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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打亂重分,是否合理?有反轉

作者:農小犟2

1982年我們國家開始施行“包産到戶”政策,第一輪土地承包期為15年。1997年又重分了一次土地,稱為二輪土地承包,期限為30年,2027年到期。這一期間,土地承包關系基本沒變化

從1997年至今,新出生人口幾乎沒有再經曆配置設定土地,1997年以後去世或者在世的老人,仍然有耕地。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打亂重分,是否合理?有反轉

農村土地現狀

比如:有的農村家庭隻剩一兩口人,手中卻握有十幾畝土地。而有的家庭人丁興旺,達到了幾十口人,全家卻隻有三、五畝地的現象。是以,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到期後,就成為了農民廣泛關注和熱議的焦點,希望有所變化,或者維持現狀。

農村土地打亂重新配置設定?還是保持現狀?意見不一

有人認為:按照常理來講,打亂重分,或許更加公平、合理,根據人口變化而調整。

有人認為:根據現狀來看,打亂重分,麻煩多、沖突大。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打亂重分,是否合理?有反轉

目前來看,根據國家提前釋放出來的信号,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農村土地打亂重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農民皆說:1997年配置設定土地,是非常公平的。如果2027年再打亂重分,公平性難以掌握,老一輩農民對土地依賴性很強。反觀當下的年輕人,幾乎不會依賴土地謀生,更不願意留在農村務農。是以,打亂重分,或許隻會讓土地閑置,荒蕪、無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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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近些年的“三農”政策來看,無論是土地确權、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種種迹象表明,國家是為了促進土地改革,向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農業看齊,傳統農業向新型農業轉型。

農村人普遍都經曆過這兩種現象:

一、二輪土地承包時,爺爺奶奶分到了土地,爺爺奶奶去世或者爺爺奶奶在世,承包的土地由子女耕種。

二、1997年以後出生的,在土地承包期30年内,幾乎沒有分到土地。這也是農村“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現狀。

“死人有地,活人無田”,這兩種現象受到人們的讨論和熱議,有人說公平,有人說不公平,衆說紛纭!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打亂重分,是否合理?有反轉

從我們國家目前的土地承包政策來看,二輪土地承包30年到期後,一般不打亂重分,也就是說,2027年後出生的農村人,依然配置設定不到土地。進而造成“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循環。去世的農村老人,土地由子女繼承。而新出生、新添加的農村戶口不添地。

目前來看,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以後,不會打亂成分。是以,農村新出生人口,也不會分到土地。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我們國家對于土地政策,計劃再延續30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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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打亂重分,是否合理?有反轉

總體政策不會改變,農民手中的土地保持現狀,不打亂成分。當然,很多農村有“預留”機動土地,新出生的農村人口,可以申請農村機動地或者新開荒的土地,以此給新出生的農村人口分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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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有些家庭因種種原因“整戶消亡”!就是整個家族的人不存在了,這種家庭的土地,可以由村集體收回,再配置設定給沒有土地的農村人口。

如果村内有機動地、“整戶消亡”的現象,農村新出生人口,可以配置設定到土地的幾率增大。當然,有的村子,機動地已經配置設定完,無機動地可用,又不具備新開墾荒地的條件,整村沒有“整戶消亡”的情況!那麼,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新出生的農村人口,或将很難分到土地。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不打亂重分,是否合理?有反轉

作為農村人,在農村無地可耕,無地可種,又分不到土地,則無法保障農民在農村的正常生活。當然,根據一些無地農民的現狀,國家或許會拿出補貼資金和政策福利,當地政府因地制宜,因人而異想辦法,給予無地可耕的農民,經濟上的補助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