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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幫人帶東西過關被騙涉嫌販毒

作者:陳維國律師
小心幫人帶東西過關被騙涉嫌販毒

張某在網上結識一個好友,好友知道他沒工作,便讓他去高棉給自己往國内帶貨。網友說:“入境帶貨受數量限制,你每給我帶一次貨,給你15000元。”

張某懷疑這個人讓自己幫助帶的是毒品,便有些猶豫。網友說:“我讓你帶的是象牙,帶象牙也違法,不過被發現後會被沒收的,對帶貨的人不處罰。如果被沒收了,不讓你承擔責任。”

張某覺得這個活可以幹,就開始幫助這個人帶貨。有一次張某帶貨入境時被警察從他帶的箱子裡查獲了若幹毒品,張某無法證明自己是被騙給他人帶貨,一審被以販毒罪判死刑立即執行。

張某上訴時遇到一個好律師,律師申請對張某帶的箱子進行指紋鑒定,發現這個箱子是那個“網友”以張某名義托運入境的,箱子的内外都沒有張某的指紋。二審張某被改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張某之是以最終仍然被判刑,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張某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為别人帶貨應該明知可能夾帶毒品。張某為了擷取每次15000元的高收入,還是冒險為别人攜帶貨物。張某在入境時應該申報自己是為他人攜帶物品,并主動接受檢查。如果入境過關沒有申報所帶的财産,一旦被查出毒品就百口莫辯。判刑、判死刑都是可能發生的後果。

深圳毗鄰香港,有一些人成為專門幫人帶貨入境的“水客”,賺取“帶工費”。水客帶貨過關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不小心帶了毒品入境,就會涉嫌販毒罪。

香港籍的陳某雇傭多名“水客”,經常從香港帶貨到深圳,他讓“水客”帶的貨物有食品、化妝品、藥品等。2019年2月14日,“水客”李某及阿娴、阿香三人在香港帶着陳某的貨物從深圳灣口岸的無申報通道入境。海關從業人員從他們的行李中查獲了多盒國家嚴格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三人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刑事拘留。

2020年1月,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分别判處李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這一次帶貨業務,李某三人每人才賺了400元,卻損失了自由和幾倍的罰款。幸虧這次他們帶的是國家嚴格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如果帶的是冰毒類的毒品,後果不是坐穿牢底,就是魂銷刑場。

有一個中國女孩MM,她在國外讀書時認識了一個外籍男孩,二人相戀後舉辦了訂婚儀式,并準備去模裡西斯結婚。MM在結婚前回國見父母,在機場與戀人吻别。MM入關後被海關攔下,在男友讓她帶的東西裡發現了大量海洛因。

女孩被抓後放聲大哭,男友的情況她掌握不多,也無法證明。由于她攜帶的毒品數量巨大,被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一個年僅28歲的妙齡女孩,在婚姻的憧憬中被送上刑場,成為一個既委屈又不委屈的冤魂。

小心幫人帶東西過關被騙涉嫌販毒

有一位男子從國外回來,排隊過海關的時候,一個抱孩子的婦女對他說:“先生,我抱着孩子,又帶着行李,确實不大友善。你能不能幫助我帶一個箱包入關?”

男子剛想幫忙,同行的女友說:“你長點心,誰知道她的箱包裡是什麼呀?”

這位男子放棄了對那位女子的幫助,男子入關後,女友的箱包突然掉到地上,把箱裡的東西摔了一地。男子幫助女友收拾東西的時候,發現那個被他拒絕的女子連人帶東西被海關警察請到了一間屋子裡,那個女子臉色發白,非常緊張。

女友看到這個情景,拍了男友一巴掌,說:“怎麼樣?還是我有遠見吧。”

男子吓出了一身冷汗,他說:“幸虧你的警惕高,要不然,事出在我身上,我說都說不清。”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幫助人不是不可以,但要分地方。像過海關應别人請求幫助帶東西入關的,風險極大。

小心幫人帶東西過關被騙涉嫌販毒

有媒體報道,河南的周某接到三個陌生電話通知自己去山東青島取快遞。周某對這三個快遞感到很奇怪,他在電話裡向菜鳥驿站詢問快遞是什麼東西?菜鳥驿站告知:“三個快遞單上寫着女鞋、褲子和衣服之類的東西。”周某覺得不對勁,讓驿站拆開郵件仔細檢視,發現郵件裡沒有衣服女鞋之類的東西,而是幾包白色粉末。

周某趕緊撥打110報案,警方經查驗後發現郵件裡是毒品的半成品!警察表揚了周某,并告知:“現在有很多犯罪分子會讓别人去取快遞,當被騙的人拿到快遞之後,有人會打電話說:“您拿的快遞實際是我的,是經營者寫錯了姓名。你告訴我位址,我去你家拿回去來。我會答謝你的。”

這種現象是一些販毒者設計讓别人幫助自己取快遞的計謀,如果取快遞的人被抓說不清楚快遞的郵件是誰寄的,很可能就會成為犯罪嫌疑者。

《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财産: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348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350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産、買賣、運輸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劑,或者攜帶上述物品進出境,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生産、買賣、運輸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現代社會發展的很快,犯罪手段也層出不窮。當有人需要我們過關幫助帶東西或取郵件的時候,一定要有戒備之心。俗話講,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們在提倡助人為樂的時候,一定要明明白白地幫助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