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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保安用電擊器阻攔外賣員進小區”,涉事保安被行拘;律師說法:物業公司、外賣平台應換位思考完善規則

作者:大風新聞

近日,甘肅蘭州一保安為阻止外賣員進小區,掏出了電棍威脅。對此,涉事物業曾回應稱保安拿的是手電筒,并非電擊器。6月30日,蘭州公安城關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警械(電擊器)對陳某行政拘留7日,沒收其電擊器。

7月1日,知名公益律師劉東晨認為,電擊器認定為警械無明确法律依據,外賣員和保安的常見沖突系兩不同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産生的沖突,物業公司應完善管理制度,外賣平台也需針對性更改規則。

網傳視訊——

保安疑似手持電擊器阻止外賣員

物業否認:“是手電筒,二十來塊錢”

近日,有網友發視訊稱,甘肅蘭州一小區保安禁止外賣員進入,雙方發生沖突後,保安掏出電擊器對向外賣員,周圍多人勸阻。

“物業保安用電擊器阻攔外賣員進小區”,涉事保安被行拘;律師說法:物業公司、外賣平台應換位思考完善規則

視訊截圖

視訊中,外賣員被周圍多人勸阻時,身着保安制服的從業人員徑直走向外賣員,疑似手持電擊器,在伸向外賣員過程中,現場出現電流聲,周圍人趕忙将保安人員的手按下,勸解雙方。此時,保安人員再次手持電擊器上前,外賣員連連後退。

對此,視訊釋出者稱,事發地點位于甘肅蘭州亞太東方星座小區。

6月29日,該物業從業人員回應稱,事發時正值中午,院子中間有一群孩子在玩,“我們小區比較小,故不允許外賣員進入,避免孩子受傷。”該外賣員因單子逾時,騎得飛快,保安要求對方不要将電動車停在小區,外賣員出口辱罵,故雙方随即發生沖突,“視訊是斷章取義。”保安手中拿的是手電筒,二十來塊錢,不是電擊器。

警方通告——

當事保安涉嫌非法持有、使用警械(電擊器),被行政拘留7日

6月30日,蘭州公安城關分局釋出《通報》顯示,6月29日下午,網上有視訊稱,蘭州一小區物業員工使用電警棍威脅外賣員,警方即依法介入調查。經查,6月29日13時01分,蘭州市城關區亞太東方星座小區物業員工陳某剛在阻止外賣人員進入小區過程中,涉嫌非法持有、使用警械(電擊器)。

6月30日上午,蘭州市警察局城關分局依法對陳某剛給予行政拘留七日處罰,沒收其電擊器。對涉事機關及相關人員,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确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将依法追究責任。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物業曾否認使用電擊器,但警方查實其涉嫌非法持有、使用警械(電擊器)。

網友熱議——

小區是否允許外賣員進入,網友觀點不一

有網友認為沖突源于管理制度、平台規則的沖突

這件事引發了網友的熱議。一部分網友認為,小區屬于封閉區域,嚴格管理外來人員進小區是正常的,建議全國實行統一的制度,嚴格管理。還有一部分網友則持相反觀點,認為如今社會治安環境較好,居民點外賣目的就是圖友善,故外賣員送到家合情合理,物業不應阻攔,禁止外賣員進小區有些“一刀切”。

還有網友則認為,保安和外賣員都不容易,外賣小哥送單逾時要扣錢,保安未按物業規定禁止外賣小哥進小區也要扣錢,本質是外賣配送規則和小區物業管理規範的沖突,希望上級部門能拿出有效舉措,協調雙方沖突。

律師觀點——

沖突源于兩不同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的沖突

解決沖突需要完善制度,針對性更改平台規則

陝西衆緻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清華大學陝西校友會法律顧問、知名公益律師劉東晨說,在本案中,如果電擊器被依法認定為“警械”,那麼保安就涉嫌非法持有、使用警械,依據相關規定,可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依據大陸《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規定,“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爆槍、手铐、腳鐐、警繩等警用器械”,其中不包括電擊器。是以本案中警方以保安非法持有、使用警械為由對其進行處罰,并沒有明确的法律依據。

劉東晨指出,保安和外賣員的沖突頻頻發生,是兩種不同工作崗位職責要求帶來的沖突:保安要嚴格管理小區的人員出入,保證全體業主的人身安全和财産安全,維護全體業主的生活秩序,而外賣員則要及時準确地将業主購買物品送到業主手裡,希望能夠自由出入業主所在的小區。業主則希望自己足不出戶,快遞直接送上門。其主要沖突是社會分工不同導緻的規則沖突,其根本是各方關注的利益點不同,如果利益各方不能互相體諒互相了解,沖突就很難妥善解決。

劉東晨強調,該沖突可以通過完善管理規範解決。物業公司和保安的職責是嚴格管理而不是絕對限制外來人員的進出。是以,可以通過完善外賣員進入小區的登記制度,包括登記外賣員的身份證資訊、工作證資訊、具體送貨位址;電話向業主核對相關外賣資訊,確定與登記的外賣員資訊一緻;設立專門放置快遞物品的地方,由業主自行收取等方式,規範管理外賣員進出小區。從外賣平台來看,應注意到部分小區是禁止外賣員進入的,是以應針對性更改平台獎勵制度,不得因小區的強制性規定,對外賣員進行處罰。

劉東晨建議,外賣員和保安都屬于基層職業,兩個崗位都不容易。希望平台方、物業公司對其下屬員工多一些寬容,采取一些切實有效的方法,讓兩個崗位可以互相了解,從根本上減少沖突的發生,創造和諧社會。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編輯 董琳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新聞熱線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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