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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罵孫子引發的殺人縱火悲劇

作者:陳維國律師
酒後罵孫子引發的殺人縱火悲劇

2018年9月23日晚,河北省邯鄲市的曹某民的5歲孫子過來找他的老伴李英如說:“奶奶,我要解大便。”

曹某民酒後心情不暢,随口說:“滾蛋”。

兒媳王某聽公公如此說話,很不高興,便與公公吵了起來。

曹某民與兒媳吵架時,被鄰居曹玉祥拉到自己家消氣。一個半小時後曹玉祥把曹某民送回了家。王某見公公回來,又一次找公公吵。曹玉祥覺得當晚雙方的沖突解決不了,建議曹某民夫妻先去親戚家住,以躲避沖突激化。

兒媳王某之是以對公公意見大,因為公公每次喝完酒都會罵她,她想:“你一個當公公的,憑啥總罵我,還讓我走!你憑啥讓我走,我又不是跟你過日子。”

事後,有人問王某:“你怎麼能把公婆攆走呢?”

王某的弟弟王某斌聽說這事後,認為姐姐的人格遭到了誣蔑,非常激動。他幾次聯系曹某民,并發微信表示:“這事必須要解決,要不解決我就去你機關找你。”

第三天,婆婆李英如回了趟家。王某的父母便來到女兒家與親家母争吵,把李英如的手機摔了,又用水杯把親家的大壁鏡子砸碎。将棉被扔在地上,用腳踩了一氣。

2019年6月18日,曹某民和李英如搬回家中。6月20日下午2點,李英如出門回家後發現,院門、屋内碗櫥、衣櫃鏡子又都被砸毀了,她便去派出所報警。李英如從派出所回來,給兒子曹某傑打電話說:“我懷疑這是王某斌做的事。”

6月20日晚上曹其民上夜班。晚上9點多,王某斌來找曹某民,又與李英如争吵起來,王某斌推了李英如一下,指責說:“你丈夫不該罵我姐姐,也不該不幫忙看孩子。告訴你,你家的門和玻璃都是我砸的。”

正在這時,曹某傑打電話給母親,李英如說:“你小舅子王某斌正在咱家鬧呢。”

不大一會兒,曹某傑回到家裡,與王某斌争吵幾句就動手打了起來,曹某傑在王某斌的脖子上砍了一菜刀。王某斌受傷後跑出門外,曹某傑持菜刀追到村民王運良的車庫門口,王某斌因傷勢太重倒在地上。

李書英得知兒子王某斌出事後,立即趕到現場,王某斌已經沒了意識。李書英哭着問道:“誰把我兒子打成這樣?”

曹某傑說:“是我。”他知道有人報警了,便停在原地等待。

當晚10點多,王某鎖得知兒子被殺,來到曹家放了一把火,導緻曹家北屋、西屋被燒毀。

酒後罵孫子引發的殺人縱火悲劇

事後,武安市法院認為王某鎖縱火行為危害了不特定人的人身、健康及财産等公共安全,考慮其因兒子被殺害後情緒失控犯罪,從輕判處王某鎖有期徒刑4年。

2020年7月20日,邯鄲市中級法院以曹某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曹某傑上訴後,省進階法院認為曹某傑故意殺人罪事實不完全清楚,撤銷一審判決,将該案件發回重審。2021年11月23日,邯鄲市中級法院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曹某傑死刑。曹某傑再次上訴後的結果媒體未報道。

這是一起由家庭瑣事引發公媳沖突後,因積怨未能化解,各方當事人不能理智化解沖突,采用了不正當的方式加劇沖突沖突後,激發的殺人、放火案件,進而導緻一人被殺,二人被刑事審判,兩個家庭遭遇沉重打擊的典型案件。

在這起案件中,公公曹某民酒後罵人的失德行為是沖突的起因。有些人喜歡喝酒,但酒後失德,或罵人、或打人或有其他失德行為。公公與兒媳之間的關系本來就比較敏感,曹某民酒後經常罵兒媳卻不能節制,這是沖突沖突的起因。此事告誡愛喝酒的人們,如果知道自己有酒後失德情況,應當節制,并控制飲酒,酒後要注意回避可能引發沖突的環境。

兒媳王某有意激化與公公的沖突,是這起案件發生的直接原因。從案件事實來看,王某對公公酒後罵人的毛病是明知,在正常情況下,兒媳應當主動回避與酒後的公公接觸。特别是爺爺随口罵孫子“滾蛋”一詞,并不會造成兒媳人格上的損害。正确的做法是應該在公公醒酒之後,合理的提意見,建議公公改正,而不應該借故争吵。

特别是在公婆離開家一個多小時之後回家時,王某更不應該再次挑起事端與公公争吵。在鄰居的勸說下,公婆主動采取了暫時離家外住的消化沖突作法之後,王某更不應該與向脾氣不好的弟弟和父親誇大公公的錯誤。中國有句俗語“妻賢夫禍少”,改一下就是“妻狂夫禍多”,此事又一次得到了充分證明。

王某的弟弟王某斌是事件惡化的焦點,姐姐與公公的沖突并不是不可以化解的沖突,這種家庭瑣事完全可以通過各自的檢讨和溝通化解。當弟弟的不應該對姐姐與公公之間的瑣事說三道四,更不應該采取錯誤方式加劇沖突。王某斌在打砸姐姐的公婆家的财物之後,晚間上門尋釁是最終引發血案的根本原因。

王某斌給曹某民發資訊進行威脅,這個行為隻能加劇沖突,而不能解決沖突。特别是王某斌在曹某民不理睬他的之後,上門砸東西的做法是這場血案的直接催化劑。王某斌在砸了曹家物品出氣之後,本應該偃旗熄鼓回避沖突,他卻在得知姐姐的公婆搬回家之後,又一次上門制造事端,并與姐姐的婆婆動手,這是血案和放火案的直接誘因。

此案中更為悲劇的是曹某傑,他在電話中得知脾性不好的内弟到自己家與母親發生争執并動手後,應該及時報警處理。他卻用刀砍擊王某斌以阻止攻擊,實際是故意殺人。案情顯示:此刀是曹某傑新買的,盡管他解釋買刀的目的是更換家裡的菜刀,但他用菜刀砍向王某斌的行為,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的犯罪特征。隻是他在殺人之後得知有人報警,便在現場等候警察,屬于自首,可以從輕處罰。但法院兩次判決他死刑,其中或另有原因。

此案的另一悲劇人物是王某鎖,他在得知兒子被殺害後,用放火燒毀曹家的作法報複,雖然是情緒失控犯罪,也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在此案中,王某鎖夫妻故意到親家打砸物品的行為發生在血案之前,這說明,王某鎖夫妻的侵權行為也是曹某傑故意殺人的誘因之一。

通過對全案分析,可以看出:本案中的曹某民雖然有酒後失德的千般不是,但王某、王某斌、王某鎖及妻子在本案中有一個共同的錯因,即太過“沖動”。

酒後罵孫子引發的殺人縱火悲劇

沖動,多指做事魯莽,不考慮後果的行為。生活當中,因個性沖動而犯罪甚至惡性犯罪的事例很多,每一起沖動引發的犯罪都教訓慘痛。是以說“沖動是魔鬼”這句話是有道理的。看過此文的人一定要記住:

沖動是魔鬼,沖動一出禍相随;

沖動是魔鬼,多年形象一時毀;

沖動是魔鬼,怒大傷身肝腸碎;

沖動是魔鬼,忍讓冷靜和為貴;

沖動是魔鬼,謹言慎行不後悔;

沖動是魔鬼,遵紀守法人不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