“陶知行”,認為“知是行之始”,認識先于實踐,先有正确的認識,才能有正确的行動。

之後,他逐漸認識到“行”的重要性,提出“行是知之始”,有實踐才有認識,實踐之後才是真的認識,于是在43歲時,他又改名“陶行知”。

前幾年有一句話很流行:讀了那麼多道理,卻依然過不好這一生。

為什麼會這樣,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許多人讀到的知識或道理,認為自己已經知道了,然後就完了。而并沒有按照這些道理去踐行,是以他們的人生當然沒有什麼改變了。

是以,當你真的明白了“知道并不等于真的“知道”這個道理,可能才會在學到很多好的道理,好的知識後,把它們拿到生活中去應用,實踐過後,你才會對這個道理了解得透徹,也才有可能經由這些道理改變人生。

管理學家陳春花老師在《價值共生》這本書裡面說:人們對知識的了解存在很多誤區,例如一些人把别人的知識當成自己的知識,而事實上别人的知識隻是你的資訊,你必須對别人的知識作出鑒别和判斷并進行轉化,而後這些資訊才會變成你的知識。

陶行知:“行”然後才能“知”

那麼怎樣才能讓知識内化成自己的呢?

關于這一點,很多名人都曾給過我們中肯的建議。

管理學家陳春花說:“一些人喜歡轉述别人的觀點,以表達自己的了解,這并沒有錯,但是如果在大部分時間裡你都依賴這樣的表表述方式,那麼說明你還沒有掌握知識,還沒有學會将資料内化成個人的資訊,那麼就不具備掌握知識的前提條件。”

也就是說,要真正掌握某種知識,一定要先把讀到的資訊變成自己的。

這樣,随着知識的不斷内化,你才算真正掌握了這些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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