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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充值10萬的遊戲賬号被封十年:租用者到期後又偷偷登入“開外挂” 他起訴對方索賠

作者:紅星新聞

“你的賬号因違規被封,封禁期為3650天。”23歲福建男子柯某收到自己的遊戲賬号被封10年的資訊時非常震驚——因為他在幾年内已為該賬号充值達10萬餘元。

事後,柯某很快得知,自己的遊戲賬号之是以被封,是因為他曾将該賬号租給四川綿陽的賈某使用,但賈某在租期結束後又偷偷登入該賬号并違規使用,結果被封号。

6月3日,綿陽遊仙法院法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賈某目前未滿19歲,無固定收入。柯某在向他溝通索賠無果後,向遊仙法院起訴索賠10.07萬元及利息。

近日,法院經調解,柯某同意賈某通過分期付款方式賠償2萬元。

男子充值10萬的遊戲賬号被封十年:租用者到期後又偷偷登入“開外挂” 他起訴對方索賠

庭上調解成功

封号十年:

他幾年為遊戲賬号充值10萬

租借者到期後偷登,“開外挂”被封号

福建小夥柯某今年24歲,是某款遊戲的精英玩家,從幾年前開始,為了給賬号更新,他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陸續充值購買遊戲裝備。

當自己的遊戲賬号達到一定“級别”後,柯某便開始在網絡交易平台出租賬号。四川綿陽的賈某也是該遊戲的愛好者,2023年7月5日,兩人在網絡交易平台認識後,互相添加了微信。

“你好,我看到你這邊可以租賃遊戲賬号,是嗎?”賈某在微信上問。

“是的,我這邊的賬号有一小時、一天、一周、一月這幾個套餐。你可以先租一小時體驗一下,保證你玩得爽!”柯某回複。

就這樣,兩人約定,賈某租用柯某的遊戲賬号1小時,租金30元。在登入遊戲後,賈某發現柯某的遊戲裝備“豪華”,頓時愛不釋手。但1個小時太短暫,時間一到賈某就被“擠”下了線。

下線後,賈某總是對該遊戲賬号念念不忘,于是在7月14日嘗試再次登入。令人意外的是,該遊戲賬号密碼并未更換,賈某大喜過望玩了起來。玩了幾局感覺不過瘾,他還使用“外挂”提高勝率。随後,系統檢測到賈某使用“外挂”,立即對該賬号進行了封号處理。

“你的賬号因違規被封,封禁期為3650天。”而在另一邊,柯某也收到了自己這個遊戲賬号被封長達10年的資訊。柯某感到非常驚訝,因為這幾年,他已為該遊戲賬号充值高達10.07萬元。

通過IP查詢,柯某發現自己的遊戲賬号在四川綿陽登入,于是很快知道了是賈某偷偷登入并違規使用“外挂”導緻自己的遊戲賬号被封。

起訴索賠:

他要求對方賠償10萬及利息

法院調解,租借者分期賠償2萬元

得知賈某的所作所為後,柯某便和他溝通,要求其賠償損失,但多次溝通無效。無奈之下,柯某一紙訴狀将賈某告上法庭,請求判令賈某賠償經濟損失100715元及利息。

柯某在訴狀中稱,2023年7月5日,兩人添加微信,經溝通雙方達成合意:被告租用原告某遊戲賬号,原告協助被告成功登入賬号後,被告再向原告支付租金。7月14日,被告未經原告同意,私自登入原告遊戲賬号并使用“外挂”,導緻該遊戲賬号被封3650天。此遊戲賬号原告曾累計充值100715元,為此賬号的更新付出了巨大的時間和精力,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利益。

6月3日,綿陽遊仙法院信義法庭庭長蹇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賈某承認自己偷登遊戲賬号和使用“外挂”,但稱自己無固定收入,無力賠償高昂費用。

記者獲悉,賈某2005年出生,父母離婚,他随父親生活,但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他跟年邁的爺爺一起生活,因剛剛成年,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

蹇紅介紹,受理案件後,她對案情進行了詳細梳理,決定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蹇紅指出,賈某在租賃期滿後偷登柯某賬号,且明知“外挂”可能導緻賬号封禁但仍然使用,造成了柯某虛拟财産損失,已對柯某構成侵權;另一方面,柯某雖然充值金額達10.07萬元,但充值時間先後不一,柯某也已部分享受到充值帶來的遊戲體驗,故充值金額不能完全等同于實際受損金額。

同時,考慮到賈某家庭實際情況,蹇紅建議柯某适當降低索賠金額。在蹇紅的全力調解下,柯某最終同意賈某通過分期付款方式賠償2萬元。

法官分析:

因過錯侵害他人網絡虛拟财産

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蹇紅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施行以後,網絡虛拟财産越來越被社會大衆熟知。該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資料、網絡虛拟财産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網絡虛拟财産主要分為三種形式:一是網絡遊戲中的虛拟财産,包括遊戲賬号及“貨币”“裝備”“寵物”等财産;二是虛拟社群中的虛拟财産,包括虛拟社群賬号、貨币、積分、使用者級别等;三是其他存于網絡的虛拟财産,包括微信号、抖音号、 QQ号、電子信箱等。

蹇紅表示,本案中的網絡遊戲賬号及相應裝備等虛拟财産能夠滿足玩家的精神需要,具有财産利益屬性和一般商品屬性,因而有必要對其予以保護。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網絡虛拟财産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同時,蹇紅介紹,随着網絡遊戲産業的使用者劇增,玩家往往會在遊戲賬号内進行高額的金錢投入,裝備道具、人物角色、皮膚等權益價值逐漸提高,形成虛拟财産。然而,作為财産糾紛類案件判決前提和基礎的遊戲号價值确定卻存在一定的障礙。網絡遊戲賬号的價值顯然不能簡單地以遊戲充值金額來予以認定,司法實踐中關于遊戲賬号的價值認定,需要根據遊戲官方價格、重置成本、市場現價、被封禁時間等多種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張黎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

編輯 郭莊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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