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視同購買當時取得的是普通發票,增加到當時的采購成本裡。
某企業購入了原材料5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5000*13%=650元,款項尚未支付,采購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5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50
貸:應付賬款 5650
1、接到稅務局電話,這張發票是異常發票,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借:原材料 65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50
假設一:接到不允許抵扣通知時,該批次原材料已被領用
借:生産成本—xx産品 65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50
假設二:接到不允許抵扣通知時,該批原材料已經被加工出售或無法追蹤
借:主營業務成本 65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50
假設三:接到不允許抵扣通知後,企業決定退貨該産品。
借:原材料 - 5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50
貸:應付賬款 - 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