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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雷、跑路、清退丨官媒萬字采訪稿看數字藏品行業現狀

作者:郭志浩律師
暴雷、跑路、清退丨官媒萬字采訪稿看數字藏品行業現狀

2022年6月期間,郭律師接受科技資本論訪談“數字藏品行業合規”主題的萬字稿,受到了騰訊的轉載,緊跟着幻核就進行了清退。從現在來看,半年前的預言也基本都成為了現實。

2022年11月,郭律師再次接受新京報、财經網等官媒記者的采訪,就數字藏品的合規風險和平台現狀問題進行解答,提出相關的風險和提示,以下是采訪者與郭志浩律師的對話。

暴雷、跑路、清退丨官媒萬字采訪稿看數字藏品行業現狀

▎數字藏品維權

問:現在出現了很多元權的情況,您平常在實務中有接觸到這方面的問題嗎?

郭律師:對于出現大規模維權的情況,我在今年年初二三月份寫過幾篇文章,我是做虛拟貨币、區塊鍊的律師,對于數字藏品而言,我從一開始的判斷就是會像币圈一樣走向一個沒落、消亡的過程,因為太容易造成群體性的事件了,而且對于NFT便利的條件,大多數功能可以運用到實體經濟中,但是目前被維權的大部分對象,他們的做法從根本上來看,絕對要出事,遲早的問題。

對于這一塊的“空氣藏品”看起來是一個“數字藏品”,其實背後沒有什麼價值,這種藏品遲早要出事的,純粹靠市場拉盤,虛假宣産。但是,目前即使是維權,絕大部分隻是行政處罰,還沒有上升到刑事案件,沒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監管,法律的缺位導緻發現了也沒辦法處罰。我和監管部門在一起開會時經常聊到的一個問題,對整個數字藏品行業來講,我覺得是有一點畸形發展。它一開始可以往好的地方發展的,但是從參與人群的角度來看也不太可能往好的方向發展,這幫人大部分是炒币或者是炒郵币卡的,這些人的目的一開始就不純。這種案件回歸到正常的炒郵币卡,大機率涉嫌非法集資。是以說,非法集資的案由會是監管部門着重查處的一個方向,是否構成非法集資很核心的一個概念就是他們的藏品是否具有價值,這一點是很關鍵的,但是如果沒有特殊的價值,一律可以認為是沒有價值,特别是電腦一鍵生成的,連藝術觀賞價值都沒有。

這裡邊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數字藏品是否要上鍊,因為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機關公開說數字藏品必須上鍊才屬于數字藏品,沒有一個官方的定義。NFT,大家都知道是上鍊的,用NFT這三個字母,大家都知道是必須上鍊的,但是也沒有哪個國家規定數字藏品必須上鍊,這就導緻一個後果,就是監管部門沒辦法認為上鍊的數字藏品就屬于非法的。在這方面認定的問題還是存在缺失的,這是監管部門很頭疼的一個問題。

問:您剛才說到目前還沒有太涉及到刑事,我也跟一些業内的人士探讨了一下,目前公安包括經偵部門開始關注到這方面了嗎?

郭律師:是,更多的是小地方的公安,北上廣深這一塊幾乎沒有。小地方的公安是出于幾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出于這個打擊違法犯罪,可能是他們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的原因至少是地方财政比較困難。是以你會看到大城市很少打擊這些,小城市不斷地在打擊,特别是小縣城,罪名基本上是非法經營、詐騙、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的還少一些,目前非法經營、詐騙的偏多,因為詐騙是有虛假宣傳。

問:如果定詐騙,法律上是要基于受騙人的錯誤認識處分财産,那跟他們的一些承諾,還有回購、保本付息的一些承諾沒有兌現有關系嗎?

郭律師:如果隻是因為保本付息這個承諾的問題,他們也有保本付息這個行為,其實還是屬于非法集資,但是大部分是卷完錢就跑路了,公司就不要了,是以說這種定詐騙。這種也是目前維權比較多的一個原因,不論公司承諾漲到多少能不能兌現且是其次,但賣完東西,公司直接就沒人管了,這也是一個原因。這裡面也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公司公開宣傳了這些也還好,大部分公司其實是不會宣傳的,它隻是說在做收藏産品,可能會找第三方做這些宣傳方面,來拉市值,就是拉盤,然後還很難有證據去抓到這些拉盤的和公司是有直接關系,這個也是辦案過程中公安部門最頭疼的事之一。

問:您的意思就是他們沒有特别明确的宣傳,隻是營造了一種氣氛不自覺地參與進去,導緻後邊出問題了,很難找到明确的證據,是這個意思嗎?

郭律師:對,很難去維權。

▎維權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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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觀察到其實大部分群體是在校學生,他們現在的訴求主要是什麼呀?

郭律師:對,是退他們投資的所有錢,還不是退他們買的那個錢。因為有很多平台是開二級市場的,開二級市場的那種平台,它發行價可能隻有九十九元,但是二級市場炒到一萬九都是有可能,他們要求的是退一萬九,不是退九十九。

問:他們要求退款,前提是這個平台營運不下去了,還是他們虧了,才要維權?

郭律師:大部分是虧了,就要求維權,希望通過維權這種方式,要回來一些。

▎二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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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像現在這個二級市場,咱們國家有明确的規定嗎?可以交易嗎?

郭律師:二級市場這一塊,國家目前就整個數字藏品,其實法律完全缺位的,不論一級還是二級都是沒有具體規定的,隻有一些側面的規定去涉及到這一塊。比如:一級要具備哪些資質,這些資質其實也隻是有一些,比如說要做網站,要開APP,總要獲得ICP的許可,隻有這些很側面的東西,沒有直接說做數字藏品就應該獲得哪幾個牌照。比如說做交易所,就得獲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準許,沒有這樣的明确規定。數字藏品的這種二級市場的交易,到底是否屬于交易所這種性質,其實也很難去界定,畢竟目前沒有一個法律規定,或者規範性檔案說它就屬于交易所。那這裡面就會留下一些空間,這也是當時為什麼很多做數字藏品的願意冒風險去開二級市場,但是一旦國家有一些相關檔案出台,這些二級市場肯定也還會倒插一波。大部分是虧了,就要求維權,希望通過維權這種方式,要回來一些。

問:這些平台願意冒險開二級市場,說明這個盈利大部分還是在二級市場裡邊?

郭律師:對,一級市場主要是單純發售去賺錢,賺得很少,而且一級市場很容易解決,也就是退款,九十九元也就給退九十九元。

問:這些平台普遍的營運模式有哪些?

郭律師:一級市場,主要是銷售數字藏品本身,裡面又分兩種,一種是有權利價值做底層資産的,就是買這個東西,且不說它有沒有收藏價值,值不值九十九元,最起碼買一個數字藏品背後代表着我要發一箱牛奶、一個小工藝品,這個工藝品市場售價一般也在九十九元上下,哪怕是七八十元。如果監管部門說你發九十九元,價格有問題,涉及非法集資就談不上了,因為它的價格低了。有一些可能就是什麼都沒有,那張圖檔連藝術加工都沒有,就是誇張到像素大小,一張白底上有一顆像素一個價,有五顆像素一個價,已經誇張到這種地步了。這種的話,可能就涉及到非法集資、集資詐騙或者詐騙的一些問題。

問:它連基本的收藏價值都沒有?

郭律師:對,而且購買者的目的也不是用于收藏的。這種的話,很容易被認為是刑事犯罪了,這是一級市場的兩種情況,就是有沒有價值。即使是一個白底加像素買九塊九,好像也不太能說人家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但是有一些是要買到上千塊的,幾千塊一個,這種肯定就是有問題的,我個人認為定非法集資這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大家購買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收藏,就是為了炒作,為了升值,這類的罪名要看具體情況,是沒有問題的。還有就是二級市場,二級市場賺的主要就是手續費,交易一次,平台可能從中抽10%,手續費是可觀的,是以平台要鼓勵這個買入賣出,頻繁交易。

問:現在最大的風險就存在于二級市場?

郭律師:對,一級市場相對來講,風險很低,一般也就是非法經營、虛假宣傳涉及到詐騙或者非法集資,但是也很少,幾乎沒出太大的問題。即使公安有查處的,也是有極特殊的情況。二級市場是目前被查處比較多的,因為本身二級市場是否屬于交易所,如果屬于交易所,那就屬于非法經營,因為違規開設交易場所是非法經營的一種。但是這一點雖然沒有明确,但是有的地方的公安就會覺得這個是明确的,有一些可能沒有取得ICP、EDI等等的經營許可,取得的不全,當然也是非法經營。是以說,非法經營目前是各地立案比較多的,如果涉及到過多的虛假宣傳、詐騙,二級市場也是這幾個罪名。

問:我看現在就是相對比較大的平台,像阿裡、京東做了這個數字藏品這個平台,其實都沒有開通這個二級市場嗎?他們在合規方面還是比較謹慎的吧?

郭律師:關于這幾家大的,我是這樣認為的,包括騰訊,騰訊這邊幻核已經關了,已經清退了。當時幻核這邊清退之前,我發過一個關于NFT行業合規的預判,那個文章裡面提到了很多做不下去的原因和理由。這篇文章是被騰訊内部轉載的,然後過了一個月,騰訊就關了,而且已經清退了,退款了。阿裡這邊是這麼一個情況,阿裡這邊是鲸探,鲸探這邊的話最大的問題就是它轉贈這一塊可能是存在問題的。可能這個也會成為阿裡爆雷的一個點,隻不過這個爆雷的點,可能阿裡是能推脫出去的,因為阿裡确實沒幹,但是不代表有人利用阿裡來實施這樣的違法犯罪行為。

大概我說一下是什麼事,鲸探這邊是開了轉贈功能的,就是180天可以轉贈一次,在開轉贈的時候,就會有人快到了180天,說我收哪一個NFT多少價格收,會把這個價格拔得很高,拉得很高。阿裡他肯定知道這回事,但是沒有證據證明他知道,這也是我說阿裡這邊可以推脫的一個方式,但是不論有沒有證據,道德上來講阿裡肯定是知道的,但是他又對這種行為是屬于視而不見的這種狀态,因為如果他去管控的話,他的藏品就賣不出去,賣不出去的情況下就會導緻賣不出去就沒有銷量,沒有銷量就沒有收入,雖然這一塊可能收入也不多,但是也不少,每個月也有上億。是以說阿裡這一塊可能就做得稍微激進一些,這和阿裡的風格也比較像,然後轉贈這一塊可能會成為阿裡鲸探未來爆雷,最起碼會成為社會輿論爆雷的一個點。因為它的一個NFT,它的一個數字藏品可以炒到幾百萬左右,就十幾塊錢買過來炒到幾百萬,是以說這一塊可能會成為輿論上爆雷的一個點。另外阿裡拍賣這些平台也有在拍賣NFT,但是拍賣這塊我覺得沒關系,隻要是起拍價是合理的,剩下的那就交給市場了,一個願意拍,一個願意買,又正常交稅,我覺得這些沒什麼問題。

▎數字藏品行業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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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今年上半年一直到五六月份的時候,其實這個數字藏品這個行業都是相對火爆,什麼原因導緻它突然就暴跌,然後迅速進入相對低谷的這樣一個階段?

郭律師:這個東西就像炒鞋一樣,或者炒币一樣,市場上的錢就那麼多,等推到一個極緻的時候,大家都往外抛的時候,沒人接盤的時候,它肯定會暴跌,跌到一定程度,就是會有一個下行的效應起來之後,沒有人買,隻有人賣的情況下,就會出現連跌到底都沒人買的情況。

問:這個行業裡面是不是會有一些資金在操盤?

郭律師:會,很多,幾乎做的大的基本上背後都有,或者是自己操控的,或者是第三方幫他去做的。

問:它現在其實也很像咱們股票的二級市場了吧?

郭律師:交易這種模式,就是這種對手方的交易,本身就是不論股市也好,期貨交易也好,每個市場都一樣的,隻不過越大的市場需要操縱的資金量越大,像這種小市場有個幾百萬就可以去操縱一個市場了,小的平台幾百萬就可以操縱了。

問:好多大學生進入到這裡邊是一個什麼樣的原因呢?

郭律師:大學生第一點涉世未深,這肯定是一個原因,社會經驗不足。第二個原因,可能是臨近畢業了,想賺波錢,大學是步入社會的最後一站,而且身邊有同學确實在前幾個月賺到錢了,就拉了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他賺到錢就會眼紅,就會集體的往裡邊進,但是當進的新韭菜不足以支撐老韭菜的時候,那就爆雷了。

問:我了解到不少大學生就是因為看到身邊的人前期賺了一些錢,然後經不住誘惑就開始進場了,甚至有的都會通過刷信用卡貸款這種方式。

郭律師:對,有點像前幾年炒股,那會有大學生炒股跳樓,其實我一直對于這類靠拉盤來賣的數字藏品好感度都不是很強。

▎郭律師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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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能感受到您的态度,之前看了一些您的文章,我能感覺到您對這方面消極立場比較多是嗎?

郭律師:對,我對于NFT其實還是比較贊成的,去做一些它賦能實體經濟的一些事,正向地去發展,我對這個還是比較看好的,它确實有這樣的技術邏輯是可以實作的。NFT最大的價值在于防僞溯源等等的這種區塊鍊技術帶來的革命性的一些功能,但實際上數字藏品是完全把投資價值這一塊給凸顯起來了,反而沒有凸顯出其他的價值。是以說,對于本身我們國家這邊就在管控虛拟貨币的交易炒作,然後四月份的時候,三協會就是銀行業協會、基金業協會這些就發了一個倡議,就是盡量不要搞金融化,就倡議大家把數字藏品不要搞金融化,把問題不要偏向于金融化,但是實際上大部分的企業都是把NFT變成金融化的數字藏品,絕大部分都不是為了收藏而收藏的。

問:在一些所謂的藏品平台投資人的内部,看到他們有的言論就是所謂的割一波就跑路的這種嗎?

郭律師:公開的秘密,都已經明說了,就看誰先下車了。

問:他們從一開始進入這個行業的初衷就是偏離了,甚至是抱着違法犯罪的心态去暴富的這樣一個心态?

郭律師:對,是以說一開始方向就是有問題的,是以這是為什麼五六月份之前,我還有一些文章可能會說NFT可以去發展的。我這邊也有幾家做NFT或者做數字藏品的客戶,但是這種常年的顧問機關,基本上做到最後會發現我這幾家客戶都沒有做好,都沒有做起來,核心不是他們的技術實力差,他們的商業模式肯定差了,也不是他們的商業模型有問題,核心恰恰就是因為他們的目标不是單純為了炒作而炒作,導緻他們活不下去,不過還好,我的顧問機關都是把風險放第一位的,基本也都沒事。

問:是劣币驅逐良币的感覺?

郭律師:對,是以說想做這一塊的,反而因為市場上過于去炒作數字藏品,導緻NFT本身可以是正能量的一個東西,被變得大家有點棄而遠之了。

問:您覺得經過這一波淘汰和沉澱,數字藏品這個行業它會不會朝一個好的方向去發展?或者說會不會導緻我們國家頂層的監管政策加快出台的腳步?

郭律師:現在有一些地方政府已經在考慮如何去監管了,我認為現在才考慮監管已經晚了,現在都可以不用考慮了(開玩笑的語氣),因為這個市場已經慢慢自己涼下去了。

問:國内每次新生事物的發展必然要經過這個過程,好像每次都是要先經過野蠻發展,然後政府才遲遲的出手去開始管理,似乎就顯得有點晚了?

郭律師:這裡邊有幾個因素,一方面法律本身就是滞後的,成文法的國家,本身法律就是滞後的,政策也是滞後的,上司們都還沒有觀察到新生事物,新生事物已經發展完畢了,是以說整個監管本身就是有滞後性的。但是,還有一個原因就是NFT發展的過于迅速了,這和某些地方政府的強力支援是分不開的,地方政府的支援不代表它是合法的,也更不代表它是合理的,比如:當年江西撫州的市委書記,去年剛被查的江西副省級上司肖毅,他當年就是大力發展挖礦業務,虛拟貨币、比特币挖礦業務,讓撫州經濟一飛沖天,他也被查了。是以說,地方政府去搞這些政策性支援之前,否認它也是不對的,新生事物畢竟上來沒有摸清楚,就搞大力支援,我覺得本身就是一種問題。

問:有的地方政府可能恰恰就是被一些财團或者是一些勢力,反倒被這些商業勢力給綁架了是嗎?

郭律師:有這種可能,但是我覺得這個不是推卸責任的理由。政府部門,分管上司,這種覺悟都沒有還搞什麼?

▎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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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看今年四月份,杭州市網際網路法院,公開報道說是審理國内首例關于這方面的侵權?

郭律師:跟NFT沒多大關系,那個案子打的NFT第一案的旗号,實際上和NFT沒多大關系,裡邊會提到NFT,但是它本質比如說張三拿了李四的圖檔,在網上随便下載下傳了一個,上面水印都還在,就去A平台上釋出了NFT,最後判決結果是張三和A平台一起來賠償李四。A平台最主要的問題就是一般平台都有24小時之内接收到通知,24小時内删除就沒有義務了,免責。但是,免責的前提也是不知道這個是有版權的,不知道它侵犯了版權,但他那個太明顯了,上來水印都沒掉,張三發的張三又不是那個人,你就非說他是,确實也說不過去。是以這個案子判決結果是沒什麼問題的,但是裡邊涉及到NFT的成分有多少,換一個其他場景也是這樣,這個其實沒有太多改變。

問:披上這樣一個外殼,還是比較常見的侵權問題吧?

郭律師:對,其實還是一個常見的侵權類案件,和NFT沒有太大關系。

▎數字藏品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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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現在這些數字藏品的版權問題,是不是也是其中的一個相對比較突出的問題?

郭律師:版權确實也是一個問題,但也不是一個主要問題,本身其實這種侵權也很少,就算有侵權,大部分被侵權的作者其實也沒什麼商業價值,當然侵權肯定是不對的。大部分作者可能連去維權的想法都沒有,因為維權也需要成本,也就是充分說明它版權本身商業價值也不高。

問:我今天跟北京這邊網際網路法院聯系了一下,他們目前也正在受理一起侵權,一個相對知名的藝術家,他的作品沒有授權,但是被上鍊了,目前正在審理過程中。因為我個人有一個疑惑,就是目前其實最突出的還是藏家維權的問題,但為什麼這方面就是反倒到法院起訴的比較少?

郭律師:有幾個原因,首先第一個原因,金額大的可能就涉及犯罪了,可能法院不給立案,就算立了案也有可能再給你駁回。是以說金額大的就涉及到這個問題。金額小的,就九十九塊錢,連路費都不夠,更不要說訴訟費了。

問:您說的這一點,有一些業内的人士也是表達這樣的觀點,他們有的人反倒就是有恃無恐,反正錢也不多,維權的成本還遠遠高于這個…

郭律師:我建議可以提一些集體訴訟,因為消協是可以去提集體訴訟的,如果有一些集體訴訟過來,我估計這些胡亂搞的企業就老實多了。

▎數字藏品公司注冊

問:我觀察到一個情況,好多公司的注冊位址都在海南,然後現在異地經營,海南那邊是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郭律師:首先稅收優惠就不說了,其實這些公司稅收做的小的時候也沒多少稅,是以說稅收這一塊就不說了,做的大了也不差這點稅。更核心的是海南其實有一個便利的條件,就是他那邊政策相對來說比較開放。第二,海南成本很低,特别是很多小規模的數字藏品平台,他都會選擇去海南,因為海南比如說一個ICP許可,在海南可能幾千塊錢就搞定了,但在深圳可能得幾萬。如果一個文網文的許可,在海南不到一萬塊錢就搞定了,在深圳可能得十萬,比如一個EDI,同樣的就是這種成本能差到十倍,一堆證下來就幾十萬的成本就節省了。

問:像他們這種注冊地和經營地不一緻的,這是一個不合規的問題嗎?

郭律師:對,會被列入經營異常,這屬于工商處罰的一個範圍,現在海南那邊就針對這個事挺頭疼的,當時他們注冊的時候他們沒監管到這一塊,現在監管的時候挺頭疼的。因為維權的就是普通其他行業還好,海南其實在這一塊也耍了個小心思,一開始其他行業他們都歡迎企業過來注冊,多少有點稅,搞了一堆企業過去,然後數藏這一塊也順帶的就過去了。對于其他行業,哪個行業爆雷了,最多就一兩個民事糾紛而已。但是,數藏這一塊沒想到有這麼多元權大軍就過來了,是以海南那邊的一些監管部門也頭疼。

問:他們這個維權肯定是要轉到注冊地?

郭律師:不是轉到注冊地,他們直接打這個消協或者說工商局的電話,就直接打在海南,注冊在哪就直接打哪,他九十九不願意去法院,但他願意打一個電話。

問:大家現在覺得比較友善的還是投訴舉報?

郭律師:對,有用就有用,沒用也出口氣就拉倒了。

問:像您說的,他們這些平台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是不是對他們的影響還比較大?

郭律師:一般被投訴到這種地步的平台,也就不計劃幹了。

問:經營異常如果不消除的話,他們能登出嗎?

郭律師:登出不了,但有可能他們也就不要這家公司了。

問:跟您聊還真是覺得這個行業整體的門檻、素質和規範性是不是都太低了?

郭律師:我感覺是劣币驅逐良币,本來這個行業能好好發展,這是我對現在這個現狀比較負面情緒的主要原因。本來這個行業是能好好發展的,中國本來在進了虛拟貨币之後,就虛拟貨币的相關交易活動之後,本來NFT算是一個留下的口,結果又被搞成這個樣子。

問:如果前期哪方面做好的話,這個行業其實可以相對良性一點的發展?

郭律師:我覺得不論虛拟貨币還是數字藏品,前提都是監管,監管這塊要給一個方向,且不說要給一個發展方向,最起碼給一個禁止清單、負面清單。

問:這樣從業者有一個确定性是吧?

郭律師:對,至少确定幹了這些不會出事,或者說不幹這些就不會出事,或者說至少知道幹了這些就要出事,就不會幹這些。

問:反過來說,有的人覺得我幹了這方面不一定出事,一旦有利可圖的話,他就可能願意去冒這個險?

郭律師:對,就像我說的二級市場,國家确實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未來會不會出規定,不知道,現在沒出就幹吧,出了再說。

▎數字藏品行業的淘汰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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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他們現在這個平台的淘汰率和更新率的确是挺高的,因為我看有的所謂的數字藏品平台,剛上線沒幾天第一個首發品就出問題,然後立馬營運就搞不下去了。

郭律師:是有這樣的,這種更多是沒什麼經驗去創業的。其實更多的,我感覺是從一開始就沒有準備太好,但這種它構成什麼犯罪,這也不太見得,因為大部分這種首發就倒閉的,它連成本都沒有回收。

問:像咱們剛才說到的,好多是因為暴跌了之後去維權的,有沒有一些更合理的維權,就是因為他們平台的問題,比如說藏品消失了,這些合理的維權?。

郭律師:不能排除有,但是我很少聽過。

問:現在據您了解和觀察,大部分還都是因為暴跌?

郭律師:對,要不就是暴跌,要不就是平台跑路,就這兩種可能。平台跑路分兩種,一種是平台卷了一波錢跑,一種就是我剛才說的經營不善倒閉了,平台自己還虧損了。

▎數字藏品行業的評價

問:因為我之前也沒有太了解過這個行業,最近做這個題的時候大概了解了一下,然後這兩天又跟他們業内人士聊了聊,感覺這個行業現在狀況的确是不太樂觀。目前這個階段,您怎麼評價?

郭律師:我覺得是一種必然,監管之後有沒有必要,我覺得還是有的,但是也要精挑細琢去做好。為什麼說有這個必要?因為如果監管不給一個方向,雖然它現在這一波壓消失了,或者慢慢降下來了,但是再過個一年、兩年還會火起來的,還會再起來一波的。

問:您這個是基于什麼判斷?

郭律師:這很簡單,炒鞋的,炒核桃的,這兩年炒核桃,明年炒菩提,後天炒竹子,什麼都能炒,炒完一圈又回到炒核桃,這個叫闆塊輪動吧。是以說,轉一圈又會轉回去,不光是數字藏品,整個這種無價值的單方炒作,這個數字藏品還不如虛拟貨币,你知道為什麼?因為數字藏品大家真的就是99%的人,就是為了炒而炒的。區塊鍊、虛拟貨币這一塊,有一些項目就有一些純粹炒空氣的這種項目,也和這個數字藏品差不多,但是有一些項目它是真的有利用價值的,大家去持有虛拟貨币本身不光是為了炒币,有一部分也是去參與這個項目本身。這個項目如果做好了,其實也是對社會有價值的,隻不過這塊項目可能在監管方面不太喜歡,因為畢竟區塊鍊去中心化,中心都沒了,誰來監管呢。

問:可能會沖擊到國家的金融體系,這可能是頂層比較忌諱的吧?

郭律師:對,其實監管部門更多也是沒有想好怎麼去監管,如果能想好有一個有效的監管措施,我估計虛拟貨币還會再開放的。我的觀點,這也是為什麼虛拟貨币從13年最早有監管檔案開始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明令禁止說虛拟貨币本身是違法的,隻是說虛拟貨币的相關業務經營活動,就是把它當成一個生意來做是違法的,自己炒币還是沒有被明令禁止的。香港、澳門在二十大期間,這個時間也很有意思,在二十大期間宣布全面開放虛拟貨币的相關業務,本身也是一種試水。虛拟貨币,我覺得可以留下來。數字藏品,小規模高門檻的去留一條小通道,我覺得沒什麼,但是如果把它普遍性的開放,誰都有入門資質的話,我覺得這個行業這樣暴漲暴跌,維權聲音不斷,遲早的事。

問:您覺得将來數字藏品這個行業,他會不會也會發展到隻留下幾個大的平台,其他小的就像當年的團購的百團大戰,慢慢的中小平台都會被吞并或者倒閉?

郭律師:我覺得不好說,但是我覺得不太會,未來可能留下的不是什麼大中小平台,而是誰能忽悠,誰能圈錢,留下的就是誰。很有可能就是張三李四一波人開一個A公司,割一筆跑路了,開個B公司,割一筆跑路了。如果沒有監管的情況下,很有可能就是這種狀态,就像搞傳銷的一樣,永遠都是那幫人,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問:您說的傳銷,我注意到他們現在好多這個平台都在搞拉新邀請,這種會不會有一定的傳銷模式在裡邊?

郭律師:不排除有一些會有,大部分應該都沒有,因為現在大家對于傳銷都已經很敏感了,基本上不超過兩級,就不會認定是傳銷。另外,不是說從事數字藏品的公司搞成傳銷了,而是搞傳銷的人用了一個數字藏品的名義而已。一般搞數字藏的,不論其他方向它合不合法,傳銷大部分還是會避免的。

簡介:郭志浩律師,現擔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學兼職堅守、山西農大客座教授、深圳鍊協法律專委會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成員、“區塊鍊應用操作員職稱考試”考評人命題人教材編撰人、深圳區塊鍊立法研究課題組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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