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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星雕像進入烈士陵園?先别發火

作者:三劍客

劍客蘭山 三劍客

有明星雕像進入烈士陵園?先别發火

烈士陵園裡安葬的都是哪些人?這個問題,估計連國小生都會給出肯定的回答:英烈!

誰有資格安葬烈士陵園?還是英烈,是那些為了國家安甯和人民幸福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才能安葬烈士陵園。

烈士陵園等紀念設施,不僅僅是安葬烈士的場所,還是我們紀念、緻敬、學習英烈的平台。

但是如果“烈士陵園”裡有歌手的雕像,你會怎麼想?反正當筆者第一次看這樣的新聞的時候,是很震驚的。畢竟,一個專屬于英烈的安葬場所,如果出現和英烈無關的人和設施,怎麼想都覺得不合适,更不應該。

這個事情,就是某李姓歌手的雕像,落成武漢市石門峰紀念公園的事情。據媒體報道,6月15日,某李姓歌手雕像落成儀式,在武漢石門峰紀念公園舉行,歌手家人和來自世界各地的歌迷聚集于此,共同見證雕像揭幕,共同緬懷音樂人生。

有明星雕像進入烈士陵園?先别發火

【圖檔:微網誌熱搜截圖】

這其實是一個純純的娛樂界的新聞,最多也是文藝界的事情,但是這個事情卻引發了網上的熱議,原因就是這個紀念公園,安葬着英烈,是大家心中的“烈士陵園”。

網友質疑,石門峰紀念公園作為烈士陵園,歌手等非英烈人員的雕像是否能落于此?也有人說,一名歌手怎麼能與英烈并列,又有什麼資格在烈士陵園建造雕像呢?這不是對歌手有什麼看法,隻不過覺得烈士陵園安葬的人和建立的設施,應該更純粹,更規範才行?

一時間,紀念公園處在了風頭浪尖。筆者也看了相關新聞的留言,都是在質疑、批評,都覺得這樣的舉動不好,是對“烈士陵園”和英烈的不尊重。

如果事情的真相真是如此,這事情就有些不應該了,和現在尊重、緻敬英烈的濃厚氛圍相悖。

但是事情的真相是如此嗎?當我們靜下心來去看看、查查,卻發現真相并沒大家說的那樣。

紀念公園是烈士陵園嗎?

在大家的評論裡,很多人都把紀念公園稱為烈士陵園。但是筆者查閱相關報道,也登陸了紀念公園的網站去查詢,發現将紀念公園稱為“烈士陵園”,是一種誤解、誤讀、誤用。石門峰紀念公園,并不是烈士陵園。

為什麼這麼說?衆所周知,各地的烈士陵園其實是事業機關,隸屬于各地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是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機關。

而石門峰紀念公園呢?它背後的營運主體是武漢石門峰紀念公園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雖然公園也承擔着國防教育等和烈士陵園相同的社會責任,但它卻不是一個單純的事業機關屬性的“烈士陵園”,是一個民營企業。

通過中華英烈網查詢,湖北省烈士紀念設施共有國家級14處,省級25處,市縣級若幹。但是這些烈士紀念設施,其名稱往往都是某某烈士陵園,沒有出現類似紀念公園的名稱和字樣,也不包括石門峰紀念公園。

可以看出,這個紀念公園,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烈士陵園,也不是被國家和各省市承認、認定的,作為事業機關存在的烈士陵園。而之是以紀念公園被大家認為是烈士陵園,還是因為這個公園承擔了很多社會公益行活動,開展了有關烈士褒揚紀念的活動,職能和烈士陵園類似,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這樣認為了。

紀念公園為明星雕像立雕像的行為,合法嗎?

這個事情之是以被大家關注,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大家覺得在這樣的一個莊嚴肅穆的場所,立一個娛樂明星的雕像不合适,也和《英雄烈士保護法》等法規的規定不相符,有違法違規的嫌疑。

然而,這樣的行為卻是合法的。據了解,石門峰紀念公園分為景觀區域和安葬區域,景觀區域裡,像開國元勳雕塑園裡有十大元帥的雕像,大家所說的烈士也都在景觀區域裡。而安葬區域則面向所有人包括普通市民,安葬遺體并立雕像的人,還有院士和武漢當地一些大學的著名教授和老師。而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它也提供人生紀念、安葬禮儀等商業服務,建立雕塑也是其服務業務内容之一。

是以如果它真的是烈士陵園,自然這樣的行為不合适,也可能違法。但是如果是民營企業的商業行為,自然也就不會違法,人家隻是一種提供服務的商業服務行為。正如一名從業人員說的:“如果我們園區安葬的全部都是烈士,然後安葬了一個李*,那可能别人有這個質疑(是對的),但我們園區是開放性的,逝者都可以安葬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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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檔:網友評論】

事情真相就是如此,事情也很簡單。但是事情的發生和熱議,卻有很多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的事情。

誤會源于社會的關注,源于對于英烈的尊重。因為關注和尊重,是以大家更希望給相關紀念設施更為簡單單純的社會功能,不想讓其他事物影響紀念設施的基本屬性。是以從這個角度講,這可能也是一個好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增強全社會尊重、紀念、學習、褒揚英烈精神的機會和平台。

誤會源于資訊差,源于宣傳工作的不足。要不是這個事情,筆者也不會去查閱相關資料,也不會知道烈士陵園這樣的烈士紀念設施申請是有着嚴格的标準和規範的,也不是說誰想叫烈士陵園就可以叫的。

然而這些規定,很多人是不知道不熟悉的,這也導緻大家把有英烈紀念設施、場所的地方都認為是烈士陵園。而如果這樣的宣傳多一點,力度大一點,或許這些誤會也可以有效避免。

褒揚紀念工作,還是需要發揮多元社會力量。從資料來看,類似紀念公園這樣的非體制内英烈紀念設施,也積極承擔着相應的職能,發揮着積極作用。筆者認為,做好褒揚紀念工作,烈士陵園等機關是主力軍,但是類似紀念公園等民間社會組織和企業,也是不可忽視的力量。隻有多元并舉,發動社會各界力量,這樣的氛圍才會越來越好。

也有人說這個事情不是什麼大事,不就是建個雕像而已,各幹各的,互不相幹。但是如果這個事情不謹慎處理,如果沒有正确引導管理,也許有天真的會出現大家批判、誤會的情況,那就晚了。

這些教訓,不是沒有,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釋出涉英烈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而生活中,也看看到一些對于英烈紀念設施保護不力、使用不當的問題,需要我們重視。

有明星雕像進入烈士陵園?先别發火

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各個曆史時期,無數烈士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矢志奮鬥、英勇犧牲,他們不能被忘記,需要被銘記。為緬懷和紀念為國家和人民犧牲的烈士,目前國家建立了2.5萬座烈士紀念設施,設立4151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機關,基本上每個縣都有一個烈士陵園,共安葬烈士140多萬人。

是以緻敬英烈、學習英烈,使用好英烈紀念設施,是我們這代人需要做的,也是必須做好的事情。

一座雕像的事情,事出偶然但也或許是必然。它暴露出一些問題,也展現出一種期待。

希望經過這樣的讨論和關注後,這樣的誤會越來越少,不好的事情不再發生,真正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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