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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VS三星

 蘋果VS三星  

   首先來看蘋果和三星互訴的内容本身,看兩方訴訟的理由是否充分。蘋果主要起訴的是三星産品的外觀,認為“從硬體形狀到使用者界面都很類似”,還強調這“并非巧合”,也确實,蘋果從2009年開始就陸續給iPhone和iPad的外觀申請了專利,不過僅限于外觀細節(比如邊框設計、圓角等),産品整體其實是沒有辦法申請一個專利的,但說實話,這幾年來和iPhone類似的手機産品絕對不少,隻要是大屏觸摸手機,都會很自然地成為用上與iPhone類似的造型——否則産品還怎麼做?要起訴,蘋果不隻應該起訴三星,還應該起訴諾基亞、摩托羅拉、HTC等行業所有大牌,但蘋果沒這麼做,這裡面必然有原因。

而三星起訴蘋果的内容,看上去要專門得多,比如在訴訟的項目當中有一項功能,是使用者在接打電話的同時可以通路網際網路,這是三星的專利,但蘋果在GSM版iPhone的廣告當中重點宣傳了這一功能,這顯然是對三星專利的侵犯。包括這一功能在内,三星起訴蘋果共侵犯了10項專利,其它訴訟侵權的項目雖然我們還不清楚,但無論如何,訴訟對雙方而言都是一件麻煩事,尤其是Android系統的制造商最近頻頻遇到類似的事情,似乎就一直坐在火山口上,正如前面我們談到的那樣,蘋果其實可以起訴任何一家廠商,認為它們侵犯了蘋果産品的外觀專利,或者一家也不起訴,因為這麼多年下來蘋果恐怕早就習慣了,但一定要挑起事端,這背後必定有其它的考慮。

   其實隻要了解這些系統的模式,我們就發現當中存在着很多鮮明的沖突。Android是Google推進的開源系統,隻要有實力有能力做産品的廠商,都能夠用Android系統為自己的産品賦予智能應用的能力,Android系統也正是憑借着這樣的特點而迅速普及。不僅如此,Android系統的吸引力從某種意義上說甚至超越了免費——Google願意和Android系統的合作夥伴們分享Google搜尋廣告的收入,不僅系統免費,采用系統還能得到廣告分成的回報,這樣優惠的條件想必任何終端廠商都無法抗拒(需要說明的是,因為衆所周知的原因,Google在國内的使用始終不利索,行貨Android手機往往還會閹割,這也是百度能說自己占有Android系統手機搜尋市場80%份額的原因)。

說起來,Google的這種免費授權加廣告分成的模式,其實是源于Google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的“核心”和屬于每一個技術員的開源情結,但這在蘋果和微軟看來是完全沒辦法了解和接受的:微軟在手機和平闆領域一直以來靠着銷售系統和軟體授權來獲利(過去的Windows Mobile系統手機成本始終降不下來,和授權費有直接關系);而蘋果一方面有着漂亮的硬體,另一方面封閉的系統和軟體平台也被蘋果看成是自己的資本。這兩大系統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顯然不如模式獨到而“殺傷力”極強的Android,Android的市場佔有率迅速超過蘋果iOS就是證明。

   而采用訴訟的方式,蘋果将有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第一,大公司之間的訴訟漫長而昂貴,蘋果可以靠着自己誇張的現金儲備(蘋果的現金儲備量甚至超過很多廠商的加和)力求拖垮對方;第二,如果判定三星敗訴,蘋果就有了與所有采用類似于iPhone和iPad外觀設計的産品談判的資本,屆時這些廠商或許被迫要與蘋果達成某種許可,為蘋果的外觀專利而支付費用,進而在銷售端擡高零售價格,把高成本轉嫁給普通使用者——尤其是後者,長遠來看會非常可怕,明明iPhone和iPad的外觀設計是行業發展的必然(難道觸屏手機的螢幕不應該是設計在正面的麼?為了保證使用者手感難道不應該采用圓邊設計麼),但如果蘋果要對此收錢,這将使得Android系統産品以後都需要另外給蘋果繳一份錢,這一系統實質上就不能說是免費的系統了,而成本擡高,那些沒有辦法與蘋果達成協定的廠商必然很難做下去,Android系統更是将會告别人人都能免費使用的時代——這與目前移動網際網路發展的大趨勢真是完全的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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