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項目中遇到多重類繼承的問題,想調用父類構造函數中的内容,調試了一兩個小時,遇到兩個問題。
- 說不存在某個父類的函數;
- 報MRO清單錯誤;
查詢了相關的文檔,大緻是講解父類的繼承,沒有涉及到多重繼承,以及多重繼承構造函數的問題,這裡總結一下。
調用父類方法
想在子類中調用父類的某個已經被覆寫的方法:
解決方案
為了調用父類(超類)的一個方法,可以使用
super()
函數,比如
class A:
def spam(self):
print('A.spam')
class B(A):
def spam(self):
print('B.spam')
super().spam() # Call parent spam()
super()
函數的一個常見用法是在
__init__()
方法中確定父類被正确的初始化了:
class A:
def __init__(self):
self.x = 0
class B(A):
def __init__(self):
super().__init__()
self.y = 1
super()
的另外一個常見用法出現在覆寫Python特殊方法的代碼中,比如:
class Proxy:
def __init__(self, obj):
self._obj = obj
# Delegate attribute lookup to internal obj
def __getattr__(self, name):
return getattr(self._obj, name)
# Delegate attribute assignment
def __setattr__(self, name, value):
if name.startswith('_'):
super().__setattr__(name, value) # Call original __setattr__
else:
setattr(self._obj, name, value)
在上面代碼中,
__setattr__()
的實作包含一個名字檢查。 如果某個屬性名以下劃線(_)開頭,就通過 super() 調用原始的
__setattr__()
, 否則的話就委派給内部的代理對象
self._obj
去處理。 這看上去有點意思,因為就算沒有顯式的指明某個類的父類,
super()
仍然可以有效的工作。
深入 super()
看了上面的使用,你可能會覺得 super 的使用很簡單,無非就是擷取了父類,并調用父類的方法。其實,在上面的情況下,super 獲得的類剛好是父類,但在其他情況就不一定了,super 其實和父類沒有實質性的關聯。
讓我們看一個稍微複雜的例子,涉及到多重繼承,代碼如下:
class Base(object):
def __init__(self):
print "enter Base"
print "leave Base"
class A(Base):
def __init__(self):
print "enter A"
super(A, self).__init__()
print "leave A"
class B(Base):
def __init__(self):
print "enter B"
super(B, self).__init__()
print "leave B"
class C(A, B):
def __init__(self):
print "enter C"
super(C, self).__init__()
print "leave C"
其中,Base 是父類,A, B 繼承自 Base, C 繼承自 A, B,它們的繼承關系是一個典型的『菱形繼承』,如下:
Base
/ \
/ \
A B
\ /
\ /
C
現在,讓我們看一下使用:
c = C()
# output
enter C
enter A
enter B
enter Base
leave Base
leave B
leave A
leave C
如果你認為 super 代表『調用父類的方法』,那你很可能會疑惑為什麼 enter A 的下一句不是 enter Base 而是 enter B。原因是,super 和父類沒有實質性的關聯,現在讓我們搞清 super 是怎麼運作的。
MRO 清單
事實上,對于你定義的每一個類,Python 會計算出一個方法解析順序(Method Resolution Order, MRO)清單,它代表了類繼承的順序,我們可以使用下面的方式獲得某個類的 MRO 清單:
>>> C.mro() # or C.__mro__ or C().__class__.mro()
[__main__.C, __main__.A, __main__.B, __main__.Base, object]
那這個 MRO 清單的順序是怎麼定的呢,它是通過一個
C3 線性化算法來實作的,這裡我們就不去深究這個算法了,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去了解一下,總的來說,一個類的 MRO 清單就是合并所有父類的 MRO 清單,并遵循以下三條原則:
- 子類永遠在父類前面
- 如果有多個父類,會根據它們在清單中的順序被檢查
- 如果對下一個類存在兩個合法的選擇,選擇第一個父類
super原理
super
的工作原理如下:
def super(cls, inst):
mro = inst.__class__.mro()
return mro[mro.index(cls) + 1]
其中,cls 代表類,inst 代表執行個體,上面的代碼做了兩件事:
- 擷取 inst 的 MRO 清單
- 查找 cls 在目前 MRO 清單中的 index, 并傳回它的下一個類,即 mro[index + 1]
當你使用
super(cls, inst)
時,Python 會在 inst 的 MRO 清單上搜尋 cls 的下一個類。
現在,讓我們回到前面的例子。
首先看類 C 的
__init__
方法:
super(C, self).__init__()
這裡的 self 是目前 C 的執行個體,
self.class.mro()
結果是:
[__main__.C, __main__.A, __main__.B, __main__.Base, object]
可以看到,C 的下一個類是 A,于是,跳到了 A 的
__init__
,這時會列印出 enter A,并執行下面一行代碼:
super(A, self).__init__()
注意,這裡的 self 也是目前 C 的執行個體,MRO 清單跟上面是一樣的,搜尋 A 在 MRO 中的下一個類,發現是 B,于是,跳到了 B 的
__init__
,這時會列印出 enter B,而不是 enter Base。
整個過程還是比較清晰的,關鍵是要了解 super 的工作方式,而不是想當然地認為 super 調用了父類的方法。
總結
- 事實上,super 和父類沒有實質性的關聯;
- super(cls, inst) 獲得的是 cls 在 inst 的 MRO 清單中的下一個類;
- 在使用多重繼承時候,注意繼承順序;
- 如果使用到父類的構造函數,要使用
su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