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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萬買新房出現“塌陷漏水空鼓傾斜”,業主擔心安全問題欲退房,開發商稱可以修到滿意為止

作者:大風新聞

花200多萬買的新房裝修時發現房頂塌陷漏水、牆體空鼓、牆柱傾斜,開發商多次維修沒修好。

山東濰坊業主張先生要求退房,即便是鑒定報告檢測出問題,溝通近一年,開發商仍不給退。

6月29日,張先生無奈求助華商報大風新聞稱,“馬上快一年了,房子裝修被迫停工,無法正常居住,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大概有30萬元。”

>>>塌陷漏水空鼓

頂部塌陷露出鋼筋,裝修勞工擔心吊頂危及生命

2023年7月,張先生夫婦花200多萬在濰坊市坊子區“魯鴻泰華”小區購買了一套28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

“因為離孩子上學的學校近,這套房子是在六樓,帶一個七樓的頂樓,相當于閣樓一樣,但閣樓是算套内面積。”

張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2023年9月裝修中發現頂樓的房頂塌陷,“吊頂就沒法吊,裝修勞工說勉強吊的話,再掉下來會危及生命。我去找開發商,把掉下來的部分用沖擊鑽鏟平後,頂上的鋼筋就暴露出來,頂部塌陷維修兩次,裝修勞工還是不敢施工,怕一打眼,房頂就塌了。”

200多萬買新房出現“塌陷漏水空鼓傾斜”,業主擔心安全問題欲退房,開發商稱可以修到滿意為止

房頂多處出現大面積塌陷 受訪者供圖

張先生表示,因為是在頂樓,多次出現漏雨,維修了三次,重新做了防水,還是不行。

“圖檔和視訊我都有,隻要一下雨,就順着陽台玻璃從七樓往六樓漏,開發商找人把房頂重新做了一次防水,還是漏,懷疑是外牆滲過去,說要把外牆砸掉,那工程就大了,還涉及别的住戶,反正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第四次要修,我就沒讓再修。”

随着裝修,張先生發現越來越多的房子品質問題,“牆體一敲裡面是空鼓,維修把空鼓處全部用沖擊鑽打掉,用水泥再抹一下。承重的牆柱也不直,我們用肉眼看不出來,但裝修勞工用水準儀一量,發現是歪的,偏差5厘米還多,勞工就沒法去包。”

200多萬買新房出現“塌陷漏水空鼓傾斜”,業主擔心安全問題欲退房,開發商稱可以修到滿意為止

裝修勞工發現承重牆柱不正 受訪者供圖

>>>多次維修未果

“談了好幾次,提出退房訴求,但開發商很強勢”

張先生買的這套房子2022年7月竣工。因為這些房屋品質問題,從2023年10月起,張先生多次找開發商濰坊昌大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交涉,雖然也有過維修,但問題沒徹底解決。

“我找開發商談了好幾次,提出退房訴求,但開發商很強勢,給的方案就是維修,用水泥抹抹就完事了。我給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也打過十多次,區房管局給我回複也是按開發商的意見維修處理,如果有其他訴求,建議我起訴。”

>>>檢測鑒定報告

安全評定CU級,顯著影響承載能力應采取措施

張先生表示:“開發商看我老是找,今年5月他們找了濟南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做房屋鑒定,鑒定報告評級是CU級,說房子有品質問題,但是不影響正常居住,建議維修。”

記者看到,2024年5月13日出具的檢測鑒定報告顯示,所檢6層頂有缺陷區域深度5mm,可見混凝土内石子裸露,鋼筋保護層缺失、漏筋、鋼筋鏽蝕現象。依據《民用建築可靠性鑒定标準》的規定,将其安全性評定為CU級。建議清除脫落、松散等問題混凝土至堅實面,對裸露處鋼筋徹底除鏽後,刷兩遍阻鏽劑,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漿修繕處理。

200多萬買新房出現“塌陷漏水空鼓傾斜”,業主擔心安全問題欲退房,開發商稱可以修到滿意為止

房頂多處鏟去掉落部分已露出鏽蝕的鋼筋 受訪者供圖

報告所附民用建築安全性鑒定分級标準顯示,CU級規定安全性不符合本标準對AU級的規定,顯著影響承載能力,應采取措施。

此外,這份報告還顯示,經現場敲擊驗證,所檢區域存均存在小範圍砂漿空鼓現象,建議清除空鼓部位的砂漿後,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漿重新抹面修繕處理。

張先生解釋稱:“房屋建設分ABCD4個級别,如果評為D級危房,不能居住就可以要求退房。我們對工程品質不太懂,不太信任,我們現在想自己找第三方重新鑒定。”

>>>地産商稱安全

更換施勞工員,維修過程中業主不讓修了要求退房

6月30日,記者聯系上濰坊昌大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王某,對于張先生反映房屋品質問題,王經理強調是張先生不讓維修,“因為他要求退房。前期給他修的過程中,他就不讓修了。”并稱房屋檢測是安全的,不是不能居住。

記者獲得的一份通話錄音顯示,對于房頂塌陷和漏水問題,王經理稱前幾次維修沒有解決問題,已經更換施勞工員,再修不好,都不好意思說了。“準備單獨加強底闆,提高砂漿标号。漏水已經找了第三方,專業儀器做(檢測)出來,需要把外牆打開。弄了幾次了,想用好材料把你這戶趕緊弄好。”

此外,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次聯系工程監理方濰坊市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但其座機一直無法打通。

>>>區住建局協調

前期已多次維修,開發商答應修到業主滿意為止

2024年6月11日,濰坊市坊子區住建局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顯示,對于張先生反映房頂塌陷、漏水等品質問題,該局5月20日已受理,并立即組織協調。

該局表示,開發商前期已多次聯系施工方維修,開發商已答應将繼續維修,直到張先生滿意為止,希望積極配合。

對于賠償和退房問題,根據《濰坊市房屋建築工程品質投訴處理辦法》的規定,工程涉及經濟賠償或提出退房、換房要求的,不在工程品質投訴受理範圍内。建議張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對于區住建局的這樣答複,張先生向記者明确表示不接受。“我在濰坊市政府官網申請了關于開發商建設的相關材料,要求資訊公開,目前還沒有回複。”

>>>妻子為房抑郁

房子裝修被迫停工無法正常居住,經濟損失30萬

40歲的張先生現在很是苦惱,買了房子不能住,房子問題處理不好影響家庭和睦,“我們買個房不容易,因為這個房子我跟妻子鬧得很厲害,老婆天天因為這個事情已經抑郁了。”

張先生坦言,因為房屋品質問題,裝修已被迫停工。“出現這些問題,裝修勞工隻能是先撤,裝了一半就停工。我的訴求就是把房子退掉,現在房頂沒法弄,沒法裝修,開發商隻同意維修。”

張先生稱:“前期的基礎裝修地面瓷磚鋪完了,正常該吊頂就沒吊,牆體也沒弄,改造了水電,還把中央空調裝了。我們首付交了30多萬、貸款168萬,馬上快一年了,房子裝修被迫停工,無法正常居住,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大概有30萬元。現在需要及時止損,新房即便裝修好了,入住沒多久再出問題怎麼辦?”

>>>律師說法

已影響正常居住,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賠償

知名律師譚敏濤受訪指出,根據大陸相關法律規定,房屋存在的品質問題大緻分為三種情形:一是房屋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二是房屋存在嚴重品質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三是房屋存在一般品質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期内的修複責任。

在本事件中,開發商委托的鑒定機構對房屋進行鑒定後認定:鑒定報告評級是CU級,說房子有品質問題,但是不影響正常居住,建議維修。

譚敏濤指出,“業主不認可該鑒定報告,最好的方式,就是業主起訴開發商要求退房,法院會委托第三方對房屋品質進行鑒定,看到底房屋是否存在嚴重品質問題。”

“從目前業主的裝修情況來看,屋頂存在坍塌,鋼筋裸露,這已經影響到業主的正常居住,是以,從目前的房屋存在的問題來看,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賠償業主的相應損失。”

譚敏濤表示,現行法律規定是,商品房的買賣不适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最高法專門有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糾紛的司法解釋,司法機關在審判中也是适用該司法解釋,而不是适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以,業主目前不能以消法的規定維權,隻能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進行處理。”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編輯 李智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新聞熱線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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