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馬鞍山釋出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22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釋出會,邀請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黃英俊就《馬鞍山市院前醫療急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相關情況進行釋出,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急在分秒之間,救在生死邊緣。在急救現場,處在生死之際的患者最寶貴的就是幾分鐘、十幾分鐘的搶救時間。這段時間被醫學界稱之為“救命的黃金時間”。

目前,全市共有23個急救站(其中城區14個、鄉鎮9個),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縣、鄉三級急救網絡體系。作為長三角地區地級市首部院前醫療急救地方性法規,《條例》旨在落實新形勢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有效提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共6章35條,為總則、體系建設、管理服務、保障機制、法律責任、附則。明确将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納入市、縣(區)本級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将院前醫療急救經費納入年度财政預算。

《條例》規定本市醫療急救呼叫号碼為“120”,由市緊急救援中心集中受理和統一排程。同時,明确建立大醫療急救體系,建立多平台關聯機制,推動院前院内有效銜接。《條例》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院前醫療急救接報排程能力建設,提升科學排程和院前急救資訊化水準,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與醫院資訊系統連接配接貫通,并與“110”“119”“122”等公共服務平台建立資訊共享和急救關聯機制。

針對我市醫療急救站點布局和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條例》對醫療急救站點布局規劃和建設标準作出規範。《條例》規定急救站布局為城區服務半徑五公裡範圍内至少設定一個急救站。其他區域服務半徑十五公裡範圍内設定一個急救站。院前急救關乎性命安危。《條例》提出,任何人不得實施惡意撥打“120”急救電話、謊報呼救資訊等非法占用“120”線路資源的行為。

《條例》明确了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了急救服務的标準,比如,“患者家屬或者現場其他人員應當協助配合院前醫療急救人員工作”“院前醫療急救人員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或者延誤提供院前醫療急救服務”。

為了增強自救互救能力,《條例》規定“車站、碼頭、影劇院、旅遊場所、大型商場、體育場館、養老機構和學校等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等急救裝置、設施”,并“配備掌握急救裝置、設施使用知識、技能的人員進行使用和維護”。

《條例》對社會急救作出規定。《條例》明确,市衛生健康管理部門、市緊急救援中心、紅十字會、各類醫療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面向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的公衆急救教育訓練活動。鼓勵機關和個人通過公益捐贈、志願服務等方式,支援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發展,參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鼓勵機關和個人參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細化上位法規定,對因讓行救護車或者主動參與救護患者導緻違反交通規則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後不予行政處罰;對在院前醫療急救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機關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随着《條例》的實施,這些規定将進一步推進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的發展,為廣大人民群衆參與院前急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馬鞍山市院前醫療急救條例》全文

好文推薦:

1.這場“玉”見文明的對話,給馬鞍山帶來了什麼?

2.在馬鞍山,邂逅丹陽湖的前世今生

3.馬鞍山,為何書香氤氲滿城芳?

記者 楊正文制圖 吳佩琪

編輯:王心怡 校對:張慧陵

稽核:趙欣欣 審簽:谷 雨

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