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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現金?罰!

作者:央視财經

2023年10月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展拒收人民币現金(以下稱“現金”)專項整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以人民币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拒收”有關規定,對線索核實查處。

截至2024年4月末,對8起拒收現金法人主體實施行政處罰;核實124起情節輕微、及時改正、初次違法并未造成危害後果的拒收現金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未予處罰。今天(5月6日),央行公布了8起行政處罰和7起未予處罰典型案例。

一、行政處罰案例

案例1:202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陝西省分行對蒲城縣荊姚鎮九年制學校實施了行政處罰。該校在2023年秋季開學報名當日,未設立現金收付通道,學生家長未能用現金繳納學費。

案例提示: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機關,應設立人工現金收付通道,不得以“資金統一入賬、統一管理”等為由拒收現金。如采取委托代收方式,委托方應通過書面形式,要求受托方設定人工現金收付通道。

案例2:2023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漳州市分行對中國平安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實施行政處罰。該公司設有人工現金收付通道,從業人員對收取現金業務流程不熟悉,拒絕客戶以現金繳納車險費用。

案例3:202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對中國人壽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懷柔支公司實施了行政處罰。該公司設有人工現金收付通道,從業人員對收取現金業務流程不熟悉,拒絕客戶以現金繳納車險費用。

案例4:2024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淮安市分行對中國人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陰支公司實施行政處罰。該公司營業場所未設立人工現金收付通道,從業人員向客戶答複不收現金。

案例提示:保險公司等各類經營主體應提升從業人員守法意識,明确“拒收現金違法”及其法律後果,優化現金支付流程,提升客戶用現體驗,不得對現金支付設定門檻,不得以“業務環節多”等為由拒收現金。

案例5:202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對北京達世行世紀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實施行政處罰。該公司未設定現金收付通道,不接受客戶用現金購買車輛保險。

案例提示:提供“面對面”服務的經營主體應設定現金收付通道,滿足現金支付需求,不得對收取現金設定障礙。

案例6:2024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赤峰市分行對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區分公司實施行政處罰。該公司财務制度明确可接受現金支付,消費者線上下單郵寄檔案,上門攬收的從業人員不接受現金。

案例提示:線上預約、交易,線下完成服務或貨物傳遞,支援當面收款的經營主體,應支援現金支付,不得以“途中容易遺失”等為由拒收現金。

案例7:2024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標頭市分行對標頭市富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實施行政處罰。該公司設有人工收款視窗,辦理定金、面積補差等業務均不收現金并張貼告示,消費者以現金繳納204元房屋差價被拒收。

案例提示:提供“面對面”服務的經營主體應設定現金收付通道,滿足現金支付需求,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案例8:2024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無錫市分行對無錫肯德基有限公司實施了行政處罰。該公司為離店早餐車配備了收銀裝置,但因軟體原因無法正常使用,也未制定消費者現金支付的解決方案,無法收取現金。

案例提示:經營主體開展商業模式創新,應充分考慮公衆使用現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強化新業态現金收付場景策劃,完善内控管理和業務流程,備足零錢,滿足公衆現金支付需求。

二、未予處罰案例

案例9:2023年11月,某學校食堂拒收現金。該校實行“一卡通”充值就餐,能使用現金充值和退款,但充值僅限于每周二和周四下午,錯過時間無法充值。

案例提示:采用“一卡通”、進行封閉管理的校園、商業園區、景區等經營場所,應支援現金購卡、充值和退卡。經營主體正常營業期間,應暢通現金使用管道,不得對現金采取歧視和限制性措施。

案例10:2023年12月,某餐飲店拒收現金。該店設有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有現金收取記錄。消費者支付現金,店員以用餐高峰忙于備餐、無暇收取現金為由拒收現金。

案例提示:經營主體應做好員工教育訓練,確定知曉“拒收現金違法”及其法律後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現金。

案例11:2023年11月,某行政事業性收費代收機關拒收現金。該機關接受委托代收交通罰款,設有人工收付視窗,有收取現金記錄。消費者拟以“200元現金加掃碼”方式繳納248元,該所收銀要求一次性付清,因不接受拆分支付而拒收現金。

案例提示:采取委托代收方式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機關,受托方應支援以人工方式收取現金,滿足公衆用現需求。收取現金時應支援組合支付方式,不得因拆分付款拒收現金。

案例12:2024年1月,某咖啡店拒收現金。該店設有點餐收銀台,從業人員表示無法找零而拒收現金。

案例13:2024年1月,某停車場拒收現金。消費者以10元現金支付停車費,值守人員表示無法找零而拒收現金。

案例提示:經營主體應根據經營情況備付充足零錢,不得以無法找零為由拒收現金。有人值守的停車場,應支援現金支付;無人值守的停車場,應在醒目位置辨別支付方式及服務聯系電話,滿足消費者在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的需要。

案例14:2023年11月,某超市拒收現金。該超市設有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有零鈔備付。消費者付款時搭配使用一角紙币,從業人員拒收。

案例15:2024年1月,某加油站拒收現金。該站設有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消費者付款時搭配使用一進制硬币,從業人員拒收。

案例提示:現金包括紙币和硬币。經營主體應正确了解“拒收現金違法”及相關法律責任,支援消費者使用小面額現金支付,不得拒收現金。

(來源:央視新聞)

實習編輯:杜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