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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廣告不該被攔截

上周,工信部釋出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結束了征求意見。其中,對第三方軟體不得擅自攔截其他軟體和網站的彈出視窗,有很多的争議。有網友認為,這将為彈出廣告打開一扇窗。

  事實上,早在制定這個意見稿的讨論中,這一條内容就引來了網際網路企業、攔截軟體提供方、專家學者之間的激烈争論。

  我認為,對網站廣告的限制要遵循使用者的意志、網際網路商家的意志,也要尊重市場規則。

  目前很多網際網路的商業模式都是免費的,商家提供的服務是靠廣告來盈利。一個門戶網站的點選率直接與廣告挂鈎,點選率越高,廣告價格也

就越高。大部分的使用者是不願意看到廣告的,但也有一些廣告對某一特定的使用者有價值。是以,廣告到底要不要看,應該由終端使用者——網民來決定。

  當一個網站的廣告太多,網民實在不願意看,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逃離,改上别的網站。另一種就是借助一個第三方軟體,将廣告攔截。

  前一個方式就是遵循了市場規則。正如哪一個電視節目播放的廣告很多,觀衆就會不願意看一樣。對于廣大的使用者來說,既想獲得網際網路的免費服務,又想讓它沒有廣告,怎麼可能實作?網站不可能沒有廣告,網際網路就是靠廣告來盈利的。

  很多使用者完全從自我的角度,非理性地希望通過攔截軟體來屏蔽廣告。這其實是破壞了市場規則。

  例如,有一家提供IPTV的企業,它的節目在播放時,全部廣告就被一家企業的軟體攔截。大部分觀看節目的使用者會覺得滿意,但對它而言,播出靠的就是廣告的贊助。兩個企業為此争執不斷。

  假如使用者最後都不看廣告了,網站憑什麼生存?最後就隻有進行有償服務、不免費了。這不是網民所希望的。而且第三方之是以提供免費軟體,表面上看是為了網民,根本目的則是為了自己獲得有利的市場地位。

  網際網路的競争,與其他的商業競争不同。它的一大特點就是競争終端使用者,這被形象地稱為“占領使用者的桌面”。誰占領了使用者的“桌面”,

誰就占領了市場。是以,提供過濾軟體的廠家,就采用這種方式來拉人氣。眼下是免費的,當越來越多的使用者都聚集到它的身邊、它的使用者群很龐大、其他的競争對

手都被擊敗之後,攔截軟體的提供者就會開始收費。這種心理正是基于一種不正當競争的考慮。

  對于網民來說,要不要在自己的電腦上安裝一個攔截軟體是一件完全自由的事情。那麼,如何才能夠真正確定網站的彈出廣告不被第三方軟體攔截呢?可以通過《反不正當競争法》來制約攔截軟體的提供方。

  按傳統對競争關系的界定,提供攔截軟體的企業與網際網路網站之間,可能并沒有直接的競争關系。但在網際網路時代,對“競争關系”需要作不同于傳統時代的了解。同樣是競争終端使用者的商家,就構成了競争關系。

  如果有軟體企業為了将來獲得更多的利益,破壞現有的市場規則、免費向使用者提供攔截軟體;這從市場的規則角度來判斷,肯定是不正當的。今後的《反不正當競争法》應該考慮這樣的情況,加以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