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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華出戲,《玫瑰的故事》爛尾

作者:伊蝶社

《玫瑰的故事》寫了一個系列,差不多要結束了。

說實話,霍建華飾演的傅家明一出場,《玫瑰的故事》就差不多爛尾了,雖然最後靠帥氣的年下男、開飛機,以及一首惠特曼的《大路之歌》給救了一些回來,但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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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很多人說後面的劇情看不下去,是因為霍建華長殘了,故意放幾張角度不那麼好的截圖。這個習慣不好,有偷懶尬黑之嫌。

你能分析出來就分析,分析不出來可以憑直覺說你不喜歡,但硬說不合理的劇情是因為演員長醜了,信不信我霍哭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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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華版傅家明,醜肯定談不上,畢竟人家花樣美男的基礎在那兒,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不合适倒是顯而易見。

據小道消息,導演汪俊為了彌補霍建華拍《如懿傳》的“工傷”,特意在《玫瑰的故事》裡給他安排了這個角色。小道消息聽聽就好,我覺得更可信的推斷是,汪俊看完亦舒原著後,腦海中浮現的傅家明就是霍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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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的溥家明是個才華橫溢、眼比天高的大律師。不社交、不近女色,辦案之餘,呆在房間裡看書彈琴,還做得一手好菜。

他年過40,沒談過戀愛,卻有一個旖旎的愛情夢。羨慕黃振華苦等十幾年,終于遇到自己的蘇更生。

黃玫瑰第一次聽到溥家明彈琴,就聽懂了他琴聲裡豐富的感情,形容“這琴聲,實在太美麗了。”

兩人除了靈魂相通,同時也産生了強烈的生理性喜歡。黃玫瑰的美麗老幼通殺,自不必多說,她第一次見溥家明,忍不住跟他弟弟家敏說:“通常人們形容秀麗的女子為‘不食人間煙火’,今天見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這種容貌。”

長得“不食人間煙火”,可不就是長留上仙白子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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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電視劇已經把原著的人設全都改了,本來對的人,就很不對了。傅家明的人設完美擊中了霍建華的短闆,你讓他演喜劇,都比演浪子來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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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建華下一部劇是跟朱珠搭,不知道會不會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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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版傅家明的人物設定是放蕩不羁的搖滾音樂人,穿皮褲、騎機車、在酒吧駐唱,身體問題也從原著裡的癌症,變成了先天性心髒病。

這樣一改,要了霍建華的命。首先他要颠覆之前偏冷靜、深沉的演技,另外還要颠覆舒适區内的着裝,比如古裝、制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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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華的特點是收,傅家明的特點是放。這種颠覆,無論對霍建華的氣質還是身材,都顯得很不友好。

“滾圈”緊身T、緊身褲,完全暴露了霍建華的身材短闆,顯得他背厚頭大屁股塌。

霍建華出戲,《玫瑰的故事》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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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第一場戲,傅家明騎機車在路上摔跤後,帶傷回家。把絆倒他的半塊磚頭,拿給弟弟當生日禮物。劇情要求傅家明眉飛色舞地講這半塊磚頭的來曆,霍建華是很努力了,但觀衆也看出來,演員本人根本不信這場戲。

堅持稱粉絲為“影迷”,被叫個“吃貨”都痛哭流涕的“老幹部”,一邊演,一邊心裡mmp:神經病啊,還能再癫一點麼……

佟大為這表情,堪稱觀衆的“臉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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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撩黃亦玫的那場戲也非常車禍。很難想象曾經的徐長卿、白子畫、顧清明、薄靳言,成了一個混迹于麗江、西藏、後海酒吧裡的中年油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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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會音樂;看,我眼睛裡有鈎子。敬業的老幹部全身每個細胞都在演,觀衆如鲠在喉、如芒刺背、如坐針氈,讓黃亦玫對傅家明的着迷,成了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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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一個穿皮褲的搖滾人,為啥要讓霍建華去強拗,而不直接找汪峰來演,是片酬太高麼……

霍建華版傅家明最好的一段戲,是兩人爬山吵架。劇情讓霍建華回到了霸道總裁的舒适區,終于不必扮浪子、扮文藝,直接對劉亦菲激情開麥,再不說要逼死老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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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不足有二。

一是病入膏肓的“老幹部”,導演非不讓他戴沖鋒衣的帽子,還得黃亦玫給他用手擋雨。沖鋒衣的帽子可以防雨,看來并不是文藝工作者的常識。

霍建華出戲,《玫瑰的故事》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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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霍建華一個人的時候很帥,跟劉亦菲在一起莫名就很像父女,雖然兩人的真實年齡隻差8歲。這種視覺的不适,也阻礙觀衆了解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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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小紅書上很多人說霍建華根本沒有性張力,是以演不好傅家明。我不覺得。

男演員的性張力分為兩種,一種是像章宇、蔣奇明這種富于攻擊性的性張力,就算你知道他壞,知道他從建築工地回來滿身臭汗,還是忍不住想跟他do。另一種是霍建華這種禁欲系的性張力。他的魅力源泉是東躲西藏、欲拒還迎;别人撲他很好,他一主動就尴尬。

“你是不是愛上我了”。

“你知道關門弟子嗎,我宣布你就是我的關門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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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台詞的難度,大家可以一起想想内娛誰能勝任,尤其這個“關門夫妻”。

霍建華的演技,收比放好。傅家明這個人物雖然人生所剩無幾,但他是要燃燒到最後一刻的。

霍建華雖然已經很努力,但他無論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可以燃燒自己的人。他太正了,給他的台詞又太過虎狼。滿臉慈祥地問黃亦玫,你是不是愛上我了,真讓人在北京三環内摳出了一座四合院。

霍建華出戲,《玫瑰的故事》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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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演員不夠貼臉,傅家明的人設本身,問題更大。

靈魂伴侶的設定,是很難影視化的。主創肯定知道這個問題,是以權衡利弊之後,把原著裡戲份很少的初戀強行拉到了十集,并且不斷返場,成了黃亦玫後續戀情的NPC。傅家明的戲份則壓到了最短,隻有4集。

在這4集裡,劉亦菲流完了從業以來最多的眼淚,徹底過足“哭戲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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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靠生離死别強行推動,無奈“靈魂伴侶”依然非常符号化。

如果不是中間穿插蘇蘇把養父送進監獄、黃振華以為白曉荷趁醉“辦”了自己的麻辣劇情,靈魂伴侶這一段簡直像加了糖精的白開水。

為了把靈魂伴侶具象化,劇情安排黃亦玫在美術館裡做了一個密室,裡面放着自己的一幅畫。傅家明第一次去美術館就解鎖了這個密室,覺得她的畫太壓抑,給裝了音箱,配上了搖滾樂。

音樂配得非常尴尬,隻有黃亦玫強行陶醉,觀衆完全無法共情。并且在現實生活裡,兩個從未見面的人,如果未經允許,發生這種事情,傅家明得有多帥,才不會被怼一句“禁止随意大小爹”?

說好的靈魂伴侶,傅家明卻是通過讨好黃亦玫的女兒方太初,獲得了入場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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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還強行安排了初戀對照組,讓莊國棟在方太初面前的手足無措,去對照傅家明搞定方太初的得心應手。

“我想做你媽媽的男朋友。”

“我也要你做我的男朋友。”

“我做了你媽媽的男朋友,就沒辦法做别人的男朋友了,你長大會有自己的男朋友。”

台詞是否尴尬見仁見智,關鍵是立意很讓人迷惑。

我了解主創的想法:單親媽媽開始新戀情,最重要的一票,一定來自于孩子。但這真不是對女性的刻闆印象嗎?原著中的黃玫瑰,為傅家明放棄了女兒的撫養權,直到女兒成年後,才有機會再見。

隻能說劇版《玫瑰的故事》裡的黃亦玫,太過完美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有力量的女性,一定不是完美無缺,而是敢于取舍,甚至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撕掉社會強加給她的“好女人”标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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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劇中,傅家明一歲就檢查出患先天性心髒病,10年前做過心髒大手術。按弟弟傅家敏的說法,他爬個樓梯心髒都會超負荷。

但他租的工作室,偏偏是個LOFT,上下兩層有樓梯;還搞搖滾、搞戶外,像個叛逆的中二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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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結婚,非要在他駐唱的酒吧辦酒席。不僅事無巨細由哥哥操心,還找婚慶大廚在天台上做菜。哥哥三番四次上下樓梯去催菜,告訴大廚魚應該怎麼做,最後導緻心髒病發作暈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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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編劇一直給傅家明的行為找補,說他希望像普通人一樣過完一生,而不是像病人一樣走到最後。但就算普通人,在2013年之後的北京,也不至于請大廚在家辦喜酒、把自己累暈吧。

還有吃火鍋一定要點魔鬼辣,同樣是以要像正常人一樣體驗不同人生為由。問題是正常人根本不必非要體驗魔鬼辣。魔鬼辣這個東西本身,是追求刺激、反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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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那個更是讓人無力吐槽。先心病人傅家明爬不動想放棄,黃亦玫說我已經做了這麼多準備,你竟然要放棄,我能接受死亡把我們分開,但我不能接受懦弱把我們分開。

這?方協文控制黃亦玫,黃亦玫控制傅家明,回旋镖?

劇裡埋了一條暗線。黃亦玫跟蘇蘇第一次去上海看展,解鎖的那個音樂作品是傅家明的,主人拍下黃亦玫的照片,寄給了在國外的傅家明,是以傅家明老早就對黃亦玫一見鐘情,兩人是天生的靈魂伴侶。

然後我看網友評論,說要是早遇到,傅家明得早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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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作死,跟盡情去體驗生命是兩個概念。主創在處理這一部分的時候,努力了,可惜沒找到答案。

“靈魂伴侶”這種虛幻的東西,在戀愛關系中,很難表達。

戀愛本來就是一場化學反應,“生理性喜歡”才最真實也最兇猛。所謂靈魂伴侶,要麼得像薩特與波伏娃,既有兩性之情,又完全超越了兩性的束縛。真拍出來,非常挑戰公衆的承受能力,起碼肯定不能搞“關門夫妻”這一套。

另外一種是像張國榮與唐鶴德,本來正常談戀愛,因一方的意外仙逝,而不得已天人永隔、成為靈魂伴侶。

黃亦玫跟傅家明比較像後面這種情況。靈魂伴侶是老天安排的,想不靈魂都不行。

當傅家明在兩人感情最濃烈的時候離開,就注定了他會成為黃亦玫生命中的傳奇。他所留下的一切,因為從未被生活瑣事磨損,而顯得一塵不染、光芒萬丈。

莊國棟跟方協文,還是輸在身體太好。

人生就是如此荒謬,像一個頑童出的謎題。這種荒謬,太殘酷、不浪漫,作為商業電視劇不願意碰觸,完全可以了解。但正是因為缺少了直面現實的勇敢,傅家明這一趴,注定隻能蜻蜓點水,缺乏觸動人心的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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