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變量
1. java 變量遵循先聲明,再指派,後使用的原則。
一個變量可以隻聲明,不指派,沒有問題(隻是這個變量沒有實際意義,但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想要使用它,那麼就一定要給它指派,而大多數時候我們又不知道怎樣給它指派,那麼就指派為null。雖然指派為null也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但起碼指派了,可以使用了。變量變量它的值是不确定的,想要使用它一定要給它指派。
成員變量例外,不需要我們為其指派,但事實上它會有一個預設值,是以這個例外并沒有違反上面提到的原則,隻是不需要我們手動為其指派而已。(到底是誰為它指派的,不是編譯器,剛才反編譯試過了,也許是jvm)
聲明變量有兩個作用:一,為其配置設定記憶體空間;二,規定這個變量所能接受的運算,所能調用的方法。
2. java 常量
整型常量:123
實數常量:1.23
邏輯常量:true、false
字元常量:‘1’
字元串常量:“123”
不可變的變量也叫常量,用final 關鍵字修飾。
final 修飾的變量不允許修改值;
final 修飾的成員變量聲明時必須賦初值。
final 也可以修飾局部變量,聲明時可以不賦初值。
3、java變量的聲明
double d1, d2, d3 = 1.23;
這裡聲明了三個變量,并為d3 變量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