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劉某峰事件,自媒體不要被帶節奏

作者:紅網醫聲

陽謀,選在第5個“中國醫師節”前?

昨天達科特李,在《陽謀,選在第5個“”中國醫師節”前?》文章中分析的的八點,本人覺得有道理,我相信大部分媒體在流量為王的時代,大部分跟熱點不奇怪,但是要正确的進行分析,不能隻講時效性,而沒有真實性,這是對新聞媒體人職業的極不負責任,違背了職業道德,甚至有可能成為造謠誣陷者的幫兇。是以,對于劉某峰事件,自媒體不要被帶節奏了!

劉某峰事件,自媒體不要被帶節奏

昨天我也看了抖音平台,很多自媒體和官方媒體的跟風發聲,并且是添油加醋,相當于網絡醫鬧,新聞相關部門嚴格監督,限制這些自媒體,在沒有調查清楚之前,就不能說沒有證據的言論,無疑于造謠。我不認識劉某峰,我相信醫療行業,醫生總是治病救人的,不至于”草菅人命“,也不敢”草菅人命“,2022年3月實施的《醫師法》,要求醫生規範行醫,同時也保護醫生的權益,在這裡,請諸位看官在沒有調查事情真相之前,不要站着道德制高點去評價,也不需要用吸引眼球的詞語,比如“驚世駭俗” 、“惡魔在人間”、“草菅人命”等惡毒的詞語去诋毀醫生這個行業,有本事,你生病了,不去醫院看病,不去找醫生!

對于爆料者的種種所謂“證據”,經過醫院内部及法制部門調查,如果屬實,自有相關的法律制裁。毛主席曾說過,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媒體人做的是宣傳正能量的事情,而不是成為跟熱點的“假媒體人”。新媒體作為新聞的重要載體之一,新聞的要素,作為新聞人應該清楚,準确,及時的報道,就是新聞的真實性和時效性,這就是媒體人的職業操守,現在事情不清楚,我們的新媒體所謂的大V,隻做到了時效性,而沒有做到真實性,新聞媒體報道不能添加附加成分,必須要客觀的報道。現在是國際風雲變幻的時刻,我們作為國家的一份子,作為新時代的中國人,更應該保持冷靜的頭腦。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也不要唯恐天下不亂。

疫情爆發期間,我們的醫生,護士為了大家而犧牲小家,哪裡有疫情,一聲令下,聞令而動。今年,懷化、上海,三亞等地病毒再次肆虐,是誰在為我們站崗放哨,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場上,是誰在負重前行,逆行抗疫。

摸摸新媒體的人的良性,你們所謂的“草菅人命”、“人間惡魔”,是不是掌握了真正的證據,如果沒有,請不要添加任何附加成分,因為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如果你們繼續網絡醫鬧,誰會給你們看病呢?你們都異口同聲站着道德制高點,打着“正義”的幌子去毫無根據的審判他人,你們是否想過會亂殺無辜呢?或許你們追求的是話術,是熱點吧!但請尊重事實,法院審批勞榮枝,他也要辯解,法院也要證據才可以定罪,量刑。我記得有一部電影的結尾,說過這樣的台詞:

“槍響後,你看到是誰對你開槍了嗎?”

“我不知道是誰開的槍,但我看見他站在制高點,陽光下”

這部電影的名字是——《狩獵》:

劉某峰事件,自媒體不要被帶節奏

故事發生在丹麥的一處小鎮上,天真爛漫的小女孩因為缺少家庭關愛,喜歡上了在校務工的熱心腸大叔,小女孩向大叔表白被拒絕後,于是便對大叔懷恨在心,在一次和女校長不經意的談話中,編造出大叔曾猥亵她的謊言,至此,大叔深陷小鎮居民的流言蜚語中,後來逐漸發展到超市老闆不願賣商品給熱心大叔,小鎮居民惡意襲殺大叔的愛狗,後來在小女孩父親的再三追問下,小女孩才坦言自己是胡編亂造的,最後雖然澄清了誤會,但在大叔的一次狩獵活動中,還是有人惡意的用獵槍襲擊他。

以下是昨天達科特李,在《陽謀,選在第5個“”中國醫師節”前?》文章中分析了八點,業内人士認為劉某峰事件匪夷所思,有組織,有陰謀的事件,作為普通老百姓,我們靜待調查結果,同時提醒新媒體人,要有新聞人的職業操守。将文章中八點的地方整理如下:

第1點:爆料過于集中。如此集中出現隻有一種情況可以說明,那就是,這是有組織的,分工明确,并且特意精心選擇的時間。

第2點:匿名爆料不可信。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是患者或者患者家屬,如果涉及到對醫院和醫生極大的不信任,并有充足的理由證明是重大的醫療糾紛,你會匿名舉報?!你應該是恨不得大家都知道,都來問你,你逢人便講,擴大影響才對吧。

第3點:一個如此規模的,有嚴謹治學和嚴格醫療規範制度和流程的大型著名醫院,會任由其完全忽略任何醫療手術規範,想怎麼幹就怎麼幹嗎?為什麼那麼多患者選擇去大醫院就醫呢,因為大家都相信大醫院的醫療技術,德不高者不可為醫,哪個醫生又何嘗不想把病人治好。

第4點:通過這樣的“謀财害命”的手段來賺錢的,可以說是聞所未聞,發生在這樣的頂級醫院更是不可理喻。國家衛生健康委,加強醫療行風建設“九不準”,各個醫院都有紀檢等各部門監督嚴格落實,同時有醫保的管控,醫生不可能做出爆料者口中的事情,如果有,那就是他一個人的醫院了。

第5點:從一些爆料或發小文章的IP位址來看,相當多的是在國外。同時也是國外醫療資本的代言人。實則目标對準的是整個醫院,甚至有人開始延伸到中國的整個醫療。不得不說,這背後的聯系,感到後怕。

第6點:民生最大的兩大基石就是醫療和教育。如果讓國内因為這些事争得面紅耳赤,精力耗竭,亂成一團,自然對外也會很難凝聚成一股繩子,至少在敵對勢力來看是這樣的。網絡又是最容易制造熱點的地方,非常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境内外團夥利用。國際局勢風雲詭谲,我們面臨的國際環境也并不樂觀,大家對此還需多留個心眼。

第7點:對于那些不發聲,希望讓子彈再飛一會兒的人的觀點我也并不苟同。我們需要有真正的正義感,在事實出來前需要公正客觀,而不是胡亂猜測,這本身并沒有錯。但是對明顯帶節奏,胡說八道,明顯是有組織有目的的不符合常理的行為也應該要勇于發聲。

第8點:希望國家一定要對捏造事實、惡意造謠的小作文的始作俑者及傳播者加重加快打擊,淨化網絡空氣,還一個自由清爽的空間。事實終歸是事實,對真實的爆料同樣也應該加以保護,而不是一删了之。

最後,文章的結尾:

請各位自媒體不要為了流量黑了心,不要再說什麼草菅人命了,也不要說惡魔在人間了,因為這樣說,你分不清哪個醫生是天使,哪個醫生是惡魔,最好的辦法是自己學醫,自己看病,不相信醫生,就是等于一輩子不來找醫生。相信每一個人都不願意成為别有用心的人甚至敵對分子的馬前卒吧。嚴厲打擊網絡醫鬧,網絡冷暴力!或許我今天的言語有些義憤填膺,但我說的是真心話,不能一邊罵醫生,一邊還要找醫生看病。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1228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幹擾醫療秩序,妨礙醫務人員工作、生活,侵害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醫鬧行為嚴重妨礙了醫療秩序,侵害了醫護人員身心健康,違反了上述條款的規定,輕者,将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同時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重者,則可能構成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劉某峰事件,自媒體不要被帶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