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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年上億條公民個人資訊遭洩露 網點未盡審查責任

近年來,短信、電話、網際網路等資訊騷擾已成為全民公敵,由此導緻的公民個人資訊洩露情況相當嚴重。據統計,僅北京地區法院确認的2010年至2016年公民個人資訊被洩露就超過1.6億條。對此,中消協今天公開表态,經營者必須有效保障消費者個人資訊安全,通訊營運商必須嚴格落實實名制登記,加強對利用通訊服務實施騷擾和詐騙行為的監控,建立不良号碼“黑名單”,對問題多發、未盡到審查和保障責任的網點、平台及從業人員要嚴肅問責。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稱:“我們注意到,有相當多的消費者遭受嚴重資訊騷擾,一些消費者蒙受個人财産損失,然而,由于相關保護公民個人資訊的法律規定不完善,整治手段偏軟,整治力度偏弱,大量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經營者和人員逍遙法外,廣大消費者對加強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狠治通訊詐騙的呼聲很高。”

針對這一問題,中消協要求,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并有效保障消費者個人資訊安全。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職業道德,建立規範的消費者個人資訊收集、使用制度,明确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經營者應當自覺完善有關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的裝置保障和技術措施,切實保護消費者的隐私權和資訊安全權。

中消協指出,通訊營運商必須嚴格落實實名制登記,在強化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的同時,加強對利用通訊服務實施騷擾和詐騙行為的監控。通訊營運商要更新和創新安全技術手段,暢通消費者對異常号碼、号碼段、信号源的投訴舉報管道,建立不良号碼“黑名單”,并及時有效告知消費者。通訊營運商要加強“源頭”管理,做好實名登記,落實審查責任,完善消費者個人資訊安全保障措施,對問題多發、未盡到審查和保障責任的網點、平台及從業人員要嚴肅問責。

中消協呼籲,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關聯協作,強化個人資訊保護力度,形成打擊通訊詐騙的強大合力。立法部門要加快推進個人資訊保護立法,加強對消費者個人資訊的制度保護。工信部門要依法嚴查各類“僞基站”、“釣魚網站”等非法資訊源,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消除騷擾詐騙類資訊的傳播管道。公安部門要加大對通訊詐騙案件的打擊力度,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協調和關聯,建立和完善應對通訊詐騙的防控體系,讓通訊詐騙無處可使、無地可容。

中消協提醒,全社會要加強個人資訊安全教育,提高消費者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整治和預防通訊詐騙離不開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希望廣大消費者,不要随意點選短信中、網頁裡的連結或浮動彈窗,不要輕易将個人敏感資訊(如身份證号、銀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提供給他人,更不要輕易輸入動态驗證碼或轉告他人,守住個人資訊和财産的安全防線。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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