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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偷了我的“購物資訊”?

作者:鹹甯政法

一台專門用于經營網店的電腦,從不連接配接任何外來裝置,卻被植入木馬病毒,導緻大量客戶交易資訊失竊。經海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非法擷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粟某等10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12名被告人均被并處罰金,并沒收全部違法所得。

2022年11月,在某網絡平台經營家紡用品店鋪的李先生收到了多個客戶的投訴,稱他們接到數個詐騙電話,詐騙分子自稱是李先生店裡的客服,并且能夠準确說出客戶購買的物品以及收貨位址等資訊。李先生立即報警,公安機關偵查後發現李先生的電腦裡被惡意植入了木馬病毒,且木馬病毒是通過微信發送過來的。

誰偷了我的“購物資訊”?

原來,犯罪分子将木馬病毒僞裝成購物資訊發送給李先生,李先生點選後,電腦便被犯罪分子遠端控制。犯罪分子可以任意竊取電腦内緩存的客戶交易資訊,且不會被李先生察覺。公安機關于是順藤摸瓜,鎖定了王某、楊某、陳某、朱某4人,并于2023年2月将4人抓獲。

經查,王某等4人系朋友關系。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某了解到網絡上有人高價收購某網購平台店鋪的緩存檔案。開過網絡公司的王某明知這個行為可能涉嫌犯罪,但求财心切的他還是沒有抵擋住高額回報的誘惑,開始研究如何擷取網店的緩存檔案。

誰偷了我的“購物資訊”?

王某先是向林某購買了可以遠端控制他人電腦的木馬病毒,然後安排楊某等3人在短視訊平台上冒充客戶與商家聊天,将木馬病毒僞裝成購物清單通過微信發送給商戶。待商戶電腦感染木馬病毒後,王某便利用遠端控制軟體非法擷取商戶電腦内的緩存檔案,再将這些檔案通過境外軟體售出。僅僅兩個多月時間,王某等4人非法獲利600萬餘元。

與此同時,王某向遠在湖南省長沙市的粟某分享了這個“賺錢”的路子。粟某委托精通電腦技術的朋友袁某制作具有遠端控制功能的木馬病毒,并安排向某等4人冒充客戶與商戶聊天,将袁某制作的木馬病毒僞裝成購物清單發送給商戶,袁某則充當團夥的技術顧問。其間,粟某還通過網絡聯系了程式員趙某,趙某使用自制的爬蟲腳本幫助粟某非法擷取客戶購物資訊2萬餘條。

誰偷了我的“購物資訊”?

而被王某、粟某等人出售的商家資訊,經過“買家”技術處理後,大多被境外詐騙團夥用于對公民實施詐騙。

因犯罪手法較為新穎,海門區檢察院依法介入,與公安機關商讨偵查思路,引導公安機關偵查驗證。在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除王某外,還有其他人員也曾向林某購買過遠端控制軟體。考慮到此類遠端控制軟體大多被用于非法用途,該院建議公安機關對這些買家逐一立案偵查、甄别身份,并查明遠端控制軟體用途,加大對網絡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2023年6月,海門區檢察院将此案向海門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于近日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

(一)對于網店經營者來說,要提高網絡安全意識,不輕信“買家”的花言巧語,不随意點選來源不明的檔案,提高計算機安全防範等級,安裝防毒軟體防止病毒侵入,維護自身資料安全,一旦發現資料洩露,及時報警處理。

(二)對于普通網民來說,首先要提高安全意識,不随意在可能有安全隐患的網站注冊個人資訊,在進行網絡支付活動時要三思而行,確定交易正常。其次要主動學習防騙知識,提高對詐騙電話和資訊的辨識能力。

網際網路非法外之地。營造和諧的網絡環境,不僅需要網際網路行業的自律和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更需要法律的清晰界定來作為維護網民權益的最後關卡。相信通過業界各方的努力,能為廣大網民切實築起一道嚴密的“防火牆”。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圖檔源于網絡)

來源:南通檢察 海門檢察

編輯:陳貝貝

稽核:李林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