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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強制收茶位費民意調查報告

廣州關于強制收茶位費民意調查報告

  “飲茶”一直是廣州的餐飲文化和餐飲習慣,你是否對“茶位費”習以為常?你願意支付茶位費嗎?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釋出的《廣州市餐飲業茶位收費情況民意調查報告》,明确表态:強制收茶位費是霸王條款。

  在廣州吃飯、喝茶之後埋單,隻要稍為留意就會發現,收費單上往往有一項收費,就叫茶位費,規矩是按人頭算,每人幾元到十幾元不等,總價往往接近一個菜色價格。愛上酒樓喝茶吃飯的'“老廣”習以為常,懶得計較;“新客家”就可能不了解:明明我沒有喝你的茶,隻喝白開水,甚至隻喝飲料,連開水也沒喝,怎麼也收茶位費?還有,茶位費按人頭計,哪怕3歲小朋友不喝茶,也可能會被收費,這又是一個讓許多家長不服氣的地方。

  超越老百姓模糊觀感,應該說,法律法規一直很明晰。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依法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且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餐飲服務機關強行收取茶位費,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如果事先未告知消費者,結賬時直接打在單上,則有違知情權及公平原則。是以,茶位費一直被認定為霸王條款。要是消費者較起真來維權,餐飲服務機關多半是輸家。去年,蘭州一餐館因違規收48元茶位費而被列為全國舉報典型案例。現實情勢是,大多數消費或因不明了茶位費的性質,或因怕麻煩不想與對方糾纏,于是放棄維權,放任茶位費泛濫。

  站在餐飲業角度,除了商人的逐利天性,茶位費至少有兩個重要成因:一是路徑依賴,既然是一種得到各方預設的潛規則,甚至是顯規則,你收我也收,不收白不收;二是餐飲經營難做,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在八項規定下,公務宴請大幅下滑自不待言,在經濟下行壓力中,商務宴請也有減少态勢,此外,原料材、人工成本又在不斷上升,因工作性質特殊,甚至有錢都難請人——在這種背景下,餐飲服務機關多收一分錢是一分錢。茶位費、開瓶費等收費都是因為貌似合理而被一直采用。

  消委會給茶位費一個說法,明确消費者有權拒付,能否将這個沿襲多年的陋規掃除?我看不容易。餐飲服務機關不自覺,照收不誤怎麼辦?消費者個人維權成本偏高、效率偏低,個案也不足以形成廣泛的震懾。退一步說,就算取消了茶位費,堤外損失堤内補,餐飲服務機關還是會把它計入産品或服務中。

  盡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對茶位費說“不”,哪怕區區幾元錢,因為不合法、不合理,就不能付。當消費者無力糾正時,留給管理部門思考的是,以何種方式強勢介入,才能将茶位費這一收費項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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