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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貨分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禁止類檔案彙總

作者:話說專項債

2019年9月4日召開的國常會表示,根據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擴大專項債使用範圍,重點用于鐵路、軌道交通、城市停車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城鄉電網、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等能源項目,農林水利,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等生态環保項目,職業教育和托幼、醫療、養老等民生服務,冷鍊物流設施,水電氣熱等市政和産業園區基礎設施。專項債資金不得用于土地儲備和房地産相關領域、置換債務以及可完全商業化運作的産業項目。

這建構了專項債投向的基礎分類架構。截至目前,專項債形成了九大投向領域。

至于專項債投向領域禁止類項目清單,财政部副部長許宏才于2021年12月在釋出會上表示,财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加強專項債券投向領域的負面清單管理,明确負面清單,在全國範圍内嚴禁将專項債券用于各類樓堂館所、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各類非公益性資本支出項目;在高風險地區,債務風險名額相對高的地區,明确不得将專項債券用于非必需的建設項目。

2022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釋出将符合條件的城市瓦斯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援範圍以及将新能源領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援範圍,加大了政策的支援力度。

債券資金使用禁止性檔案彙總

1.《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财預(2016)155号 2016年11月9日】

專項債務收入應當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2.《關于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

【廳字(2019)33号 2019年5月30日】

地方政府要按照一一對應原則,将專項至安全嚴格落實到實體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将專項債券作為政府投資基金、産業投資基金等各類股權基金的資金來源,不得通過設立殼公司、多級子公司等中間環節注資,避免層層嵌套、層層放大杠杆。

3.《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投向領域禁止類項目清單>的通知》

【财預(2021)115号 2021年9月30日】

一、全國通用禁止類項目。

(一)樓堂館所。……

(二)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三)房地産筆其項目。…....

二、高風險地區禁止類項目。

(一)交通基礎設施。……

(二)社會事業。……

(三)市政基礎設施。……

(四)棚戶區改造。......

4.《财政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城鄉住房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檢理新增專項債券棚戶區改造項目資金需求的通知》

【财預(2020)46号 2020年5月16日】

各地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棚改項目建設時,主要是避免半拉子工程,不得用于土地儲備項目和房地産項目。在此基礎上,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主要保障在建棚改項目。原則上棚改專項債券資金支援後相關項目能順利實施。

二是必須形成實物工作量,棚改專項債券資金隻能用于棚改項目建設,不得用于償還棚改債務,不得用于貨币化安置,不得用于政策性補貼。

三是棚改項目屬于已納入分年棚改計劃的項目。

5.《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途調整操作指引>的通知》

【财預(2021)110号 2021年9月8日】

第三條 專項債券資金使用,堅持以不調整為常态、調整為例外。專項債券一經發行,應當嚴格按照發行資訊公開檔案約定的項目用途使用債券資金,各地确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應當嚴格履行規定程式,嚴禁擅自随意調整專項債券用途,嚴林先挪用、後調整等行為。

第六條(四)調整安排的專項債券資金,嚴禁用于置換存量債務。嚴禁用于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及非公益性資本支出項目,依法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6.《财政部關于建立違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體表處理處罰機制的通知》

【财預(2021)175号 2021年12月8日】

1.省級财政部門要加強日常排程和管理,切實防止資金閑置。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财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法律法理和制度規定,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做到發現一起問責一起。涉嫌違紀的,按職責權限和規定程式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

7.《财政部關于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有關工作的通知》

【财預(2020)94号 2020年7月27日】

嚴禁将新增專項債券資金用于置換存量債務,決不允許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專項債券資金依法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嚴禁用于發放工資、機關運作經費、發放養老金、支付利身等,嚴禁用于商業化運作的産業項目、企業補貼等。同時,堅持不安排土地儲備項目、不安排産業項目不安排房地産相關項目。

8.《财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新增債務限額和下達2021年剩餘新增債務限額的通知》

【财預(2021)177号 2021年12月7日】

1、專項債券資金要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确定的重點領域加大支援,堅決不“撒胡椒面”。

2、不安排用于租賃房屋以外的土儲項目,不安排一般房地産項目,不安排産業項目。

3、不得盲目舉債鋪攤子,新增債券資金不得用于償還債務,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嚴禁将專項債券資金用于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不必要的亮化美化工程等。

(債券資金不得用于回購已竣工或拖欠工程款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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