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明星“xx體驗官”拿錢不擔責的好日子已過去?

作者:潇灑心情物語

從今年起,明星廣告代言,将要納入法律法規的監管範圍,再想肆無忌憚恐怕是沒那麼容易了。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月7日釋出《商業廣告代言活動合規指引》通知

明星“xx體驗官”拿錢不擔責的好日子已過去?

圖檔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截圖

近年來,明星藝人們在收取高額的廣告代言費後,卻屢現翻車的現象,涉及領域廣泛,網際網路投資平台爆雷跑路,産品代言品質不過關,品牌涉嫌詐騙等,明星代言人确實承擔着一定風險,是以為了規避“代言人”身份帶來的法律責任,“體驗官”一詞應運而生。

如“xx體驗官”“首席體驗官”“大使”等名詞,借名人的熱度,博得大衆的眼球,一旦出問題,卻以沒有實際代言等推脫規避法律責任。

存在的未必就是合理的,随着大陸法律法規不斷健全發展,像這種有代言之實,無代言之名的現象,必然會受到遏制。

現在上海率先釋出的《商務合規指引》,明确了身份的界定,相當于悟空的緊箍,再想打“擦邊球”就沒那麼容易了。

明星們拿錢不擔責的“鑽空子”的日子必将成為曆史。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