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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罪犯與被害人年齡相加才22歲:英國曆史上最年少殘暴罪犯

作者:撰稿人劉創
兩名罪犯與被害人年齡相加才22歲:英國曆史上最年少殘暴罪犯

創造英國最年輕犯罪紀錄的兩名罪犯

1993年2月12日,羅伯特·湯普森和喬恩·維内伯爾斯一拍即合,翹課跑出去開心的那個上午,風和日麗,怎麼看都不像有兇案發生,更不像會有一個創造了英國犯罪史紀錄的日子——就是這兩個逃課的國小生,誘拐并虐殺了僅僅兩歲的詹姆斯,兩名罪犯與被害人年齡相加才隻有青蔥氣十足的22歲!

而創造這個曆史的理由很簡單,甚至是輕蔑的:無聊,套句國人的俗語就是,閑的。

羅伯特和喬恩是逃課慣犯,是老師眼中貨真價實的“差生”,那個上午也真是足夠無聊的:兩個稚氣未脫的孩子蹿進了一家商場,把水果糖的糖紙剝掉,把架上的玩具拆開,偷走裡面的電池,這些電池最後在受害者的胃裡被發現——兩個殘忍的罪犯居然逼迫受害人吞下了電池。

售貨員發現了這兩個孩子的惡作劇,于是友好地将二人勸離了商場,于是在無聊之中,兩個孩子又走進商場旁邊的麥當勞,站在所有空閑的椅子上大喊大叫,把客人們吃剩下還未來得及被清潔員收走的果汁和面包扔得到處都是。當然了,幾分鐘之後他們就又被店員請了出去。

幾次被驅逐,讓兩個孩子氣憤難當又勾起了更深的破壞欲和報複心,于是兩個人便商量着“弄個孩子“耍一耍”。

他們重新回到商場裡開始尋找合适下手的目标,很快,一對雙胞胎進入了他們的視線,他們嘻笑着研究如何把這對雙胞胎弄出去在馬路上讓車撞死,“那一定會相當有趣”,但雙胞胎的母親很快就發現這兩個孩子居心不良,并把自己的孩子帶到身邊。

羅伯特和喬恩于是分工合作,一個人負責吸引那個母親的注意,另一個人則伺機把那對雙胞胎帶出商場,但隻走了十幾步,孩子的母親再次發現了危險,沖過去奪回了自己的孩子并攬在懷裡再也不松開。

這兩個即将創造英國犯罪新紀錄的孩子并不放棄,很快的,他們再次鎖定了獨自在一家小吃店門口吃巧克力豆的詹姆斯,他們當時并不知道這個孩子的名字,隻不過他“恰好一個人,而且,隻有一兩歲的樣子,搞走他太簡單了。曾經有那麼一兩秒鐘我們甚至想放棄這個目标,因為這太沒有挑戰性了,不夠刺激。”

但是顯然最終他們還是沒有“換一個目标”,于是,英國犯罪史上一項新紀錄正式誕生:兩個罪犯,一個受害人,三個人的年齡加在一起,還不到22歲。

在商場的監控錄像中,羅伯特和喬恩與詹姆斯簡短地交談了幾句之後,詹姆斯就被帶離了商場,消失那個上午明媚的陽光裡。當詹姆斯的家人發現孩子失蹤之後立即報警,但是兩天後當人們找到詹姆斯時,他已經被火車輾成了兩截。

依據詹姆斯留在世上的最後一段錄像,警方立即對全市範圍内10到14歲之間男童和各學校未按時上學的适齡學生進行排查。喬恩的同桌向警署報告,而羅伯特的媽媽則主動向警方提供了資訊,在簡單的調查後,2月20日羅伯特和喬恩被警方逮捕。

在審訊之始,兩個孩子表現出了與年齡完全不對稱的冷靜和沉着。喬恩堅決否認自己曾出現在案發現場,在警方向其播放了那段錄像後他仍然拒絕承認錄像中的那個人就是自己,他在無法自圓其說時就鑽進媽媽的懷裡,一邊聲嘶力竭的哭一邊大聲說“我沒有拐走他,也沒有殺他。”

羅伯特甚至比喬恩還要鎮定,對警方的盤問他毫不慌亂有條不紊的解釋或辯白,不僅否認殺害詹姆斯,甚至聲稱自己從來沒有看見過他。而當警方出具了在他衣服上提取的血液,經過DNA鑒定證明正是詹姆斯的血迹時,這個對DNA知識完全空白的10歲的罪犯犯了個小錯誤,他小心翼翼地反問:“憑什麼斷定我衣服上的血就是他的?”

這種反問無異于不打自招。

經過詳細的采樣對比,兩個孩子的衣服鞋子上都發現有詹姆斯的血迹,羅伯特當天所穿的鞋子的鞋尖形狀與詹姆斯臉上的淤青形狀完全吻合,這說明了羅伯特踢過詹姆斯的臉,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證據是,案發現場發現了這兩個孩子的指紋。

當兩個孩子終于意識到狡辯和否認已經完全沒有作用之後,便開始互相推诿,喬恩說羅伯特帶走了詹姆斯,并逼迫自己朝詹姆斯扔石頭,否則“就讓你和他一樣的下場”;而羅伯特則說帶走詹婀斯的是喬恩,那些傷都是喬恩的傑作,自己從頭到尾都沒有碰過詹姆斯。

不管怎麼說,兩個孩子殺了詹姆斯。通過屍檢,人們大吃一驚,詹姆斯生前曾遭受過殘夫人道的虐待,他的身上共有42處損傷,但這些傷都不足以緻命,也就是說,詹姆斯生前曾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虐待和毒打。

詹姆斯被帶走後,在路上不住地哭鬧要找媽媽,兩個亢奮中的少年于是對詹姆斯拳打腳踢,甚至把他的頭按在路邊的水坑裡好幾次。路過的行人見兩個孩子帶着一個更小的孩子,而且不斷的哭鬧的打罵,曾試圖制止并要帶他們去最近的警局,但兩個孩子出奇的鎮定,他們說,我們正在帶着這個迷路的孩子去警局。

在附近的鐵路道線上,詹姆斯被剝光了衣服繼續毒打,僅頭骨上就有十餘處骨裂。而當詹姆斯陷入昏迷之後,兩個孩子以為他死了,就把他橫放到鐵軌上,并把他的頭埋在路基的砂石之中,造成被火車碾壓緻死的假相。

1993年11月11日,普雷斯頓皇家法庭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稱他們犯下了“無比邪惡和殘暴的罪行”。當日庭審時有500多名示威者聚集在法庭外打着智語喊着口号,要求法律對羅伯特和喬恩進行重判。

判決書上,羅伯特和喬恩被判監禁8年,出獄後終生不許回到案發地,并且二人終身不許進行任何形式的聯絡,同時要定期接受心理疏導和相關的精神類疾病的檢查。英國《太陽報》征集了28萬人的請願,要求增加刑期,随後的二審,兩人的刑期最終被确定為15年。而在1999年,歐洲人權法院認為兩個少年犯遭受了“不公正待遇”,被輿論綁架了司法,應當予以重新審判。

2000年時,兩人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刑期被減到8年。2001年6月,合議庭以“經綜合鑒定兩人不會對市民的安全造成威脅”的鑒定結果,将羅伯特和喬恩刑滿釋放。

出獄後,二人送出了申請,理由是因尚未及成人标準,申請可以受到英國相應政策和法規的保護,重新在民政司注冊全新的名字和住址等個人資訊,以友善開始新生活。

最終,這一申請獲得準許。

本文隻描述事實,不想對其中的人、事、法律發表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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