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是法律的執行者、捍衛者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
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但有少數人法律意識淡薄
在民警執法時無理取鬧
對民警惡言相向
阻礙執法
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
01
公然辱罵警察,3人被拘!
6月12日晚
謝某等人酒後因買煙退費問題
與賣家發生糾紛
随後報警
江西省興國縣警察局潋江派出所
接警後民警輔警到場處置
經調解後雙方均達成一緻并和解
事後
因謝某、肖某、劉某等人飲酒“上頭”
突然将矛頭指向處警民警
對民警惡語相向
同行人員見狀進行勸阻
雙方發生肢體沖突
造成現場混亂
民警立刻依法控制現場
謝某、肖某、劉某等人當場情緒失控
且不聽勸阻和警告
大聲指責并用髒話辱罵處警人員
不斷上前挑釁公安機關執法權威
引起群衆圍觀
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執法記錄儀現場畫面截圖
面對執法對象的語言侮辱和挑釁
處警民警沉着應對、張弛有度
始終依法依規文明執法
城市快警支援警力到場後
将7名執法對象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謝某、肖某、劉某等人
在派出所态度依然惡劣
民警采取保護性措施限制至酒醒
經過調查驗證
謝某、肖某、劉某等3人
涉嫌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
現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02
辱罵襲警,趙某被拘!
6月8日淩晨1時許
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警察局工業園區派出所
接到群衆陳某報警稱
在某娛樂會所門口被趙某毆打
請求民警出警處置
民警輔警立即到達現場
在處置過程中
趙某拒不配合,言詞激烈
甚至言語辱罵處警人員
在多次勸說警告無果後
民警輔警遂依法對其強制傳喚
但趙某變本加厲,肆意妄為
造成處警人員受傷
民警迅速将趙某控制
确認趙某的行為已涉嫌阻礙執行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南康警方依法對趙某
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警方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
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如果對執行職務行為有異議
可通過合法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
但切莫沖動
妨害公務或者阻礙執行職務
必将受到法律的懲罰!
來源:中國警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