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銅雀台,沒有鎖住美麗的二喬,卻鎖住了一位悲情男人的壯志淩雲

看過電視《三國演義》的朋友,都知道有一個情節:諸葛亮巧妙地利用曹植所作的《銅雀台賦》中的“連二橋于東西兮,若長空之蝦蝾。”偷換成“攬二喬于東南兮,樂朝夕之與共。”,成功地激怒了周瑜,堅定了他聯合劉備共抗曹操的作戰決心,進而赢得了赤壁之戰的偉大勝利,也徹底毀滅了曹操統一中華的英雄夢。

銅雀台,沒有鎖住美麗的二喬,卻鎖住了一位悲情男人的壯志淩雲

銅雀台圖檔

諸葛亮所說的“攬二喬于東南兮,樂朝夕之與共。”裡的二喬,是東漢末年喬公的兩個女兒,大喬嫁給孫權,小喬嫁給周瑜。

之是以諸葛亮要用《銅雀台賦》來說服孫權,可見《銅雀台賦》的影響力之廣。

《銅雀台賦》的作者是當時的大才子曹植。

曹植(192年-232年),三國時期魏國的詩人,字子建,他是曹操和武宣卞皇後的第三個兒子。曹植自幼聰慧好學,而且下筆成文,如有神助,曹操認為他是“最能定大事者”。然而,留給後人的一首“七步詩”,讓人體會到曹植處處受限制和被打壓,一生郁郁不得志。然而,事實上曹植不僅國術超群,而且文才了得,出口成章,是當時建安文化的集大成者,他的文章還被推崇到範本的地位。

銅雀台,沒有鎖住美麗的二喬,卻鎖住了一位悲情男人的壯志淩雲

銅雀台劇照

那麼,是什麼原因讓滿腹才華的曹植一生郁郁不得志呢?分析了一下原因,除了曹植本身率直狂放的文人性格外,《銅雀台賦》的問世可以說是他一生不得志的魔咒。

建安十五年,曹操打敗了袁氏三子,又北征了烏桓,基本平定了北方。為了彰顯自己的功績,曹操在漳河之畔大興土木,興建了有名的銅雀台。

銅雀台高十丈,分三台,各相距六十步遠,中間各架飛橋相連。後來曹操召集文武大臣在銅雀台前舉行比武大會,又命兒子們登台作賦。當時曹植很快就下筆成章,寫出了這部傳世的《銅雀台賦》。曹操看後非常贊賞,并将曹植封為平原侯,并勉勵說:

’吾昔為頓丘令,正值二十初度,思當時所行,無愧于今。今汝已長成,可不勉哉!‘

銅雀台,沒有鎖住美麗的二喬,卻鎖住了一位悲情男人的壯志淩雲

曹植劇照

按照當時的情形,曹操的嘉賞之言是發自内心的,他給曹植贊賞之詞,也就是給了曹植騰飛的希望,而曹植也陶醉在成名的快感和開始對王位的憧憬之中。但是曹操沒有料到自己的贊賞之詞會給曹植帶來什麼樣的人生悲劇。自從《銅雀台賦》的問世,曹植便一次次身不由己地陷入了陰謀和算計之中。

曹植從少年時候就有“寄身鋒刃端”、在戰場上建功立業的淩雲壯志。是以,他從小刻苦學習諸般武藝,劍術、刀法及騎射樣樣都十分的出色。到了青年時代,曹植曾多次随父親曹操出征,更參加了有名赤壁之戰的,算得上是一名馳騁沙場的少年英雄。經過戰争的洗禮,曹植可以說文武雙全的了。

銅雀台,沒有鎖住美麗的二喬,卻鎖住了一位悲情男人的壯志淩雲

曹操一向是愛惜人才的,對于才華橫溢的曹植自然是寵愛有加了,甚至有意将王位傳給這個文武雙全的兒子,可惜曹植不是長子,如果要傳位給他就必須要打破“立長不立幼”的傳統規矩。

由于曹操對曹植的看重,又多次向身邊的人表示“吾欲立之為嗣”,讓身為長子的曹丕感覺到地位受到了威脅,加上這次曹操對《銅雀台賦》的贊譽和曹植的封侯,更讓曹丕對曹植産生了戒備和忌恨之心,于是兄弟二人的沖突由此産生了。

所謂“槍打出頭鳥”,也許曹植以後失意和痛苦的生活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銅雀台,沒有鎖住美麗的二喬,卻鎖住了一位悲情男人的壯志淩雲

曹丕劇照

在《三國志》裡面雖然沒有關于楊修幫助曹植謀劃争奪王位的記載,但是對曹植的文人秉性卻有了傳神而細緻的刻畫。比如,在古代能夠帶兵出征是掌握軍權的象征,出于對曹植的培養,有一次曹操想派曹植帶兵出征,結果曹植卻在出征前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曹操派人催促多次,曹植仍然酣睡不醒,結果曹操一氣之下取消了曹植帶兵的決定。

再從之後曹植的做事令曹操不滿看來,曹植可能隻适合做一個不拘小節的文學家,難以成為足智多謀、殺伐果斷的政治家。

曹操最終選擇了曹丕繼位,這樣就導緻了曾經擁有繼位希望的曹植面臨着曹丕的清算,結果一生郁郁不得志,最後憂郁而終,年僅41歲。

銅雀台,沒有鎖住美麗的二喬,卻鎖住了一位悲情男人的壯志淩雲

一文君說:

《銅雀台賦》的問世,既給了曹植無限的風光,也給他帶來巨大的風險。可以說曹操用《銅雀台賦》捧殺了曹植,讓他立于危牆之下。

曹植的文人氣質濃厚,性格率直,以為文達天下,有父親曹操的加持就能一飛沖天,忽視了對手的存在,而這個對手(曹丕)還不是一般的存在。

“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人們都以為銅雀台鎖住了二喬,沒想到銅雀台沒能鎖住二喬,卻鎖住了一代英雄曹植的淩雲壯志,可惜了!

正所謂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可以說曹植成也《銅雀台賦》,敗也《銅雀台賦》。

“在曆史的長河裡,有我們祖先的智慧,透過曆史看人生,你的人生你做主”,謝謝關注!

參考資料:

《三國志》

版權注明:本文系作者“蒼海一文”原創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抄襲,違者必究。(聲明:本文配圖均源于網絡)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