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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支教 莫讓“公益”變“生意”

作者:央視三農
鄉村支教 莫讓“公益”變“生意”

近日,有媒體曝光某機構借“支教”之名,行“打卡生意”之實,引發大衆對鄉村支教活動的廣泛讨論。報道稱,隻需付一定的費用,到鄉村待幾天,與孩子們舉辦幾次活動,就可以拿到所謂的“支教公益證書”。而支教行程裡,旅遊體驗項目占一半以上。

鄉村支教 莫讓“公益”變“生意”

為了進入更理想的學校,或者在就業競争中占有優勢,年輕人持續熱衷于考取各種證書。大家都能考,如何更“卷”,實作人無我有?近些年,各類“公益證書”“支教證明”等,成為了給自己實力加磅的“新賽道”。于是,這就産生了前文媒體報道的“打卡生意”,鄉村的學校和孩子們變成了景點,讓原本的支援教育變成了給教育添亂。

支援教育資源相對落後地區的中國小校、認真做教學規劃、真誠和師生交流的支教,我們歡迎。但打卡式的支教夏令營,此風不可漲。是不是能給考學加磅、歸來有沒有收獲倒是次要,重要的是此等亂象把公益變成了生意,把鄉村教育當成了掙錢的工具。看着一波波挎着相機的年輕人打着“支教”的旗号到身邊來,卻拍拍照随便聊聊就走了,孩子們心裡作何感想?他們會如何自我定位,如何相信陌生人的善意?

加強監管,莫讓“公益”變“生意”

把管理責任負起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志願服務條例》《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試行)》等各類法律法規,都對管理主體、公益性非營利原則、志願服務過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規定。但在落實、執行過程中,某些管理主體由于管理成本、管理能力和管理難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出現不嚴格、不到位的現象。

在落實這些管理職能和規定的同時,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和“變味”程度,建立如“公益機構紅黑榜”。同時,及時向社會普及公益知識,如哪些證書、機構是具有權威性的、官方認可的等等。

把“生意”邊界劃清楚。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公益,是國家政策鼓勵的,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但“公益”畢竟不是“生意”,在“公益”這個場景中需要做到有利有度。劃好“生意”的邊界,規定好合法的、社會可以接受了解的利益上限,養成透明、公開的資料公開體系與公示的習慣,把“生意”做在明處,把“公益”落在實處。如果是做公益就踏踏實實地做,如果是做生意, 那麼管理者就不應當向“生意”經營方讓渡屬于“公益”的各類證書、證明的出具權。

鄉村支教 莫讓“公益”變“生意”

某旅行公司支教營産品

把“公益”意義做踏實。支教活動的公益性是清晰而具象的,對于參與支教的年輕人和鄉村孩子們成長都有着實際意義。旅行或者夏令營等形式的各類“支教”活動,是否真的起到了這樣的“公益”意義?“參團”的年輕人與“接團”的孩子們,是直接的參與者,最清楚其中是否具有含金量。從管理角度而言,各級管理部門應當健全活動管理的回報和評價體系,将公益效果的評判權,交給最直接的參與者。通過這樣的回報與評價機制,管理者也能夠對公益的成色如何掌握到第一手資料,形成問題導向的管理機制。

讓公益回歸本質,而不是一時的打卡作秀。年輕人通過真正的公益可以拓寬視野、培養社會責任感;鄉村孩子可以獲得新的知識、積極向上的精神和生活體驗,是“公益”的初衷,也是此類活動各方參與者的美好願望。讓這樣的美好長期可持續地進行下去,需要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們,再下一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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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支教 莫讓“公益”變“生意”

撰稿 |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員 張秀梅

編輯 | 馮曉楠

主編 | 李雨楠

監制丨舒晶晶 劉兵

圖檔來源丨央視新聞 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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