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如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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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控制台上會輸出什麼?
答案
輸出:5
這一題的陷阱是,在函數表達式中有兩個指派,但a是用關鍵字var 來聲明的,這意味着a是局部變量,而b則被賦予為全局變量。
另一個陷阱是,它并沒有使用嚴格模式(use strict)。在函數裡面,如果啟用了嚴格模式,代碼就會報錯:“Uncaught ReferenceError: b is not defined”。請記住,嚴格模式需要你顯式地引用全局作用域,代碼應該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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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建立“内置”方法
給String對象定義一個repeatify方法。該方法接收一個整數參數,作為字元串重複的次數,最後傳回重複指定次數的字元串。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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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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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一個可行的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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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測試開發者對Javascript的繼承及原型屬性的知識,它同時也檢驗了開發者是否能擴充内置資料類型的方法。
這裡的另一個關鍵點是,看你怎樣避免重寫可能已經定義了的方法。這可以通過在定義自己的方法之前,檢測方法是否已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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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被問起去擴充一個Javascript方法時,這個技術非常有用。
問題3 :聲明提前
下面這段代碼的結果是什麼?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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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代碼的運作結果:undefined和 2
理由是,變量和函數的聲明都被提前至函數體的頂部,而同時變量并沒有被指派。是以,當列印變量a時,它雖存在于函數體(因為a已經被聲明),但仍然是undefined。換句話說,上面的代碼等同于下面的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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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4:JavaScript中的this
下面代碼的運作結果是什麼并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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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代碼輸出:Aurelio De Rosa 和 John Doe
理由是,Javascript中關鍵字this所指代的函數上下文,取決于函數是怎樣被調用的,而不是怎樣被定義的。
在第一個console.log(),getFullname()被作為obj.prop對象被調用。是以,目前的上下文指代後者,函數傳回這個對象的fullname屬性。相反,當getFullname()被賦予test變量,目前的上下文指代全局對象window,這是因為test被隐式地作為全局對象的屬性。基于這一點,函數傳回window的fullname,在本例中即為代碼的第一行。
問題5:call()和apply()
修複前一個問題,讓最後一個console.log() 列印輸出Aurelio De Rosa.
答案
這個問題可以通過運用call()或者apply()方法強制轉換上下文環境。如果你不了解這兩個方法及它們的差別,我建議你看看這篇文章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function.call and function.apply?. 下面的代碼中我用了call(),但apply()也能産生同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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