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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規範事業機關财務制度 明确提出全面實施績效管理

作者:光明網

近日,财政部修訂出台《事業機關财務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進一步規範事業機關的财務行為,加強事業機關财務管理和監督,明确提出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機關健康發展。

财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規則》修訂遵循“堅持繼承創新,突出問題導向”“立足制度定位,保證廣泛适用”“結合發展方向,為改革預留白間”的原則,主要做了四方面修訂:

二是展現政府綜合财務報告制度的新要求。新增财務報告、決算報告的定義及構成等條款,删除了年度财務報告、财務情況說明書、财務分析的内容相關條款及附件等,增加事業機關實行成本核算的規定。

三是銜接國有資産管理的新要求。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相銜接,增加設定國有資産台賬、彙總編制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定期盤點資産、及時辦理資産權屬登記、利用國有資産對外投資的程式性要求以及貨币性資産損失核銷的内容等。

四是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相銜接。在總則中新增關于會計核算的總體要求,取消“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中的“修購基金”等。

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大陸國有資産管理改革不斷深入,新出台的《行政事業型國有資産管理條例》對事業機關的财務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與之相銜接,《規則》增加了事業機關應當明确資産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崗位職責、設定國有資産台賬、彙總編制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定期盤點資産、及時辦理資産權屬登記等要求,增加了利用國有資産對外投資的程式性要求,并規定事業機關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開展國有資産共享共用工作有關内容。

附:

财政部有關負責人就修訂出台《事業機關财務規則》答記者問

近日,财政部公布《事業機關财務規則》(财政部令第108号,以下簡稱《規則》),對原《事業機關财務規則》(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簡稱68号令)進行了修訂。為友善各方面了解落實《規則》有關内容,财政部有關負責人就《規則》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規則》修訂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68号令自2012年4月1日施行以來,在規範事業機關财務行為、提高财務管理水準、促進事業機關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事業機關改革工作深入推進、财政改革新政策新舉措陸續出台、新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逐漸施行等,有必要對部分規定加以修訂,以與近年來出台的各項改革措施相銜接。

《規則》修訂積極貫徹黨中央關于加強财會監督有關部署,反映了财政法律法規的新規定和财政有關改革發展新成果,銜接了政府綜合财務報告制度改革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新要求。新《規則》的實施,将對完善事業機關财務制度,規範事業機關财務行為,保障事業機關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問:《規則》修訂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規則》修訂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繼承創新,突出問題導向。實踐證明,68号令架構體系比較合理,有效地規範了事業機關的财務活動。是以,此次修訂保持了現有的章節架構,聚焦于反映财政改革進展、解決與新的制度不銜接的問題,修訂部分不适應條款。二是立足制度定位,保證廣泛适用。考慮到事業機關體系龐大、情況複雜,修訂時側重于搭建普遍适用的總體架構。對某一行業或某一機關的特殊要求,拟主要通過行業事業機關财務制度、事業機關内部财務管理辦法等予以規範。三是結合發展方向,為改革預留白間。綜合考慮“放管服”改革和事業機關各項改革等要求,《規則》以原則性規範為主,為下一步預算管理、債務管理、資産管理等各項改革預留白間。

問:《規則》主要做了哪些修訂?

答:主要做了四方面修訂:一是展現預算管理改革的新精神。明确提出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實行項目庫管理、如實反映依法舉借債務情況等要求,對預算調劑作了規定,删除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相關内容。二是展現政府綜合财務報告制度的新要求。新增财務報告、決算報告的定義及構成等條款,删除了年度财務報告、财務情況說明書、财務分析的内容相關條款及附件等,增加事業機關實行成本核算的規定。三是銜接國有資産管理的新要求。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相銜接,增加設定國有資産台賬、彙總編制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定期盤點資産、及時辦理資産權屬登記、利用國有資産對外投資的程式性要求以及貨币性資産損失核銷的内容等。四是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相銜接。在總則中新增關于會計核算的總體要求,取消“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中的“修購基金”等。

問:《規則》如何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相銜接?

答:近年來,大陸國有資産管理改革不斷深入,新出台的《行政事業型國有資産管理條例》對事業機關的财務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與之相銜接,《規則》增加了事業機關應當明确資産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崗位職責、設定國有資産台賬、彙總編制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定期盤點資産、及時辦理資産權屬登記等要求,增加了利用國有資産對外投資的程式性要求,并規定事業機關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開展國有資産共享共用工作有關内容。

問:如何做好《規則》的貫徹實施工作?

答:為確定《規則》落實到位,将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多管道、多層次廣泛宣傳《規則》,擴大政策知曉度,加強對中央部門和地方财政部門的政策宣傳解讀,尤其是對涉及的新舊财務規則的變化等問題進行重點解釋。二是指導督促中央部門及地方财政部門,按照《規則》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修訂行業事業機關财務制度,并清理與《規則》不一緻的财務規定或具體實施辦法,做好政策銜接和落實。三是持續關注各機關在《規則》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各有關方面回報意見做好研究。

綜合:财政部、人民網

來源: 中國财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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