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李鴻章代表慈禧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按人頭算,一人一兩的代價,共計4億5千萬兩白銀,成為曆史最高的賠款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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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強也知道清政府沒那麼多錢,隻能讓其分期付款,這一分就分了三十九年,但是利息可不低。十餘年的時間後,辛亥革命爆發了,清政府垮台了。
清政府是沒了,但是留下了太多的債務。可是之後的民國卻仍然在還這一筆錢。既然已經改朝換代了,那麼如果民國不還這筆錢會怎樣?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發表過一份《告各友邦書》。這裡面内容很多,但說來說去,就是承認清政府與帝國主義各國簽訂的一切不平等條件繼續有效,為此還專門提出,那就是革命以前清政府所借的外債還有條約裡規定的欠款,民國都承認,并且會繼續還。
這個目的不言而喻,為了争取列強支援。其實這樣的案例在國際上也挺多的,并不是沒有先例,這主要是因為國家實力的不足,害怕列強入侵,颠覆政權,也害怕列強支援敵人,總之就是害怕。
其實這并不是還不還錢的問題,關鍵是對于過去的不平等條約是否承認的問題。這些賠款都是條約裡的一部分,如果孫中山的民國包括之後袁世凱等人,要是直接不承認任何前朝的條約,那麼恐怕會遭到列強的報複。
除非敢于面對這種威脅和報複,否則的話,隻能繼續承認。
這本質上還是害怕列強,我們知道不平等條約裡可不僅僅是賠款的問題,這裡面涉及到主權、領土等諸多方面。
但這筆欠款也并沒有還完。十月革命後,蘇俄放棄庚子賠款,并且通知了北洋政府,不要繼續給沙俄賠款。這是因為蘇俄是新生政權,為了獲得廣泛的國際支援和承認,才這樣做。其實換個角度來說,和民國繼續承認是一個道理。
德國戰敗後和中國建立了平等的外交關系。奧匈帝國打了一戰,把自己打沒了,是以也放棄了賠款。
至于一些其他的西方國家包括美國,之後也都或多或少的減少或放棄了賠款。隻有日本,比較無恥。全面侵華後,庚子賠款仍然繼續。直到1939年才停止了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