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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為奪孩子26萬壓歲錢大鬧法庭,最後判決出乎兩人意料

作者:銳眼生活

每逢過年,最開心的不過就是孩子們了,不僅能穿上漂亮衣服,還能拿到壓歲錢。一般孩子年紀尚小時,都會把壓歲錢拿給父母儲存,可這就意味着壓歲錢真的歸家長所有嗎?

如果父母離婚,這筆錢到底該如何配置設定?

夫妻離婚,為奪孩子26萬壓歲錢大鬧法庭,最後判決出乎兩人意料

楊芳(化名)和李岩(化名)就為了奪倆個孩子26萬壓歲錢反目成仇,完全不顧昔日夫妻情分。

2006年李岩和楊芳是在朋友的婚禮上認識,因為有人在其中撮合,再加上性格相仿,對彼此家庭都十分滿意,很快,李岩、楊芳兩人結為夫妻登記結婚。

在此後6年裡,楊芳生下了大兒子李小華(化名)和二兒子李一鳴(化名)。兩個孩子聰慧可愛,一家四口羨煞旁人。因為有妻子、有兒子,李岩非常知足,更是努力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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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随着孩子長大,他們在有關教育和孩子之後的生活安排上總是有分歧,頻頻吵架冷戰,夫妻感情也不如往常,完全被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鬧得不成樣子。

2018年,兩人再次因為孩子和生活瑣事開始争吵,楊芳氣急,直接帶着兩個兒子離開了家,留下這句話轉身而去:“以後你就自己過吧,我帶着兒子不招你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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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似乎樂得清閑,也不肯再像以往那樣低頭認錯、接媳婦回家,于是楊芳一直帶着孩子在娘家生活。

在這個期間,夫妻倆人幾乎沒怎麼見面,李岩對倆兒子的生活不聞不問,孩子們全憑着母親在照顧。

這一年5月和9月,心灰意冷的楊芳和李岩分别起訴過離婚,但都被駁回了。

而分開生活2年後,李岩再次提出離婚,還要求平分夫妻共同财産,其中就有這些年來,兩個兒子在過年期間收到過的壓歲錢,一共有2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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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芳得知這個消息,覺得非常可笑,連孩子的壓歲錢都想分走,讓她徹底對這段婚姻沒了任何想法,也不想再在這種家裡磋磨自己,隻是對于孩子們的錢,她可不想讓對方奪走。

在這件離婚案子裡,法院認為楊芳和李岩确實沒了夫妻感情,于是同意了他們的離婚訴求,而關于夫妻的财産問題,就由他們平均配置設定。

可是原本屬于孩子們的那26萬壓歲錢,就算在兩人名下所存,但事實上并不屬于夫妻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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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26萬的存款是長輩對孩子們的财産性贈與,就是兩個孩子的東西,并不屬于夫妻共同所有,他們也沒資格配置設定。于是法庭就駁回了這項訴訟要求。

這樣的結果徹底讓夫妻倆傻眼了,原本楊芳認為,前夫是沒資格拿走的,自然是屬于自己的,畢竟分居這幾年來一直是由她照顧孩子,可最後顯然這筆錢她也沒有資格配置設定。

其實,未成年人不管任何方面都受保護,就算在拿到壓歲錢時,李小華和李一鳴年紀還小,不滿八周歲,可也不能改變這筆錢屬于他們本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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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任何離婚案子裡,夫妻倆都不能以父母監護人的身份,要求分走屬于孩子們的财産,隻能說是代為管理。

或許兩人在離婚之後,最關注的就是這些錢财和房子該怎麼分,可在孩子看來,這些并不重要,他們最想要的仍然是一家人能開心生活下去。

金錢在婚姻中的地位無可否認,但當夫妻為了錢而翻臉反目,最終受傷最深的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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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往往無法了解父母為何要分開,他們會感到困惑、害怕。許多孩子甚至會錯誤地認為父母離婚是因為自己,進而産生自責和内疚,這樣的傷害往往做家長的都感受不到。

孩子需要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中成長,而不是在充滿争吵和仇恨的氛圍中。如果當爸媽的不能解決家庭裡的問題,甚至在離婚過程中不顧及他們的感受,隻會讓孩子感到更加難過和擔心。

就算最後要決定離婚,也應該給孩子留下一個積極的印象。離婚後,可不能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而是要尊重了解,讓他們感受到就算父母分開了,對自己的愛是沒有改變的,也就不會影響他們心中對家庭的渴望和向往了。

注明:本故事純屬虛構,以案育人,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文中圖檔均經視覺中國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