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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1名!正在報名中!

作者:象山釋出

因工作需要,象山縣警察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21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稽核、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督。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象山縣警察局輔警21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産黨上司,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熱愛公安事業,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一般不超過40周歲;

4.自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配置設定;

5.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工作能力、專業資質或專業技能;

6.具備拟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在象山本地要有固定居所;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文職輔警:大學及以上學曆,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

2.勤務輔警:大專及以上學曆。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應聘的,可以适當放寬學曆至高中(中專),并可以優先錄取,但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曆,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後不予續簽。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法律法規資訊的;

5.曾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

9.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事業機關開除公職、辭退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12日17時;

(二)報名方式:電話報名。

報名電話:65856070 翁老師;李老師。

受理時間: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四、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

(一)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資格條件。應聘人員應按照通知要求準時到指定地點,并攜帶以下材料:

1. 正反面列印《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格式不得變動),完整填寫。

2.本人和家庭成員戶口簿影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駕駛證等;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http://www.chsi.com.cn/)線上驗證報告或電子學曆注冊備案表;

4.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6.就業人員報考須提供就業以來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

7.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影印件;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送出材料資訊不實,影響資格稽核結果的,不予進入體能測評環節。

(二)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評任一項目不達标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标,取消筆試資格。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測評标準見附件3。

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五、筆試

筆試主要内容為時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識、行政能力、書面表達、專業素養等,題型分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論述題,考試時間10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象山縣警察局統一劃定。

筆試時間于體測結束後另行通知。

六、面試

(一)入圍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确定入圍面試人員。

(二)面試安排

面試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象山縣警察局統一公布,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确定名次。

八、體檢、政治審查和公示

(一)體檢

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拟招聘人數1:1比例确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标準見附件4。

(二)政治審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要求進行政治審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核實應聘人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3種情形。

(三)公示

經政治審查合格的,确定為拟聘用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政治審查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可依次遞補。公示期間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九、聘用手續

(一)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稽核後,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内到用人機關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其誠信檔案。

(二)就業人員應在入職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機關解除勞動關系,未按時辦結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在外機關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在規定時間内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未按規定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崗前教育訓練

新聘用輔警須參加招聘機關組織的崗前集中封閉式教育訓練,教育訓練内容包括忠誠教育、職業養成、公安業務、警務技能、實踐教學等。通過日常表現考核、理論考試、技能測試、實踐鑒定等方式對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評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十一、待遇保障

(一)薪酬标準按照不同崗位确定,實行崗位績效考核。

(二)享受健康體檢、保險、撫恤慰問等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如實、準确、完整填報相關資訊,并對送出的資訊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資訊騙取報名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相關證明材料。

(三)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測評、體檢的,視作放棄。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場從業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考試資格。

(四)應聘人員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以便核實有關事宜,否則後果自負。

(五)資格審查将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節有違規違紀問題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資格,不得再次報考象山縣公安機關輔警。

(七)本次招聘的總成績6個月内有效。在此期間崗位出現空缺,可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經體檢、政治審查、公示後可以直接聘用。

(八)甯波市公安機關員額内在職輔警不得報名應聘。

(九)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是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十)本次招聘涉及的考試,縣警察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教育訓練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象山縣警察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教育訓練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由象山縣警察局輔警管理大隊負責解釋。

附件:

1.象山縣警察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一覽表

2.甯波市公安機關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3.甯波市公安機關錄用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标準

4.甯波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體檢标準

象山縣警察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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