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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懸崖的“富婆”之路:女會計A錢公款4850萬

作者:秦淮司法

來源:正義網

通向懸崖的“富婆”之路:女會計A錢公款4850萬

到案後的季月

通向懸崖的“富婆”之路:女會計A錢公款4850萬

到案後的陳文

通向懸崖的“富婆”之路:女會計A錢公款4850萬

  ①季月購買的情侶跑車;②被告人購買别墅的房産證;③被告人購買的名表;④被告人用于挪用公款的銀行卡;⑤季月以其母名義開立的存折。

  2016年12月23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法院就季月、陳文A錢、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季月、陳文共同A錢4850萬元;季月、陳文受祝林指使,挪用公款4280萬元給祝林經營使用,扣除已歸還的錢款,尚有2000餘萬元未退還;被告人季月犯A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600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罰金600萬元;被告人陳文犯A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200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200萬元;涉案的别墅、汽車、珠寶、手表全部沒收上繳國庫。2017年1月10日,被告人季月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3月13日,上訴人書面撤回上訴,江蘇省進階法院同意并下達裁定。

  時間回溯到2015年7月23日,揚州下着西北雨,天氣悶熱。當天下午3點,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分局門口出現了一名中年男子和兩名年輕女子。下午5點50分,兩個姑娘走進警察局,聲稱是“來自首的”。她們一個叫季月,1982年生;一個叫陳文,1988年生。正值韶華的她們,何以走上犯罪迷途?

  生意人的糖衣炮彈

  季月成長于單親家庭,大學畢業後當過會計,也做過小生意。2011年6月,她從社群調到揚州市江都區濱江新城農經站擔任總賬會計,負責農經站收支填報稽核,并保管農經站負責人印章。

  這次調動引起了季月丈夫的合夥人祝林的注意。祝林從2003年開始與季月的丈夫合夥做生意,與季月隻能算點頭之交。但當季月從社群調到農經站後,祝林開始主動接近她。季月去哪兒他都安排車接車送,請她去高檔會所吃飯,還送她價值不菲的禮物。一開始,季月還覺得奇怪并經常推辭,後來就放松了警惕,覺得“祝林是财大氣粗,不在乎這些小錢”。

  然而,一個生意人怎麼會做虧本的事情呢?幾個月後,祝林覺得時機成熟了,便向季月表示:“村裡很多錢都在你們這兒保管,這些錢放在賬戶裡面閑着也是閑着,不如借給我做生意。”季月當然知道這不僅違反财經紀律,還可能涉嫌犯罪,是以很猶豫。但祝林再三承諾“月初借出月底還”,“神不知鬼不覺誰也不會發現”,還許諾回饋很高的利息,季月動搖了。

  季月說自己手上隻有會計印章,一個人挪用不了賬上的錢,需要出納配合才可以。出納陳文是在濱江新城剛成立時與季月前後腳進入機關的,兩人平時關系還可以,但要成為同謀,季月沒有把握。祝林卻說這不是難事,要季月約陳文出來吃飯逛街,所有費用由他承擔。季月開始隔三岔五約陳文出來吃飯,送了許多小禮物。陳文剛走出校園,涉世不深,很快認定季月是自己的好閨蜜。

  2011年11月,祝林、季月向陳文提出挪用公款的要求。為了讓陳文更相信自己,祝林表示:“這是借錢,可以打借條,借的錢是用來開金店的,會支付不菲的利息,或者幹脆算上你們一股。”陳文一開始不想加入,但畢竟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她最終沒能拒絕祝林和季月的合謀邀請。當月,季月、陳文第一次挪用了農經站上的公款給祝林。

  從有借有還到借了不還

  季月和陳文知道自己是在走鋼絲,心裡很怕,一開始不敢挪用很大額度。第一次,她們隻答應借給祝林40萬元,并且要求祝林一個月内必須還回。祝林表示什麼都好說,還主動打了借條。前幾次,祝林都能按時還款。季月和陳文内心的不安和恐懼也漸漸褪去,還萌發了“挪用機關一些小錢不是什麼大事”的想法。此時,祝林為表示感謝,拿出10萬元請季月和陳文去南韓旅遊、購物。

  這次出國旅遊的邀請,讓合夥挪用公款的三個人關系更加親密,随之而來的是更緊密的“合作”。祝林的借款越來越多,每次要求的借款數額從幾十萬元升至上百萬元,2012年有一筆借款竟達400萬元之多。後來,祝林已不能按約足額還款,借條也開始時打時不打。到2012年11月,三人共計挪用農經站賬上資金近3000餘萬元,其中有近2000萬元無法歸還。

  這麼大的窟窿,季月、陳文根本無力填補,她們追着祝林要求還款。可祝林卻說自己投資生意失敗,無錢可還,“如果要填補這筆資金,需要繼續挪用公款給我周轉回本,不然我也沒辦法。”得到這個答複時,季月、陳文發現自己被騙了。可已經上了“賊船”,隻能讓祝林想辦法别讓挪用公款的事情被發現:為逃過機關的年底盤賬,這2000萬元的資金缺口必須堵上。祝林給她們指了一條路:農經站在招商銀行開戶,自己和招商銀行會計梁明比較熟悉,可以請他幫忙僞造假的銀行對賬單,應付檢查。

  按常理,有人讓自己幫忙僞造2000萬元的假銀行對賬單,即便他幹的不是違法犯罪的事兒也離違法犯罪不遠了,可梁明在收到祝林的請托後,竟然很痛快地幫了祝林這個忙。随後,假對賬單通過了稽核,三人順利過關。

  資金缺口仍然在那裡,實質問題并未解決。季月和陳文正為此一籌莫展時,轉機出現了。2013年2月,季月從濱江新城管委會下屬的農經站調到管委會任總賬會計一職。管委會不僅資金更加雄厚,而且下屬企業、部門衆多,資金互相流動更加頻繁。更“利好”的是,管委會的賬目與農經站的一樣松散混亂。這樣一來,季月、陳文和祝林簡直像掉進了金山,輕松走出了困境。

  從2013年初開始,季月、陳文、祝林三人先将管委會資金通過劃撥方式轉移到下屬農經站,然後再挪用。這樣截止到2014年底,濱江新城管委會賬戶上3300餘萬元的公款被三人合謀挪用。這些錢一部分用于填補農經站之前的虧空,一部分又借給祝林,轉入他指定的賬戶中。

  購豪車買别墅的新晉富婆

  農經站的虧空已經補上,管委會的資金缺口卻越來越大。與其東拼西湊來填補,不如将虧空通過做賬給平了,這樣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到這時,季月、陳文的目的和動機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她們不想歸還挪用出去的錢了,其行為性質從挪用演變成了A錢。

  為做平賬目,季月、陳文僞造了濱江新城管委會下轄五個村鎮的農作物補償協定、征地拆遷補償協定、專項高效補償協定等數十份虛假補償協定,同時配合梁明幫忙僞造的招商銀行對賬單,竟然讓濱江新城管委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支付了近4000餘萬元補償款,使賬目收支達到平衡,每項支出都“有據可循”。

  漸漸的,季月、陳文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從機關賬戶劃走了多少錢。“我們一開始是想還錢的,可是借給祝林的錢有去無回,幾千萬的資金缺口根本堵不上。管委會這邊虛假平賬也越來越大,我們知道還不上了。這件事總有一天會被發現,不如在東窗事發前好好享受一下。”抱着這樣的想法,季月、陳文決定甩開祝林,自己截留公款消費。

  2014年8月20日,季月從管委會賬戶中劃出900多萬元,随後在江都區某小區購買了一套聯排别墅,價值320萬元,擴建該别墅又花了65萬元。除購買别墅外,季月還買了兩輛寶馬情侶跑車,總共價值200萬元。眼看老婆出手闊綽,季月的丈夫明知這錢很可能來路不正,卻和季月一起消費,從不過問錢的來源。

  豪華跑車可是很耀眼的東西,季月買跑車的事情很快傳遍自己朋友圈。大家知道季月有錢,都去找她借錢。對親朋好友借錢的要求,季月幾乎來者不拒,少則十幾萬元多則上百萬元,随借随有。此外,季月還給其關系密切的人540萬元,逢年過節更是5萬元、10萬元的紅包不斷。

  陳文不像季月那麼高調,她和季月在台灣、南韓等地旅遊時會一起購買名包、名表,但這些物件相較于車而言沒那麼顯眼。季月買到别墅後,2015年初,陳文也開始着手買房,後來買進一套二手别墅,價值280萬元。2015年4月,陳文在南京銀行購買了260萬元的理财産品。

  虧空背後的巨大管理漏洞

  普通小職員一夜暴富讓身邊同僚起了疑心,可如此明目張膽地炫富也沒讓季月和陳文所在機關的上司認真對待,隻是随便查了下賬目,并沒有進行細緻核查。

  2015年2月,管委會資金科原科長被群衆舉報挪用公款。檢察機關介入調查後,發現該機關賬目極度混亂,财物憑證殘缺不全,銀行對賬單和拆遷合同不論是紙張還是簽名都漏洞百出。比如,銀行對賬單應該是銀行專用紙張,配有銀行印章和銀行經辦人印章,而賬目中的對賬單竟然是普通A4紙,印章缺失,經辦人簽字模糊……所有這些細節,隻要稍微核查就能發現問題。考慮到管委會資金往來巨大,揚州市檢察院建議江都區審計局對濱江新城财務收支進行細緻梳理,形成詳細的審計報告。經過半個月的專項檢查,濱江新城管委會賬目上幾千萬元的虧空終于暴露出來。

  管委會資金管理科原科長楊志梅到案後承認機關印章應該由自己負責,但她經常将印章放在季月處。後來機關開始實行網上支付,她向季月透露過機關銀行賬戶的支付密碼,給對方侵占機關公款提供了便利。楊志梅承認,季月、陳文多次邀請她一起出去旅遊,三人私交甚好,是以她平時對财務報表、大額資金進出賬都沒認真檢查,甚至從未去過銀行,隻看對賬單。和楊志梅一樣,總賬會計嚴萍也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調查。

  除了楊志梅、嚴萍在其位不謀其政外,濱江新城管委會原主任孫愛國也有挪用公款行為,并私設“小金庫”,隻是他沒想到自己下屬的兩名小會計挪用的公款比自己挪用的多得多。是以當社會上有風言風語時,他也不願深究,隻怕最後把自己給揪出來。最終,孫愛國因犯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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