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山東男子後備箱放了6個西瓜和蔬菜被罰200,交警給出的解釋是,沒有營運資質的私家車禁止拉貨,男子已涉嫌客貨混裝,是以依規要進行處罰。
這讓男子就很不了解了,後備箱不讓放東西,那後備箱是做什麼用的呢?
出于對安全的考慮,禁止客貨混裝的規定是有的,可問題的關鍵是,幾個西瓜蔬菜算不算是貨物。
那什麼樣的東西才不算是貨物呢?
西瓜和蔬菜又怎會不安全了呢?
網友看到後瞬間引起了熱議,有網友認為
私家車後備箱基本上裝的都有東西,有的老闆車上裝的煙酒,有的專職寶媽車上裝的都是孩子的日用所需,這又是否允許呢?
現在的一些駕車遊商,貨物都是裝滿整車,車子走到哪随時可以擺攤,這樣的現象若是按照客貨混裝進行處罰,估計大家會接受。
可山東這位男子車上的西瓜和蔬菜是自己食用的,并非買賣,被罰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一般的交警檢查,很少有看後備箱的,山東的這名交警這樣檢查,肯定是有目的性的,但凡擦邊的行為有可能都會被罰吧。
回複中,一位網友提到了另外一個問題,他說:不奇怪,就像電動自行車,生産合法,銷售也合法,買了就不合法。
法,理,情是并存的,執法應是合情合理。
大家對此事有何看法,歡迎留言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