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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盛華:朝貢體系在中南半島的變異與實踐———以越南阮氏政權與暹羅曼谷王朝同盟為中心(1784—1833)

作者:古籍
錢盛華:朝貢體系在中南半島的變異與實踐———以越南阮氏政權與暹羅曼谷王朝同盟為中心(1784—1833)

早年,王朝的開國君主俞福英流亡暹羅,在拉瑪一世宮廷任職。在越南内戰期間,阮福英通過向拉瑪一世捐贈黃金,白銀樹和高價值農産品,獲得了暹羅的軍事援助。阮朝成立後,兩位君主之間的個人關系深深地影響了越南中半島和南半島的外交決策。由于邵氏政權長期流亡,其儒家思想大多停留在一種在軍事戰争中習得的儒家思想中,"華夷的辨識"強調文明的分化不在其視野之内。在王朝建立後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這個想法并不是它處理暹羅外交的指導原則。明朝越南儒家思想水準有所提高,"華夷辨識"的思想逐漸回歸。當明朝下令将儒家思想應用于中南半島事務時,未能将暹羅的外交關系帶入儒家話語體系,這使得邵朝的"朝代體系"在理論與實踐之間顯得極大的不協調,直到雙邊關系的破裂得到解決。

東亞長期以來一直有一個以中國為中心的國際關系體系。北韓,越南(安南),琉球和其他國家/地區的君主稱中國皇帝Chennagon并接受了印章。中國與這些朝聖國的交流,都是以"禮貌"、"紳士"、"華誼"為核心的儒家觀念,以成熟完整的話語體系為基礎的。

1802年,阮朝于越南年成立。随着其領土向南大幅擴張,邵朝逐漸将其外交中心向南移動。與前朝相比,邵朝更多地參與中南半島事務。越南王朝的曆史資料在著作中深受儒家曆史傳統的影響,在描述越南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關系時,儒家的"華夷辨識"概念經常被用來做出價值判斷。近代許多學者都關注這一點,對越南與中南半島國家的關系模式提出了相關概念,如戴克萊、孫健黨的"亞宗軒關系"和南韓學者劉仁山的"南方大秩序"。亞曆山大·巴頓·伍德賽德(Alexander Barton Woodside)還探索并讨論了越南在朝觐初期對清朝政權結構的模仿。然而,這些研究仍然停留在這些概念的簡單描述中,缺乏對系統固有複雜性的了解。

此外,學術界對越南朝貢制度的研究往往先驗地将中半島和南半島鄰國的朝貢置于阮朝(越南)的正規朝中,代表了這一制度的建立。事實上,在國際關系史上,弱小國定期向周邊強國緻敬,得到後者的保護,是一種普遍現象。暹羅的附屬國有"金銀樹"的傳統,7世紀的阿拉伯人向拜占庭帝國進貢。東亞朝貢體系的運作方式可能不同于其他體系,因為它包含了一套以"華夷辨識"為核心的話語體系,其本質是父權制中華文明的優越性,強調"培養繼承人"。然而,這一特征是否被朝觐"遺傳",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對過去的研究并沒有得到太多的關注。

1855年,阮朝頒布了"秦鼎大南會案",其中外交事務科被置于"禮節部"之下,将外交對象分為"國與國關系"和"軟遠":前者涉及中國(清朝)事務,後者涉及東南亞國家,英國,法國和越南少數民族事務。此外,早在1834年,1834年王朝就出版了另一份鮮為人知的大南方之書性質的檔案《南方大社會總結》。在《禮節》一書下,阮朝将外交事務分為"好鄰居"和"軟遠"兩個,前者涉及清朝和暹羅曼谷王朝事務,而後者涉及高棉、南派、萬象等國家和越南周邊少數民族地區。雖然《總結》一書的篇幅遠不如《公約》,但相比之下,沒有什麼比暹羅的地位從"好鄰居"向"軟距離"的轉變更耐人尋味的了。在對外關系上一直鼓吹"華夷辯證法"的越南,為什麼曾經的漢字文化圈之外,應該把"野蠻"的暹羅歸入"平等"的地位,20年後又淪為"軟遠"國家?這是一個長期以來被學術界忽視的問題。

本文以此為切入點,在發掘邵朝官方檔案、暹羅王朝文本和曆史資料集,并在研究漢、英、越、法的基礎上,着重于1784年至1833年間的越南王朝(包括阮福英)政權與暹羅曼谷王朝的關系, 探讨該政權如何将其"東亞朝貢制度"的曆史經驗帶入暹羅外交,并考察其遇到的理論和實踐困境,以及在這方面做出的調整和妥協,進而揭示越南暹羅聯盟對朝觐中南半島政策的影響和意義。[5]

一、統一時期于福英與暹羅的關系

(i) 于福英進入曼谷王朝(1784-1787)

18世紀的越南正值"北正南軒"的相反時期。北鄭主長期掌握着越南後黎朝的實權,自1673年起以南領主以近北緯17度的網河為界線,劃江治。為了生存,主繼續向南拓展新的土地,侵占被占領的城市高棉土地。到第八代禦福雄(1738-1765)時,主已經開始自封"武家",雖然仍處于後李朝的鄭碩時期,但已經是一個獨立的王國。鄭和龔之間的權力平衡被19世紀70年代的"西山起義"打破。1777年,西山軍幾乎消滅了南方政權,在于福英的上司下開始了長達二十年的流亡。西山軍擊退清軍幹預後,向乾隆索要印章,最後于1789年被清朝承認為越南的"正統"王朝。

雖然越南和暹羅都是東南亞國家,但兩國之間的政治交流卻來得相當晚。由于其地理位置,暹羅長期以來一直将越南更多地用作其船隊與中國進行貿易的中途點和避風港。直到該政權的領土繼續延伸到暹羅灣附近,兩國之間才進行了大量的外交交流。

1784年,拉瑪一世接到朱文将軍的請求,朱文将軍派人到長江看路的盡頭,邀請他到暹羅避難。經過深思熟慮,阮先生帶着剩下的30多名朝臣和數十名随行人員前往曼谷。拉瑪一世和俞福英的最終結合取決于雙方的喜好。面對複雜的越南内戰局勢(鄭、恭、後李朝皇帝和西山軍),拉瑪一世對最弱小的政權有着更大的感情,甚至直接拒絕了西山使者提出的結盟請求。而于福英也認為自己的士兵會喪偶,暫時無助于西山軍,"為了今天的計劃,莫羅素暹羅好好好想救的優先權。"這兩點促成了暹羅作為栖息地的選擇。

于福英在暹羅宮廷中的地位更加微妙。拉瑪我在曼谷附近安排了它,并提供了一些錢和獎勵。他被安排參加暹羅王朝的每日會議,日程安排與安全部長克羅姆·塔姆魯特(Krom Tamruat)相同。拉瑪一世還授權北蘭省官員允許餘福英的随行人員進行海上貿易,并免除關稅以支付日常開支。高棉邦,當時是暹羅國家,仍然在暹羅的控制之下,國王Ang Eng被軟禁在曼谷。拉瑪一世對安英的待遇與住在曼谷的安英一樣。[12]

作為一部恭朝史書,《南方大全記》描述了暹羅時期于福英的實際情況,也符合儒家曆史叙事傳統"為了尊者"。它的主要重點是拉瑪一世對餘福英的性格和能力的"尊重"。相比之下,當時陪伴他的陳文軍的後續,在他後來的叙述中頗為有趣:"朝臣們屈服于岑田,為艱辛做好準備......陳總有朱文将軍回答...飛往暹羅

錢盛華:朝貢體系在中南半島的變異與實踐———以越南阮氏政權與暹羅曼谷王朝同盟為中心(1784—1833)

這座城市(即曼谷———引用注釋)遇到了出生在世界上的暹羅國王。将軍跪在地上哭了很久。是以暹羅王蘇會取名,知道要尊重祖先。如果您有任何見解,請坐下來。"而當緬甸進攻暹羅時,拉瑪一世讓暹羅士兵開戰取勝,然而,"收獲了大量的糧船裝備回到暹羅,也讓暹羅官員攫取,束手無策。這些都可以讓我們一窺當時暹羅宮廷中"屈辱"和"無能為力"的尴尬境地。

抵達暹羅後不久,1784 年末,拉瑪一世派遣他的侄子 Krom Luang Theharirak 率領海軍陸戰隊人數達到 20,000 人,并率領戰列艦幫助他奪回嘉定(今胡志明市,越南)。然而,在浸出之戰(今越南的黔江省)中,暹羅部隊遭到西山軍的伏擊并傳回。于福英将失敗歸咎于暹粒各地的搶劫,導緻人們抱怨,不受歡迎。戰敗後,于福英放棄了暹羅軍隊迅速收複的幻覺,回到了自力更生的道路上。從那時起,暹羅的援助主要集中在軍事裝備上。

餘福英在暹羅宮廷間歇性地任職,直到1787年。除了率軍抵抗緬甸的攻勢外,他還在戰争期間以政府成員的身份與拉瑪一世會面,甚至訓練一些舞者在越南宮廷舞蹈中跳舞,以參加重要的儀式。不過,餘福英畢竟是一個有回國、鏟除"西賊"的理想人,他對繼續在暹羅宮廷服務的前景的認識也開始逐漸改變。他認為"暹羅人自阿琛戰敗(1784年)以來,雖然口口如流,心不如西山虎",但要給他禮遇,但為了掩飾羁押。私下裡,巴黎外國傳教團教會的拜多盧主教也抱怨暹羅人的虛僞,認為他們顯然幫助他恢複了他的帝國,但他們"隻想以他的名義奴役他的人民,把他們變成自己的俘虜"。

1787年8月,餘福英最終決定結束在暹羅的居住。由于擔心拉瑪一世不會放手,他采取了在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裡放書,晚上乘船潛逃的形式。根據暹羅的曆史記錄,在他的告别信中,除了對拉瑪一世多年來帶走他的感激之情外,他還說:"我離開後,我将召集我部的人把國家帶回來。如果将來缺少武器和彈藥,我會寫信給你,請你資助一些武器和彈藥,直到我獲勝。在該國傳回的那一天,我将向陛下鞠躬并忏悔。正是在收到于福英的這個應許後,拉瑪一世指令他的兄弟放棄追擊。"鞠躬"一詞在越南曆史資料中顯然是禁忌,是以無法找到相應的記錄。但可以肯定的是,對于他所代表的俞福英和邵政權來說,生存是最緊迫的任務,而儒家文明中與"華夷"思想的優越性相關的,屬于更高層次的"尊嚴需求",現階段并不是餘福英關注的對象。

(二) "金樹和銀樹"問題

從1787年離開暹羅宮廷到1802年紹朝成立,于福英十多次派使到暹羅,報告戰争局勢,并要求軍事物資援助。其中六項任務是為"金銀樹"做出貢獻:1788年(好吧,請求火藥,彈藥,軍事援助),1790年(招募),1793年(報告),1795年(報告),1797年(軍事報告)和1801年(報告)。"金銀樹"成為這一時期雙方關系研究的一個不可回避的課題。

1450年,阿尤多耶王朝的"白象王"Dele Allegiant頒布了《法院法》(Kot Mont'ien Ban),要求某些州向Ayudoye進貢,這一規定一直持續到現代。馬來西亞學者認為,于福英通過捐贈金銀樹,向暹羅"忠實地承認了附庸的地位"。美國學者米丘埃爾·艾蘭(Michuel Eiland)同意他背後的象征意義是顯而易見的,他的投降伴随着拉瑪一世增加了保護父權制國家的責任[23]。

上述說法雖然很有邏輯,但必須指出,曆史資料并不支援。就連代表暹羅王室地位的《曼谷王朝編年史》,也沒有将于福英捐贈的金銀樹與"貢品"、"國籍"等關鍵詞聯系起來。餘福英第一次捐金銀樹的記錄在《大南記錄》中相當簡單:"要讓金花、銀花、生命和财富等走好。在《曼谷王朝編年史》中補充了一些細節:奪回西貢等後,為了表達對拉瑪一世的感激之情,特意準備了一棵金樹,一棵銀樹前進。由于他的聰明工作,國王的特人将其存放在Phrachao塔中。接下來的五棵金銀樹,《大南方記》記載了原産地和福英近期戰争情況的報道,更加統一。另一方面,《曼谷王朝編年史》沒有提到這些驅逐出境背後的象征意義,也沒有提到表達投降含義的國家書籍(表格)。

金色和銀色的樹木并不是暹羅州的普遍現象。在暹羅的許多國家中,隻有馬來地區的國家,如吉打州,北台年,吉蘭丹等,需要每三年向曼谷進貢一次,包括金樹和銀樹。"沒有證據表明高棉人向暹羅送去了金銀樹,這是其他國家向曼谷進貢的特征,"高棉曆史專家錢德勒說。我們也沒有發現暹羅"強迫"或"誘使"于福英向他貢獻金銀樹。可以說,此舉是一種抛棄儒家"華毅辨識",把自己置身于暹羅式"貢品體系"行為的主動。[26]

金銀樹與"一歲貢品"在中越關系上有相似之處嗎?一般來說,越南一年的鑼使節抵達北京,在禮儀部完成例行的朝貢,朝觐和獎勵後,很少有大量的外交任務。但俞福英每一次進入金銀樹,都與當時的戰情息息相關。餘福英剛進入金銀樹時,向拉瑪一世請求支援大量火藥彈藥,并要求紅色高棉部隊與他們聯手進攻後江地區,以俘虜逃往該地區的西山軍将領範文山。羅摩一世答應了這個要求,最終,于福英成功俘虜了範文山。在第二個提議中,肖氏要求暹羅派商船到嘉定賣小米作為人們的食物。然後,在1791年,拉瑪一世放棄了槍支和鐵。在第三棵金銀樹之前,于福英派于福英到暹羅,要求暹羅王給一封印章,以便他可以在萬象購買食物。在1795年和1796年,暹羅将大象作為戰備材料贈送給餘福英。在第五次和第六次進入金銀樹時,拉瑪一世在當下直接讓使者帶回了大量的火藥、絲綢和船隻。可以看出,金銀樹已經超越了老貢品的"儀式",卻具有"特使"的含義。

但是,僅僅通過向金銀樹獻身來表達"投降",進一步要求"王國"履行協助自己的義務,即使它能夠占據"道德"制高點,也是行不通的。鑒于戰争的巨大代價,如果拉瑪一世不能從中受益,那麼部隊部署問題将是一個問号。是以,必須同等重視與"金銀樹"同時捐贈的其他物品。與金銀樹的象征意義相比,俞福健提供的其他物品的經濟價值非常高,很可能對暹羅更重要。餘福英第一次進入金銀樹的時候,沒有其他的禮物,第二次還附上了一盞玻璃燈籠,一艘梨船的模型,以及"糖500斤,石糖500公斤,黃蠟500公斤"。從第三次開始,500磅糖和500磅蠟成為捐贈金銀樹的做法。從五開始,又加了"十二閩南香"。當時的糖業有着近乎奢侈的地位,蜂蜜蠟作為古代夜燈的重要燃料,隻有貴族才有财力享受。至于閩南香,作為香精中最有價值的品種之一和越南特産之一,它可以用作香的原料,在上一節中受到佛教為國教的暹羅人的歡迎。是以,這些高價值農産品是暹羅決定提供軍事援助的重要動力。

在他給暹羅的官方文本中,該政權有時稱拉瑪一世為"暹羅的佛王",有時稱為"暹羅之王"。這種混合使用削弱了原儒家等級制度下"皇帝"和"王者"的嚴格區分,更重要的是,它為金銀樹的行為提供了更大的解釋空間。在宗教實踐中,金銀樹仍然是上層佛教寺院佛像前的重要崇拜工具之一,在曼谷,琅勃拉邦等地都可以看到。将宗教上的"佛王"與金銀樹聯系起來,可以模糊"金銀樹"在暹羅貢品體系中作為"國貢品"的屬性。于是,金銀樹從政治外交行為變成了"準宗教行為"。這種做法可以防止于福英在兩國關系中相形見绌。外界很容易被暹羅接受,國内醫生的内表也可以避免統治危機。

從曆史事實看,于福英以金銀樹為"大衣",包裹着蔗糖、蜂蜜蠟等高價值産品,以換取相當于暹羅的軍事援助。盡管雙方都不清楚俞敏洪的從屬地位,但這種默契在該政權與曼谷王朝的關系之間取得了微妙的平衡。

二、餘福反映了暹羅經曆的政治遺産

1802年6月,在對西山的戰争中以壓倒性優勢獲勝後,于福英宣布在順化改造元"加隆",建立邵朝。此後,它與暹羅曼谷王朝的關系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雖然他的地位不再是流亡的越南王子,而是一個王朝,但他在暹羅的最初經曆,作為政治遺産,一直影響着王朝與曼谷王朝的關系。

(一) 越南與暹羅正式建立外交關系以及君主的"個人關系"

1802年底,阮福英緻信暹羅,通報越南改革統一的最新進展。雖然《國書》沒有收錄在《南方大記錄》和其他越南官方資料中,但《曼谷王朝編年史》顯示,在《國書》中,阮福英稱自己為"皇帝,趙焘丁艾"。拉瑪一世對此沒有異議,并在後來的叙述中繼續使用這個詞來指代加隆。可以看出,兩國延續了此前的默契,并沒有在"金銀樹"問題及其鍊條上引發的"民族問題"上發表文章。

幾個月後,嘉隆穩定了北韓局勢,兩國首次正式互派特使,其規格相當高,讓我們一瞥雙方當時對各自立場的看法。1803年初,肖氏接受了七宣訓練,以本隊章程為主、副使,随國書、公文、貨物運往暹羅。邵朝官員編纂了一份題為《鄰居的好案例》的暹粒被驅逐記錄,詳細記載了使團帶來的物品清單,其中"金銀樹"已經消失。此外,對于不同的對象,王朝也相當重視詞語的使用。對于拉瑪一世來說,用"禮物","禮物"來稱呼"副國王",用"獎賞"來稱呼暹羅大臣。"禮物"一詞的使用,不僅展現了嘉隆拒絕"投降"暹羅,也說明它并沒有把暹羅視為具有"華夷辨識力"概念的野蠻人,而是将其置于友誼和鄰裡平等的地位。

作為回訪,拉瑪一世派出了一個由53名成員組成的大型代表團前往越南。任務的頂部是一個"馬拉比昂式的頭盔",上面有一頂鑲金的皇冠。嘉隆收到其他物品後,隻還了皇冠,因為"這是高階的東西,不敢穿,是以請回來。這兩個國家的官方曆史資料證明了這一點。從暹羅及其附屬國的外交實踐來看,暹羅經常給王國的新君主如"金葉盒,金高腳杯,金痰,雨傘,槍"等,以顯示暹羅對其王權的認可。很明顯,"翡翠鑲嵌金冠"并不是暹羅人傳統的國家方式。至少在層面上,可以看出,拉瑪一世給予加隆和他的帝國比暹羅人更多的禮貌。另一方面,加隆具有高度的政治智慧,并繼續以一種表現出軟弱但尊嚴的方式獲得拉瑪一世的信任和青睐。

一般來說,在中越進貢制度下,兩國君主之間沒有"私人關系"。兩國特使的大多數派遣都停留在正式的"禮貌"層面。當朝臣們看到彼此的君主時,他們隻是對家裡的情況做出反應。然而,朝觐和曼谷王朝之間的秩序卻大不相同,它具有明顯的務實特征和"聯盟"。從他離開暹羅的帝國集團進攻西山軍的那一刻起,他對拉瑪一世的任務就非常務實,或者報告戰争局勢,或者要求武器。這一特點在登基後也得以保留,雙方使者攜帶的檔案内容往往包括需要解決的非常具體的事項。既然沒有"鑼期"的說法,就不必派使節到南關鎮約定切換日期,就像中國特使的情況一樣。從越南和暹羅派遣特使可以在不受限制和移動的任務中完成。例如,1807年,暹羅突然将其臣民派往順化,一次攜帶三封國家信件,每封信都涉及對閩南和肉桂的請求,關于該國三位國王死亡的訃告,以及請求招待漂入越南平定省的船隻。[38]

即使"口哨"向朝觐發出的"口哨"很容易形成,嘉隆也将其視為重要的外交事件。1803年末,拉瑪一世的弟弟,王儲蘇拉·辛哈納(Sula Sinhana)去世,加隆将他的傳教團派往暹羅。在書中,加隆提醒拉瑪一世,他正在變老(66歲),他現在已經死了,隻有他的兒子和侄子繼承他,但兩人擁有平等的權力,這是非常危險的。加隆敦促拉瑪一世盡快讓他的長子成為國王,這樣他就可以獲得更多的權力,使政治資源能夠有序地運作。王位繼承是帝國的核心内政之一,對于暹羅的祖政事務,嘉隆可以如此直接介入,毫不避諱地表達對皇帝選擇的偏愛,這既展現了他與拉瑪一世的政治互信,也說明兩位君主之間的私戀已經超越了外交, 而這種互相信任,正是當年在暹羅的福英避難所留下的政治遺産的經曆。

丹麥王朝建立後,"佛王"和"王"混合的做法仍在繼續。不僅如此,有趣的是,還有一本1806年《羅摩一世國書》譯成《嘉隆》,在《阮朝的朱本檔案》中也被稱為"越南國王"。根據阮朝的慣例,當外國特使抵達越南邊境省份時,他或她将國家書籍送出給省級官員預覽。如果有違規行為,邊境官員會直接要求對方修改。對于非漢族文化圈的國家,如水屋國、火屋國,甚至出現由龔朝部直接寫進貢表,越南皇帝親自修改了例子。暹羅譯本在送出給嘉定審查後,送達順化,表明蛇對暹羅一詞沒有異議。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對暹羅話語體系的無意識接受,直接導緻儒家"華奕辨識"變得無處可去。

(二) 拉瑪二世的驕傲和智者皇帝的困境

1809年,拉瑪一世去世,拉瑪二世繼位。這标志着暹羅君主私人外交的結束。雖然加隆的親身經曆決定了他在與拉瑪二世打交道時,還是或多或少地保留了自己的暹羅态度,但對于加隆的繼任者明迪來說,父親的經曆成為處理兩國關系的巨大政治負擔。在這裡,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拉瑪二世第一次派使節到嘉隆和剛向明朝下達指令時兩朝的不同反應。

1810年初,拉瑪二世派傳使到嘉定,嘉定市朝臣在預審暹羅書上發現"其書語很多,認為題材長久驕傲,但傷得好",遂報此事。而嘉隆不想在這件事上糾纏得太糾結,認為"暹羅人無言以對,這是唐人已經被筆下,責任也不夠",于是讓使者進入北京,并派回使者敬拜拉瑪一世,慶祝拉瑪二世登基。加隆在暹羅的經曆使他了解了暹羅政治是如何運作的。雖然不可能用拉瑪二世來割除暹羅書卷的傲慢,但把《暹羅書》的問題歸咎于中國人是非常明智的,那就是通過暗示越南(中國)文明對暹羅文明的優越性來安撫國内醫生。

然而,在他于1820年去世後,對拉瑪二世的"傲慢"的反應與加隆的反應截然不同。當時,該指令向暹羅派遣了一個使團,向該國通報正在醞釀中的禮儀部長的死亡。《國書》原文并未收錄在《大南史記》等大南朝史料中,而暹羅史料則指出,當時邵朝以"自覺冒犯的語氣"較長的描述了嘉隆一生的偉大功績和功德,充滿了越南儒家文化優越感的表達。對此,拉瑪二世直接指出,王朝沒有必要稱他為"暹羅皇帝",因為它是中國人,暹羅有自己的獨立文化,根本不需要從中國借來。拉瑪二世直接拒絕了閩朝以"籃子抽"式方式融入儒家話語體系的企圖。顯然,暹羅國王對明斯藝術的"中國起源"有着清晰的認識,是以他的拒絕是一劑強心針。

拉瑪二世在與使團會面時,提出讓暹羅特使前往越南并"以鉑金十英鎊前往布希",他同意了這一要求。但明朝下令聽聞此事非常憤怒,認為拉瑪二世的舉動是造成越南人民搶劫,雖然名字"有福",但實際上卻損害了帝國的面貌。[45]

之後,暹羅派了一個使團到順化遊行和慶祝。在收到暹羅書後,越南和賢邊朝臣發現拉瑪二世稱自己為明的"長老"。就年齡而言,拉瑪一世出生于1737年,屬于加隆(1762年)的父親。加隆和拉瑪二世(1767年)是在加隆在暹羅避難期間相遇的"同齡人"。是以,面對加隆的兒子明迪,拉瑪二世自然散發出一種"叔叔"對"兒子和侄子"的傲慢。此外,龔恭還發現,暹羅使團帶來的貨物與原來嘉隆皇位時拉瑪一世傳遞的貨物,性質發生了重大變化。與原來的"鑲嵌玉石鑲金的皇冠"不同,這次暹羅贈送了諸如金福格、金唾液壺等"所有暹羅送給臣民的禮物"。事實上,這些物品不僅可以獎勵給他們的臣民,而且是暹羅的書封印時贈送的傳統物品。拉瑪二世顯然想用這些手段向明世暗示他的"皇家考試"與"金銀樹"包裝下的暹羅部分之間的特殊關系。

恭恭向朝廷彙報了暹羅使團的情況,引起了朝廷院子的熱烈讨論。于德川指着"易帝很粗魯,但沒那麼好。沒有,隻有戰争的耳朵。而李伯平指出:"如果沒有心,就不會受傷和生氣?我希望在這個問題上留出回旋餘地。他同意後者,但明确表示"我也與暹羅的敵人在一起"。在越南支線人的抗議下,暹羅使團修改了國書,并說國書中的"長老"是從暹羅語中起草的,"金飾品是佛王珍藏的,是以是賜予的。雖然此事以将暹粒釋放到北京的明确協定結束,但其心中的不滿是肯定的。

于德川直接呼喚暹羅為"易帝",這在餘福英時代是罕見的。這當然與于德川本人在軍隊中強烈的"鷹派"色彩有關,但也與明朝初代出現的這種"華夷"的口徑轉變有關。随着國家100多年戰争的結束和科技的逐漸恢複,儒家思想在越南迅速提高,北方人不斷補充進入決策層,"華誼"在外交上的"華誼"思想逐漸回歸。然而,這種轉變還不足以将王朝對暹羅的政策變成直接對抗。這些對抗性的聲音往往伴随着暹羅的"好鄰居"論點。在儒家思想的照度下,雖然内朝将暹羅視為假想敵,但從好的方面來說,由于"皇檢"與暹羅近四十年的友誼,明朝繼續保持雙方的聯盟成為一種近似的道德義務。

三、用虎皮;關于高棉語、萬象語問題

17世紀以後,位于越南和暹羅之間的高棉和萬象已經完全失去了昔日的輝煌。盡管該政權和暹羅王朝都緻力于擴大其在該地區的影響力,但由于越南錫山起義的爆發,該政權一度失去了聲音。1802年,越南統一後,阮朝開始想"回歸"高棉和寮國,結果與曼谷王朝進行了一系列談判,甚至引發了對抗。由于餘福英與暹羅的特殊關系,這些外交活動呈現出複雜的面貌。

(i) 加隆和拉瑪二世為高棉人而戰

在17世紀,紅色高棉将Chennagon稱為主,但在主政權流亡後,它停止進貢。1796年,紅色高棉國王Ang Eng去世,留下了一位還是嬰兒的王子,暹羅将其确立為高棉的國家象征,為Ang Chan II。曼谷王朝的權力促成了當時紅色高棉的全面接管。

在對等時期,餘福英沒有下定重新獲得對高棉的控制權,但卻承認暹羅在高棉事務中的"排他性"父權地位。1799年,在與西山軍的戰鬥中,他希望高棉和萬象軍隊能派兵幫忙,但他沒有向兩國提出要求,而是寫信給曼谷。拉瑪一世信後說:由于雨季土地不便,士兵容易患病,是以萬象軍隊不能走路去幫助于福英,而是可以讓高棉人出軍,在人人西山軍進攻。最終,500多人加入了餘福英軍。[50]

1806年,安山二世在曼谷正式登基,次年他向邝朝申請印章。于是嘉龍立即派軍部去知道吳仁敬的印書是"高佗王",并确定了三年的進貢期。直到六年(1807年),朝觐才重新獲得了與暹羅競争在高棉問題上發言權的可能性。

高棉人成為高棉王朝的官方朝聖地,這對後者非常重要,高棉王朝是以在高棉事務中獲得了反對暹羅的合法性。這一法律依據來自儒家"生存"制度中的貢品、"小字之道"、"興衰"等相關倫理,即"中國"有義務在危險中援助國家。後來,在處理暹羅關于高棉問題時,朝觐繼續援引這一聲明,為其外交行為提供法律依據。

就在拉瑪一世死後一年,慶廷王朝和曼谷王朝幾乎要消滅高棉人的問題。1810年,安贊二世以"黑暗暹羅"的名義殺害了兩名親暹羅的官員Kralahom Moeung和Chakrei K.p.。這一舉動引起了暹羅人的不滿,拉瑪二世向紅色高棉派遣了軍隊。嘉隆立即承擔起"領主國"的保護責任,派兵駐紮在高棉國家以外,同時将國書寄給暹羅,強調安贊二世殺死了自己的臣民,暹羅沒有參與。此舉使兩國從激烈戰争的邊緣回到了外交談判中。次年,暹羅派往順化,與朝觐商讨高洛瑤事件,并要求安贊二世親自前往曼谷參加拉瑪一世的葬禮,但被嘉隆以"金臘國從未有人來過"為由拒絕了。随後,嘉隆将遲松福的手送回暹羅調解此事。由于拉瑪二世當時提議将安贊二世的兩個弟弟分成國王,宋福玩弄任務,試圖說服暹暹國王,原因有三個:1.高棉一國三王将導緻内亂 阮朝出兵是"小話, 必須",不是出于自身利益;3.現在暹羅有一個全國性的葬禮,有人擔心緬甸,阮朝的高棉軍隊,不僅要幫助安贊二世,還要在适當的時候幫助暹羅。然而,宋福的玩法任務并沒有結束争議,在他回崗後,說安贊二世"德我恨暹羅,暹羅的憤怒還沒有透露出來,真正的拉的事情還沒有。[54]

1812 年 4 月,暹羅士兵襲擊了高棉人,安贊二世逃往越南避難。随後,兩國繼續在睦鄰友好的"外衣"下進行外交談判。7月,暹羅以已故皇後俞孝康的名義向順化派出使節,希望遊說嘉隆歸還安贊二世。嘉隆再次用了緻敬系統的花言巧語:"真拉希對我來說,一定是經理。對國王說:"隐蔽的(安贊二世)會回來的,國王沒有我的欺詐,也沒有風險,那麼在鄰居家,小字的意思。10月,暹羅再次派出特使,聲稱安贊二世的早期兄弟處于和平狀态,并具有兩國導火索的含義。今天,Siem Hye-sembing了拱頂并修複了城堡,以等待它的回歸。最後,在1813年5月,加隆派護送安贊二世回到洛韋克城。這個過程不僅僅是隋朝的軍事力量迫使暹羅效仿,因為暹羅使者亞亞·穆罕默德(Yaya Mohammad)也随行,在羅比城,已經有等待的暹羅将軍等待着與北韓軍隊交出宮殿和城堡。然而,最終,安贊二世的弟弟Ang Snguon害怕回到高棉并留在暹羅,為後者未來挑釁高棉王位的努力留下了印記。而安贊二世也同意向暹羅進貢,同時越南,以保護王國的和平。[57]

越南學者稱這一事件為"羅比聯盟",暹羅此後違約,越南也有權保護高棉人。這是自邝朝建立以來,越南和暹羅首次在中南半島的上司層發生沖突。雙方在處理這一事件時的行為模式反映了拉瑪一世留給兩位君主的政治遺産。一方面,越南和暹羅軍隊在高棉的各種集結使雙方處于戰争的邊緣,另一方面,雙方保持着高密度的特使互訪,緻力于外交解決争端,拉瑪二世和加隆的談判都以雙方的友好關系開啟。雖然邵朝一再援引儒家的"文字生存"為其外交行動提供法律支援,但"華夷辯證法"并未成為朝觐院内讨論暹羅政策的思想軸心。

次年(1814年),暹羅派遣其特使前往越南并傳遞了一本國書:一本關于暹羅與緬甸和平的書;嘉定市朝臣李文月在國書預檢後玩,主張先發制人,加隆立即放下此事:"我和佛王、義父和兒子有好關系,鄰國對我有什麼意義?和幹戈夫丁,人們快樂的肩膀。我不想在前面努力工作。得到一個真正的,來世的遺産,而不是為了。"當時暹羅正忙于在西線與緬甸的戰争,越南确實有機會利用東線的高棉問題。然而,考慮到奪取紅色高棉可能導緻越南暹羅同盟的解體,即使王朝以"小字生存"為正當理由,嘉隆最終選擇維持同盟為重中之重,在高棉問題上看到好下場。

(二) 昭阿努事件及其後果

1827年,兩國再次陷入中南半島霸權沖突,這場争端的雙方被明朝皇帝和拉瑪三世皇帝取代,重點是萬象國王的阿努旺事件。在越南雙方談判的過程中,明朝生活一直試圖将暹羅拉入儒家的詞系模式,那麼這種嘗試效果如何呢?

昭阿努的事件并不複雜。當時,長期受苦受難的萬象國王昭阿努看到英軍逐漸逼近暹羅,決心趁機開始軍事抵抗。最初的萬象攻擊效果很好,但很快就被暹羅逆轉,是以趙阿奴逃到越南尋求庇護。王朝将萬象作為其屬,并将其置于舊金山地區,次年派兵護送他回家。然而,昭阿奴很快又對暹羅發動了另一次進攻,并立即再次失敗,并乞求越南師,但遭到阮朝的拒絕。拉瑪三世随後夷平了萬象城,并将其并入暹羅的殖民地。[61]

瑤朝對萬象的影響小于對高棉人的影響力。18世紀末俞福英流亡後,暹羅成為萬象唯一的宗主教區,對萬象國王的廢黜擁有絕對的權威。是以,盡管在1805年萬象向俞朝提出了一個名為陳那公的請求,并建立了為期三年的進貢期,但實際上,萬象對内政和外交的幹涉非常有限,兩國關系基本上以定期貢品結束。

當趙紫陽第一次在越南尋求庇護時,阮晉文曾就是否接受趙紫陽進行過一場辯論。嘉定市鎮李文月認為,暹粒兩國"稱鄰邦關系,但敵"。美好的一天,沒有保證的一天。同時,他強調,如果允許暹羅吞并萬象,它将直接與越南接壤,對朝韓邊界構成巨大威脅,保持萬象的獨立将起到保障作用。這一說法得到了明确的肯定,也是此時王朝皇帝們的共識。最後,決定再次使用儒家貢品體系中的"滅絕和滅絕"的概念來行使萬象的保護權。[63]

不過,明世也清醒地意識到,雖然萬象作為一個附屬國同時越南、暹羅,但"絕迹"的王朝概念在實踐中并沒有太大的可行性。明朝指令自己承認萬象"被稱為暹羅的仆人",現在越南卷入兩國戰争,将昭阿奴安置在家中,很容易激怒拉瑪三世。是以,他向法庭強調,更需要平息暹羅人的情緒,維護兩國之間的友誼。此外,1827年,恭朝官員吳高朗指令吳高朗将這一時期與萬象事務有關的書籍和戲劇編纂成一本書,後來被命名為《民族王朝對萬象事務的處理》。這種"中立"的标題在2000年代涉及中半島和南部半島的官方檔案集中很少見。這也從側面證明了王朝在萬象事務中沒有太多的統治地位。

1828年春,當軍隊護送趙阿奴回家時,明朝指令部派郎仲禮元西到暹羅,在他辭職時,他特别指令他多注意拉瑪三世灌輸的"字"、"小路"和"睦鄰友好"兩套理念,以平息争議。是以,盡管特派團制止了兩國關系的惡化,但它并沒有扭轉越南對萬象缺乏實質性發言權的不利局面。不過,明朝的生命依然以"不侮辱國家"的名義向使團成員推進。[67]

雖然"昭阿努事件"本身很快就結束了,但越南和暹羅事件的恢複持續了四年。而這種複蘇也反映了王朝對暹羅外交的困境。

從1829年到1832年,雙方在越南沒有直接沖突,雙方通過向對方派遣特使來溝通國家事務。1829年初,明朝指令戶部郎仲白春元到暹羅,主要談兩件事:一是指責原來爆發的昭阿奴事件,暹羅沒有将此事通知越南特使,并在邊境縱容當地的野蠻行徑;白泉園使團一啟程到達暹羅,暹羅使團就抵達嘉定。當他奉命會見使者時,他提出:1.趙阿奴已經被伏擊了,雖然萬象是個小國,但不是沒有國王的日子,必須盡快選出;将襯衫引渡給越南;嚴懲當時騷擾越南甘魯圖什的暹羅将軍。最後,半威脅說:"如果想給鄰居,三人應該早點照顧好。[68]

為了響應指令的要求,1830年暹羅派遣使節前往越南,嘉定市官員贈送的國書首先由嘉定市官員翻譯。在《國書》中,拉瑪三世說:1.後來承諾不入侵越南的邊境領土劃分;一旦确定萬象州長候選人,将向越南傳達對萬象的承諾;用襯衫殺死越南士兵和士兵屬于暹羅人的"功績",請原諒阮朝。明朝生活指令側琴師在寵物襯衫問題上還是要進一步合理努力,但為了避免受傷和氣,明朝生活皇帝還是同意了信使進京。在接受暹羅信使采訪時,明人壽繼續就球衣事宜向對方提問,但雙方并未就此事達成共識。[69]

暹羅一直對萬象非常堅定,拉瑪三世曾經說過:"趙阿奴之是以能夠每三年向順化緻敬,是因為暹羅允許他這樣做,這與越南的'榮耀'毫無關系。越南不可能殖民或屬于萬象。雖然暹羅沒有排除萬象王朝的宗權主權,但它清楚地表明暹羅的父權制主權具有現實意義,當暹羅和越南的主權發生沖突時,暹羅的父權制主權是排他性的。

暹羅使者回國後,兩年沒有消息,直到1832年8月,突然派出一個使團前往越南,将葬禮通知"兩王"。明生說:上次我們國家發來的一封責信,很久沒看到回信了,這次任務最後也沒提為什麼?在訓示嘉定市集中精力詢問暹羅人之後:1.萬象民族的首腦為什麼不"通知他的國家會議書的建立";襯衫是否有罪。暹羅使者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含糊不清,但他被指令允許該國進入北京,理由是它已經失去了自己的國家。此後,邵朝派禮儀部知事卓著、軍部部長陳文軒作為副特使去悼念。臨走時,他下令:"讓朝臣有特殊的責任,是以在這次旅行中可以請他寵愛襯衫的罪行,辯論要公義。如果他知道自己已經承認了責任,那麼這次任務就不會是侮辱性的。沒有必要太關鍵來拯救國家。"[71]

不可否認,為了彰顯傣朝的正義,《南方大記》中四年驅逐的記錄,很大程度上是粉飾,但我們還是可以看到傣朝在與暹羅就萬象問題進行談判時的困境。萬象作為朝觐的一個州,對暹羅的反應很少,盡管它試圖通過"文字生存"來擴大其聲音。可以說,閩朝和曼谷王朝之間的外交對話并不是在同一個"話語體系"中進行的。至于廢黜萬象總統,鮮明的生活隻能先入為主地強調,一句話應該迅速确定王位繼承人,四年後才是向暹羅抗議為什麼不"通知全國會議書"。在襯衫問題上,當暹羅被無罪釋放時,阮朝除了單方面抗議外,無法拿出實質性的外交手段來迫使暹羅接受其立場。

結語

曼谷王朝的盟友于1833年(14年)結束,當時暹羅入侵越南并支援嘉定爆發"李文"

錢盛華:朝貢體系在中南半島的變異與實踐———以越南阮氏政權與暹羅曼谷王朝同盟為中心(1784—1833)

叛亂。暹羅軍入侵越南後不久,他就失去了生命,明斯徹底抛棄了"與暹羅好鄰"的幻想,鎮壓了李文。

錢盛華:朝貢體系在中南半島的變異與實踐———以越南阮氏政權與暹羅曼谷王朝同盟為中心(1784—1833)

與此同時,軍隊向暹羅宣戰。王朝軍隊很快赢得了戰争。雖然李文部在南越南呆了幾年,但暹羅軍隊僅在幾個月後就退出了南越軍隊,隻是輕微的騷擾。

戰争結束後,朝廷迅速将戰争的上章和上章彙編起來,編纂成《清鼎平暹羅高芳》一書。從藏品的标題可以看出,王朝在外交取向上正式将暹羅從"好鄰居"改為"敵國"。更重要的是,它包含一本1834年2月的書,總結了朝觐(包括流亡時期)與暹羅在過去四十年的外交關系,并且措辭非常犀利。例如,它說1784年暹羅派兵幫助餘福英攻擊西山軍的失敗,因為暹羅"率敗"和失去人氣,并且該名稱引用了外交事件,例如緬甸特使拒絕聯合攻擊暹羅的提議,以強調暹羅這次幫助了李溫

錢盛華:朝貢體系在中南半島的變異與實踐———以越南阮氏政權與暹羅曼谷王朝同盟為中心(1784—1833)

叛亂入侵了朝觐,即"我從正義開始,并以良好的利益結束......放棄對仇恨的追尋,悖論忘恩負義。最後,明人的生活将暹羅人與野蠻的本性聯系在一起,證明暹羅人從頭到尾都不是公開的野蠻行徑:"富皮既貪心為心,又難以辯解......暹羅人這一舉動并非無名,真是厭倦了天......他用愚蠢的伊迪沒有理由恨我的大國家,不僅強弱的主力客勢力懸空,而且直接對立面,赢失分,其實已經近在眼前。"[72]

這位聖人結束了王朝在暹羅問題上的模糊,直接進入了"華夷辨識"的話語體系。從此,在大南方等大南方的官方曆史中,越南不再掩飾使用"華夷辨識"來展示其對暹羅的文化優越性。皇帝不再需要為維持一個他從未相信或想要的"王朝-曼谷王朝聯盟"而苦苦掙紮。這場戰争也标志着與考加龍迪皇帝留給他的政治遺産,或者更準确地說,與"政治負擔"的徹底決裂。

從于福英(加隆)與拉瑪一世建立越暹同盟來看,"華夷辯證法"在兩朝外交關系處理初期并不是一個自然的選擇。面對回國的緊迫任務,于福英本人主動融入了暹羅式的外交體系。即使在朝觐建立之後,越南對暹羅的政策也延續了這種曆史慣性。雖然俞福英的選擇是被迫的,是不得不做邊路的,但不可否認的是,這與儒家層面的邵政權有一定程度的關聯。18世紀末西山軍崛起後,人民土地主長期流亡政權一直是儒家的斷層線,無法與越南紅河流域地區長期穩定所形成的強大儒家基礎相提并論。即使在1802年邵朝成立之後,科學科學工作體系也逐漸恢複,南聖在分支中的競争力遠遠低于北方聖人。是以,豫朝早期的儒家思想,多多是軍隊戰争中習得的儒家思想,"華夷辨識"嚴格守衛的文明分工自然不在它的視野之内。

邵朝和曼谷王朝的早期關系是基于兩位開國君主之間的友誼,超越了傳統的東亞貢品制度。在暹羅避難的經曆和兩人之間的友誼成為外交使團的"曆史包袱"。越南儒家思想水準在明朝迅速提高,"華夷辨識"的思想逐漸回歸。然而,當這位睿智的國王想要将這一概念應用到中南半島的事務中時,他首先要面對的是如何将暹羅的外交關系納入儒家話語體系。高棉和萬象要求九州王朝印章,這為北韓幹涉兩國内政提供了法律依據。雖然從表面上看,王朝自然而然地使用了"華夷辨識"和"滅絕又滅絕"的概念,但當這個概念奏效時,正是複雜的越暹羅關系在其背後起到了主導作用。這又一次使北韓的外交處于困難的境地。可以說,隻要錦朝與曼谷王朝的聯盟繼續存在,東亞北韓半島的理論與實踐就會有很大的不協調。從這個角度來看,1833年越南暹羅同盟的崩潰在王朝的外交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據作者錢勝華介紹,華東師範大學曆史系,巴黎高等師範學院近代史學院博士生。原載于《希林》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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