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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協委員譚日興建議:在粵銷售電動車不得配備家用充電接口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薛江華

随着路面上的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電動車的管理和行駛安全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省政協委員、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譚日興提案建議,修改在粵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的準入标準,要求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不得配置家用充電接口,由銷售商在銷售點周邊1.5KM内配置電池充換電網點,并設定統一的電動自行車停車區域等。

省政協委員譚日興建議:在粵銷售電動車不得配備家用充電接口

省政協委員譚日興 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梁喻 攝

譚日興表示,電動自行車在居民買菜、接送孩子等中短距離出行中有天然優勢,在廣州這樣的人口密切度高的一線大城市,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公共交通壓力,但這幾年電動自行車數量的快速增長也帶來了一些問題。

最突出的就是電動自行車電池安全問題。譚日興實地調研發現,廣州很多老舊小區并沒有規劃電動自行車的停放空間,這就導緻電動自行車隻能推進居民樓中停放,往往會帶來整棟樓的安全風險;在市政道路停放時,因無規範的停車區域,電動自行車隻能擠占用于共享單車停車區或其他市政道路,影響正常通行。

再就是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電動自行車駕駛不需要相應的駕駛證件,使用門檻低,很多騎行者漠視交通規則,騎行過程中随意變道、違章占用機動車道,容易造成巨大的馬路安全隐患。還有電動自行車違法改裝的問題。有些生産廠家為追求高速、長續航等功能,違規修改電動自行車相關控制單元,違規安裝高容量電池組,進而産生對原車車身的破壞,增加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幾率。

省政協委員譚日興建議:在粵銷售電動車不得配備家用充電接口

街頭的電動自行車違規駕駛現象 資料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秋明 攝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譚日興建議修改在粵銷售的電動自車的準入标準,要求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不得配置家用充電接口。同時,強制要求生産廠家或商家對其生産銷售的電池充電負責,可通過安裝标準的電池充電櫃或換電櫃,在銷售點周邊1.5KM内配置電池充換電網點,充電櫃和換電櫃可根據周邊小區環境安裝配置于安全區域,以共享方式營運或廠家配套方式執行。“這些舉措可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充電入戶和電池入戶的問題。”

他還建議強制電動車生産廠家配備安全警示裝置。他說,雖然公安部要求的“一盔一帶”行動自釋出以來,使用者在配戴頭盔方面有顯著提升,但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帶人、超載方面仍無法得到有效抑制;此外,很多電動自行車廠家在銷售時未配備轉向提示燈、觀後鏡等裝置,容易導緻交通安全事故。建議強制要求生産銷售廠家在生産銷售時必須配備多人騎乘檢測功能以及轉向提示燈、觀後鏡等裝置。

最後就是設定統一的電動自行車停車區域。建議在設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引導使用者有序安全停放,這樣必對部分地區交通問題的緩解有極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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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魏禮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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