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要不是3·15到了,我的奔馳還得在車庫裡吃灰

要不是3·15到了,我的奔馳還得在車庫裡吃灰

“如果不是3·15快來了,奔馳怕是不會做出這個舉動。”奔馳車主王信揣測道。

這裡的“舉動”,是指北京奔馳2月18日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的召回計劃。

按該計劃,從2022年8月15日起,奔馳召回10104輛EQC電動汽車,原因和維權車主們遭遇的一緻,“冷卻液滲漏導緻電機故障。”

作為遭遇上述故障的車主,王信決定将自己的EQC長時間停在車庫,直到被召回為止。

“離召回還有近半年,這段時間我不願意當奔馳的小白鼠,出事誰給我負責?”

“冷卻液滲漏導緻電機故障”早在半年前就已成為不少車主的噩夢。

“買入的EQC 3天就亮故障燈,3個月亮電機故障燈。”感歎奔馳EQC不足1萬公裡就出現各種問題的車主比比皆是。

每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前夕,各大汽車品牌的車主總會因為愛車的故障問題,與車企上演一輪又一輪的纏鬥。

好巧不巧的是,不少車企每逢3·15前夕,就會高調宣布一波召回計劃,或者是故障解決方案。

問題年年有,年年新問題。這一點在奔馳、寶馬身上尤為突出。雖然問題明顯,但它們很“幸運”,從未上過“3·15”晚會。

打了40多次客服電話,永遠是“問題已上報”

王信的奔馳EQC已經在車庫停了3個月了,不是他不想開,而是他不敢開。

一年前,抱着對電動車好奇的心态,王信購入了EQC400,用于平時上下班代步。在他的印象裡,這輛車一開始給他帶來不錯的駕駛體驗。

但好景不長,2021年9月,一個送孩子上學的早上,他的車輛開始報故障,提醒其關閉電源去檢修;王信不得不臨時把車停下,打車送孩子到學校,再回來處理車的問題。

經4S店檢測,該車冷卻液洩漏燒壞驅動電機,其間換電機耗時2個月。該車修好後一周,王信的EQC又遇趴窩,4S店告知是後電機有問題,需要修理。

要不是3·15到了,我的奔馳還得在車庫裡吃灰

事後,王信一查才知道,還有車友因為相似問題已經修換電機4次,比他更倒黴。

有首批提車的車主在多次更換電機後發現續航裡程大幅縮水,即使在常溫天氣下,實際續航還不到官方給出的六成;還有車主在更換電機後,車輛會在低速行駛時發出異響。

王信随即提出,要求車輛延保和賠償,但4S店始終不應允,态度也從最初的笑臉“打太極”到後期果斷拒絕,理由為未達到标準。撥打奔馳400投訴電話,客服的回答也永遠都是“問題已上報”。

在撥打投訴電話40餘次無果後,王信發現,廠家、4S店的冷漠态度不止他一人遭受過,有的車主維權一年還沒等到結果。

2022年2月18日,事情迎來轉折,奔馳宣布,自2022年8月15日起,召回10104輛EQC電動汽車。

但這并沒有讓王信的心情得到改善。他和不少車主對召回通知不滿,認為廠家有意隐瞞事實真相,将設計缺陷概念偷換為官方所說的“制造偏差”。同時,強烈要求奔馳公司立即召回車輛,更換電機,不要拖延時間。

要不是3·15到了,我的奔馳還得在車庫裡吃灰

奔馳維權車主3月8日的聲明(部分)

“奔馳莫不是怕上3·15才做了這麼個樣子給車主看?”王信和許多車主心中都在嘀咕。

對于車主們的疑問,奔馳給出回應:會以最快速度聯系車主并妥善回應其關切。對于為何要将召回時間放在8月,奔馳表示,是當下儲備無法滿足立即召回用到的配件。

在寶馬X3車主李牧看來,奔馳車主已經很幸運了。他的寶馬X3燒機油問題持續半年多,到現在也沒得到個說法。

2021年年中,李牧給自己那輛行駛公裡數不超過2萬公裡的X3做第二次保養時,發現其有燒機油、漏油現象,發動機動力也不如以前。經過和車友們的探讨,衆多發動機是寶馬B48TU的車主均意識到這個問題。

2021年下半年,李牧和不少車主向寶馬投訴,希望解決問題,不過效果寥寥。在不少投訴平台,寶馬X3/5系的投訴量已排進榜單前10,大部分投訴指向發動機燒機油。

2022年3月8日,百餘名寶馬車主釋出維權聲明,要求寶馬正視問題。截至發稿,寶馬未給出回應。

“3·15”前召回是基本操作?

在“3·15”前一個月集中召回汽車,是不少車企的“老操作”了。

回顧寶馬、奔馳的近三年召回史,《鳳凰WEEKLY财經》發現,“3·15”前一個月内,上述兩家車企都進行過車輛召回,其中不乏車主靠長久維權“換回”的結果。

2020年下半年起,因為車輛通信子產品、電機、發動機等問題,奔馳多款車型車主進行了線上線下維權行為。盡管4S店可以提供軟體更新和維修,但大部分問題仍不能得到解決。為此,奔馳在2021年3月15日前兩次進行召回,車輛總數超過270萬輛。

2021年3月5日,寶馬也通過市場監管總局官方宣布進行過一次召回,其稱因為生産過程失誤,導緻部分車型(包含X5)在車輛需要進行緊急制動時,制動距離将較正常狀态有所延長,同時車輛ABS功能失效,增加了車輛發生事故的風險,存在安全隐患。

要不是3·15到了,我的奔馳還得在車庫裡吃灰

實際上,這樣的問題早在2020年就出現過。

2020年初,一X5車主在回家路上經過最後一個紅燈時,刹車失靈導緻車輛刹出車道,差點與對向車輛相撞,其最後轉向撞向斜對面的短樁。

事後,4S店否認制動系統故障,稱是車輛軟體問題,遠端更新即可。

但是在各大投訴平台上,多位iX3、X5、X7等車主回報車輛刹車出現問題,ABS失效,甚至有車主在讓行人/停車時刹不住車,差點釀成車禍。

2021年3·15前夕寶馬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寶馬中國将免費為召回範圍内的車輛更換制動助力液壓單元,未銷售車輛将在消除缺陷後再進行銷售。

縱觀近10年“3·15”晚會,其曝光汽車産業的重點,已逐漸從售後服務轉向産品缺陷方面。其中,2018年、2020年、2021年均爆出車輛發動機/變速箱問題,企業涉及大衆、上汽通用五菱、長安福特、英菲尼迪等。

而從消費者上報的産品缺陷線索來看,諸如上述奔馳、寶馬等品牌涉及的發動機、三電系統問題越來越突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021年全國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情況的通告》指出,2021年,在市場監管總局收到的汽車産品缺陷線索裡,發動機總成占比最大,達到32.3%。其中,新能源汽車反映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占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的52.5%。

與2020年相比,汽車産品線索增長超過5000條,而發動機總成、三電問題的占比至少提高了4個百分點。

在2021年,不少其他品牌的車主也多次進行過相似問題維權。例如投訴平台居高不下的一汽-大衆顆粒捕捉器堵塞、威馬電動車自燃爆出的電池維權等。

博弈的終點是訴訟?

諸如奔馳、寶馬等品牌的行為,還要持續幾個“3·15”?

針對3·15前車企和消費者的行為,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總工程師許海東認為,車企應該把每天都當成3·15,來對待正常維權的消費者,把注意力分散在平日,“隻有及時糾正自身問題的企業,才能塑造起良好的品牌力,促進行業發展。”

在投訴管道上,從2021年10月1日起,《汽車産品缺陷線索報告及處理規範》正式實施。據《規範》具體細則,消費者所提供的缺陷線索報告,将作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綜合判斷産品是否存在缺陷的重要資訊來源。

在此背景下,消費者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部門能夠形成更加直接的資訊傳遞,大幅提高缺陷資訊回報的真實性、準确性和處理效率。

在新能源汽車産品問題上,2022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新版《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顯示,新能源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和行駛驅動電機被納入到核心零部件的範疇。

其中,在三包有效期内,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品質問題累計更換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這意味着,上述更換2次以上電機的奔馳EQC車主能根據《新規》條令,合理要求車企退換車輛。

不過,盡管法律法規在不斷完善,但還是有部分車企不改态度。

對此,有律師表示:“對于車企而言,最怕産品品質糾紛鬧到法院。因為法院的裁判文書會在網上公布,判決書會清楚描述産品故障原因。”

他認為,如果種種投訴手段都不管用,消費者就可以集體走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維權。“這種方法比較有效,多數車企會選擇庭外和解,然後要求消費者撤訴;但訴訟耗時較長。”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資訊顯示,一寶馬車主曾因車輛産品品質問題将寶馬訴諸法庭,一審、二審曆時2年,最終裁判結果是判華晨寶馬賠償車主損失車款。

要不是3·15到了,我的奔馳還得在車庫裡吃灰

2018年1月,車主劉珊珊車齡1年的寶馬3系在停放過程中發生自燃。2018年5月,在協商解決無果後,劉珊珊将華晨寶馬和車輛銷售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車款。一年後,一審認為發生自燃事件的主因是産品自身缺陷,判寶馬賠償車輛折損一年後的損失金額。

但寶馬不滿審判結果,提出上訴,一年後,法院宣布維持原判,表明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官司打了整整兩年。

随着“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臨近,各汽車維權群開始活躍,希望自己的問題,可以在3·15之前得到解決。

淩晨3點,部分車型維權群還有人沒睡,“如果到3月15日廠家還不解決問題,那又要開始持久戰了。”

寂靜的群聊中,一位維權已有半年的寶馬車主突然發出這樣的感慨。

(王信、李牧為化名)

作者|龔宸芫

編輯|張轶骁

本作品的著作權等知識産權歸【鳳凰WEEKLY财經】所有,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享有本文的資訊網絡傳播權,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