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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聯考”

作者:今日高教

明朝的科舉考試制度也可以稱之為聯考,甚至比聯考更嚴格。

明朝科舉制度是一套非常完善和嚴謹的選拔官員的體系。主要分為四級: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

明朝的“聯考”

首先,考生需要通過院試,這是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在府城或直隸州治舉行。通過院試的考生被稱為生員,也就是俗稱的“相公”或“秀才”。這标志着考生已經脫離了平民階層,邁入了統治階層的大門。

接着是鄉試,這是在南、北二京和各省城舉行的,每三年一次,由皇帝欽命的主考官主持。鄉試考中者稱為舉人,舉人就有資格參加下一級的會試。即使會試不中,舉人也可以被授予官職。

然後是會試,全國的舉人在鄉試的第二年赴京參加會試,由禮部主持。考中者稱為“貢士”。

最後一級是殿試,也就是皇帝親自主持的策試。殿試後,考生們會被分為三甲出榜,都稱為進士。

明朝的“聯考”

明朝科舉考試的内容主要依據四書五經命題,按照八股文的格式進行。考試形式包括書面考試、口試等。這一制度在明朝得到了廣泛的推廣和實施,成為了社會流動的重要途徑,使得許多寒門學子得以晉升為官員。同時,科舉制度也促進了明朝文化的繁榮和發展,推動了儒學思想的傳承和創新。

明朝的“聯考”

張居正就是通過科舉考試脫穎而出的。

張居正科考成績優異,他在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考中進士,并且取得了二甲第九名的好成績。他自幼聰慧,考中進士時年僅23歲。之後,他一路升遷,最終在萬曆初年擔任内閣首輔,主持萬曆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張居正在鄉試中曾經有過一段特别的經曆。 他在第一次參加鄉試時,因年幼氣盛而被當時的湖廣巡撫顧璘故意讓他落榜,目的是讓他多些磨砺。然而,張居正并未是以氣餒,反而更加努力學習,最終在第二次鄉試中順利通過,成為一名少年舉人。

此外,張居正還非常注重教育自己的子女,鼓勵他們通過真才實學入仕做官,而不是依靠特權和恩蔭。 這種教育觀念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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