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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 無需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作者:南方都市報
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 無需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比亞迪總部,一名從業人員為新能源汽車充電。 新華社資料圖

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 無需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今年6月29日,在深圳舉行的國際數字能源展上,觀衆在了解全液冷超充示範站。 南都記者 趙炎雄 攝

近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顯示,《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10月8日起實施。

《辦法》提出,将逐漸提高住宅小區、工商業建築物、公園等配套的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配建比例。個人和機構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證。

加大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力度

《辦法》規定,根據新能源汽車發展需求,逐漸提高住宅小區、工商業建築物、公園(含城市公園、森林公園、郊野公園)等配套的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配建比例,加大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力度。

《辦法》還規定,建立(或改擴建)充換電設施項目開工建設前,應依照深圳市社會投資備案相關管理規定辦理深圳市社會投資備案,同步擷取項目代碼,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後續手續。

城市建立公共停車場時同步建設的充換電設施,無需為同步建設的充換電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個人和機構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街道辦協調設施建設管理中具體問題

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原則,充換電設施建設營運主體應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按照《深圳市充換電設施建設營運主體品質安全管理規範》加強裝置采購和進貨檢驗管理,建立施工品質、安全生産等管理體系,保障施工建設品質與安全。各區指導監督轄區街道辦事處協調充換電設施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具體問題(含投訴處理)。市、區兩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執法部門依法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充換電設施企業進行處置。

社會公衆可以通過“12350”投訴電話、電子郵件、書信等方式,向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營運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安全隐患和違法行為。《辦法》自2023年10月8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聚焦

充換電設施配置場景七大要求

綜合國家、地方對充換電設施的相關标準,各類充換電設施配置場景的相關要求如下:

(一)鼓勵各類既有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庫)及社會公共停車場小汽車停車位的充電設施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建立各類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庫)及社會公共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按《深圳市城市規劃标準與準則》規定執行,建立充電設施單槍輸出功率不宜小于7kW。

(二)建立各類建築物配建停車場(庫)及社會公共停車場應按100%充電車位預留電力容量及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将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

(二)鼓勵在交通樞紐、公園等市政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建設快速充電設施;鼓勵現有和規劃的加油(氣)站在符合相關建設條件時,改建或配建快速充電設施,提高場站綜合利用效率;适度超前建設超級快充站,滿足車輛快速充電需求。

(三)具備建設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應100%配建充電設施;建立高速公路服務區小汽車停車位的充電設施配建比例不應低于20%。

(四)立體公交綜合車場及公交首末站配建充電設施應按照市交通運輸部門釋出的相關設計導則實施,保障公共汽車輛充電、停車、維修等功能性需求。

(五)物流園、貨運倉儲區、商貿農批市場等物流集散地應合理配建公共充換電設施,保障物流車充換電需求;鼓勵機場、港口、碼頭結合内部作業車輛的電動化發展情況,合理配建充換電設施。

(六)大型垃圾轉運站、環衛車輛專用停車場應根據實際需求配建充換電設施。

(七)在重大項目工地及在營運餘泥渣土受納場,根據需要合理配建充換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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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深圳加快建設“超充之城”

到明年底累計建成

超級快充站175座

而在深圳市發改委9月15日公布的“《深圳市關于促進消費的若幹措施》的通知”中,其中提到将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加快推動公交的士等到期置換

鼓勵汽車消費方面,支援老舊汽車更新消費。對提前報廢或遷出“國Ⅳ”及以下排放标準的普通小汽車并于年底前購置符合條件新能源汽車的,給予最高10000元補貼,可與省、市、區其他補貼政策疊加享受。

另外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鼓勵旅遊客運車輛、園林作業車輛及機械裝置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對政策釋出實施之日起新購置符合條件新能源旅遊客運車(含清潔燃料客運車)、新能源園林作業車輛及機械裝置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台補貼。統籌推動燃油公務車、警車、國企用車等報廢更新為新能源車輛,加快推動公共汽車、巡遊計程車等到期置換工作。

到明年底累計建成充電樁45萬個

深圳還将加快建設“超充之城”。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與加油站、電力、交通等規劃一體銜接、科學統籌、全面更新。

便利“北上”香港單牌及深港兩地車牌電動車在深充電、換電服務,推動在港人消費集中區域充電設施配備充電轉換器。

加快建設便捷高效的充電網絡,到2024年底累計建成充電樁45萬個、超級快充站175座、V2G示範站85座、綜合能源補給站30座。

采寫:南都記者 張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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