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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作者:山西社會與法治

3月1日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再度發文

呼籲強制标注106短信發送者實名

讓“李鬼”“李逵”一目了然

為消費者避開消費陷阱

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以消費者反映較多的标注“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的貸款類短信為例,竟然沒有一條是真的。

點選短信中的連結

可從短信直接跳轉相關網站

而這樣的技術被不法商家使用

成為引誘消費者掉入陷阱的利器

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監督調查釋出後

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共鳴

不少消費者表示

上過106釣魚短信的當

  • 有的被騙取了個人資訊;
  • 有的被短信釣魚“積分換購”買了假冒僞劣産品;
  • 還有的手機中了木馬病毒......

網友吐槽

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消保委呼籲:106短信發送者主動實名标注!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106短信亂象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須引起相關部門和營運商的高度重視。面對106短信整治不易屏蔽更難的現狀,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是當務之急。近年來,電信部門和營運商在推行實名制方面要求嚴格措施有力,廣大消費者都是有感受的。是以,上海市消保委建議:

三大營運商在發送106短信時主動标注發送者實名。如果“李鬼”“李逵”一目了然,消費者在收到短信時大緻就能判斷真假,避開消費陷阱。

總監制/吳中清 監 制/于雁紅 值班主任/林琳制片人/闫凱 圖文編輯/王雅瓊來源:中國消費者報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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