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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收現金太低端 這個行長用三層影子公司瘋狂斂财

作者:北青财經

原中信銀行行長孫德順在銀行業工作近40年,是中國金融界唯一一名從銀行網點最基層的櫃面出納員起步成長為國有銀行總行行長的幹部。他憑借多年積累的業務能力,精心設計,巧妙布局,企圖掩蓋自己瘋狂斂财的真實面目,但最終沒能逃黨紀國法的制裁。近日播放的反腐專題記錄片《零容忍》曝光了孫德順金融腐敗案的大量細節,揭露了他用層層影子公司收受不義之财的真相。

嫌收現金太低端 這個行長用三層影子公司瘋狂斂财

退休7個月後就失聯 被列為金融領域腐敗的典型

公開履歷顯示,孫德順出生于1958年11月,在銀行界工作了38年,資曆深厚。1981年至1984年,孫德順供職于中國人民銀行;1984年,他進入新成立的工商銀行,先後在工行海澱區辦事處、海澱區支行、北京分行、資料中心(北京)等機關工作。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他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行長助理、副行長。2005年12月,孫德順履新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4年後任交通銀行北京管理部副總裁兼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11年10月,孫德順調任中信銀行黨委副書記,不久就成為該行的副行長、常務副行長,2016年7月又升為成為中信銀行行長。

但孫德順在行長的位子上沒坐滿3年便卸任了。2019年2月,中信銀行釋出公告,61歲的孫德順到齡退休,不過他仍保留了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孫德順本該安逸的退休生活非常短暫。當年9月中旬,孫德順失聯的消息在金融圈不胫而走。

2020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對孫德順審查調查的結果。經查,孫德順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嚴重違背黨中央關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限制、壓降制造業貸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向貸款客戶借用房産,由他人支付應由其本人承擔的費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價值觀極度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财,違規經商辦企業,為本人及親友攫取巨額利益;貪欲極度膨脹,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貸款授信、審批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這份通報措辭十分嚴厲,直言孫德順是“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别嚴重、性質特别惡劣、數額特别巨大的典型”。同年5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孫德順利用擔任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後,孫德順案沒有傳出進一步的官方消息。

孫德順為何要限制、壓降制造業貸款?他又如何辦企業為自己攫取巨額利益?貸款審批權力是怎樣被他當成謀取個人利益的籌碼?對于這些問題,反腐專題片《零容忍》披露了大量細節。

追求眼前利益 偏愛房地産貸款

近年來落馬的銀行高管不少,但“限制壓制制造業貸款”的問題出現在通報中卻十分罕見。

從孫德順擔任中信銀行行長的兩個完整年報看,該行的制造業貸款餘額和占比的确都連續下降。2018年末,房地産業超越制造業,成為中信銀行貸款集中度中最大的行業。年報中的公司類貸款客戶集中度也顯示,2017年和2018年,越來越多的房企成為中信銀行對公業務大客戶。

2018年末,中信銀行最大的十家公司類貸款客戶的行業分類中,制造業有兩家,分别是第五和第十大客戶,房地産業客戶有四家,分别位列第二、第四、第七和第九。而在2016年末中信銀行前十大公司類貸款客戶中,制造業同樣是兩家,但房地産業客戶隻有1家。

近年來中央多次強調,金融要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要加大對制造業的支援力度,防止信貸資金過度向房地産集中。孫德順為什麼要背道而馳?

專題片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從業人員樊祥鵬揭開了原因:“他就關注什麼掙錢快、見效快。他傾向于貸給房地産,主持行長辦公會的時候就公開直截了當要求,全行一定要立刻給我把制造業貸款停下來,即便你有100%的抵押,那也不行。”

中信銀行向房地産業貸款占比過高的問題,帶來的長期風險後來逐漸顯現。2020年2月,銀保監會向中信銀行開出2200萬元的巨額行政處罰罰單,處罰事項19項中有13項涉房地産業務。

樊祥鵬指出,這充分展現了孫德順政績觀的問題,追求眼前的利益、局部利益,年報會非常好看,但是給後面會造成很大隐患。

批貸40多億元貸款獲利1000萬

除了追求政績外,孫德順青睐房地産貸款還有另一個隐秘原因,就是謀取個人私利。他在專題片中出鏡自述:“我在跟一些企業家交往的過程當中,總是老想着為自己或者自己的利益關聯方去謀一些利益。”

調查發現一些房地産公司老闆與他關系密切,并存在利益交換。例如一名房地産公司老闆曾以投資為名,向孫德順實際控制的公司輸送1000萬元,得到的回報是通過孫德順獲批貸款授信40多億元。

“他嚴重違反了政治紀律,作為國有重要商業銀行負責人,本應承擔着政治使命和社會責任,但是他把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都置之腦後,光去追求自己所謂的業績,以及兌現一些老闆的利益。”樊祥鵬稱。

嫌收現金太低端 設立三層影子公司斂财

已被執行死刑的華融資産原董事長賴小民專門用一套空置的房屋來存放收受的巨額現金,還取了個名字叫“超市”;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私藏的上億元現金讓專案組驗鈔機不堪重負直接燒壞......這些備受關注的腐敗大案讓公衆在震驚之餘也形成了貪官都是收現金的印象。

然而,與錢打了近四十年交道的孫德順卻沒有這樣做。他不收現金,認為收現金太低端,太簡單粗暴。業務能力高超的孫德順,試圖通過精心設計來掩蓋權錢交易。他利益兌現的方式非常專業化,設了很多的防火牆,繞了很多圈,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産品去層層掩蓋。

調查發現,孫德順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來完成利益輸送的典型,其專業化、複雜化程度相當罕見。他安排兩名老部下作為代理人,開設了兩家投資平台公司,兩家公司前台的所謂法人,實際隻是為孫德順代言的“影子”。

孫德順設計了結構極為複雜的重重掩體,兩家平台公司是他的核心經營團隊,是遮蔽在他身前的第一層“影子”;在平台公司之下又設立了十多家項目公司作為第二層“影子”,項目公司和行賄企業還不是直接交易,而是雙方各自再成立空殼公司作為第三層“影子”,多層影子公司層層嵌套。

一方面,孫德順在中信銀行利用公權力為企業老闆批貸款;與此對應,這些老闆有的以投資名義,将巨資注入他實際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則送上優質投資項目或投資機會;平台公司用這些老闆提供的資金投入那些老闆提供的項目,以錢生錢,和老闆們共同獲利分紅,形成利益共同體。交易主體本身已經魅影重重,資金往來又僞裝成各種貌似合法的金融産品、股權投資協定,用“影子交易”為利益輸送再蒙上一層迷霧。

樊祥鵬舉例說,2014年底的時候,有一家能源公司,向中信銀行申請貸款,因為這家能源公司已經出現了債務危機,是一個高負債的企業,一般不會發放貸款的。但是在孫德順幹預下,這筆40億的貸款發放給企業,很快就形成了不良資産。為了表示對孫德順的感謝,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和孫德順控制的平台公司簽署了一個增資協定,這樣就完成了利益輸送。這家能源企業通過所謂的股權投資協定,讓孫德順控制的公司實際獲利達1個億。

值得注意的是,孫德順當年被查時,一些業内人士認為孫德順很有可能是因中信信誠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包某一案牽出。據報道,2018年,包某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其涉及資金池整改暗渡陳倉,借錢給員工成立“馬甲”私募公司;向其子名下公司的合夥企業輸送高達20億元的巨額利潤;踩雷房地産開發項目等。

目前,包某一案尚未有更多官方權威資訊,《零容忍》片中也沒有在講述孫德順的案件時提到他。但如果當時報道屬實,借錢給員工成立“馬甲”私募公司,為其子名下合夥企業輸送巨額利潤的做法倒與孫德順設計“影子公司”的安排有相通之處。

直接與企業對接 直接幹預信貸審批

企業向孫德順輸送利益的包裝方式五花八門,但換取的東西都一樣,那就是銀行貸款。這些障眼法給調查工作帶來了極大難度,但沒有蒙蔽專案組從業人員的火眼金睛。他們從源頭入手,梳理孫德順在中信銀行推動的貸款授信,找到明顯異常之處,再針對性地調查獲得貸款的企業和孫德順的關聯。這一調查政策抓準了孫德順腐敗問題的核心,那就是利用信貸審批權謀私。

銀行貸款審批一般是由貸款客戶遞交申請材料,按照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而孫德順卻經常直接與企業對接,再布置給下屬去做,用程式倒置的方式違規操作。

按照中信銀行的制度設計,行長對信貸審批隻有一票否決權,沒有審批權;審批必須經信貸審批會議集體表決通過,主要上司必須末位發言。但事實上,孫德順經常無視這些制度,直接幹預信貸審批,銀行内控機制在“一把手”的權力面前失去了作用。

“他從副行長升到行長,一直還抓着這個權,還兼任這個貸審會主任。作為貸審會主任應該末位發言,就是你不能上來就定調子。但是他聽到别人有不同意見了,就忍不住了,上來就直接說,‘怎麼不行了,你說不行,怎麼不行了‘,别人就不敢說了。”樊祥鵬說,銀行本來是有一套比較嚴密的授信管理和風險管理程式,經過這種人為的幹預,這些程式都被穿透了。

中信銀行多名落馬幹部利用信貸審批權斂财

除了孫德順,近年來中信銀行不少落馬幹部都曾利用信貸審批權謀取私利。2019年9月孫德順失聯後不久,中信銀行哈爾濱分行原行長于成信和中信銀行廈門分行原副行長、風險總監陳鷹也先後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0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深度觀察文章《信貸審批背後的權錢交易》,披露了于成信和陳鷹二人的案件細節。

在陳鷹涉嫌受賄數額中,有97.8%都是利用授信審批權“換取”的。他肆無忌憚地将手中權力“商品化”,一手“賣出”授信審批權,一手“買入”巨大風險。廈門某集團負責人曾以空殼公司名義貸款,送給陳鷹100萬港元和15萬美元,陳鷹無視巨大風險,指使相關審批人員違規放行,并親自催促放款,最終導緻大額不良貸款。

于成信作為行長,不參與“前台”的具體工作,其幹預授信的手段,則是“獨創”對公授信準入制度,把行長在信貸審批環節的最終決定權前置。他擅自規定1000萬元以上授信項目未經其本人同意,不得進入審查審批環節。甚至在信審會讨論授信項目時,于成信經常推門而入,在信審會上發表影響委員獨立判斷的傾向性言論。

他們的謀利手段沒有孫德順那麼“進階”,也經過了精心設計,花樣百出。陳鷹曾以低價購買房産再高價出售給客戶,以他人名義向客戶“借款”,還曾要求客戶到自己嶽父開辦的商店高價購買工藝品。

于成信從企業身上撈錢的手段則更加“迂回”,辦案人員總結了他的四種“手法”——居間斡旋型、拉長戰線型、假托交易型、提供服務型。比如,于成信為某私企老闆辦理大額貸款後,要求該老闆以高價購買其名下一套房産,與該房産評估價相差近200萬元。為了掩飾權錢交易本質,他在哈爾濱工作期間幫人辦事,大多并未當即收錢,而是到深圳審計中心工作後再行“追繳”,其收受的賄賂款中,有近七成是到深圳之後收取的。

針對孫德順案件暴露出的問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推動中信銀行系統性地開展以案促改。目前,中信銀行已禁止行長擔任貸審會主任,避免行長直接對信貸項目的幹預。同時完善授信管理制度,對授信的調查、審批,一直到授信後的管理,都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推出審批人制度改革,由過去這種行政的審批管理制度,改成專家型的授信審批制度,讓整個信用管理能夠得到完善。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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