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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作者:ioncology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的健康相關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丨ASCO 2024

編者按:根治性前列腺切除術後生化複發的前列腺癌患者,前列腺特異性抗原倍增時間較短,遠處轉移和前列腺癌特異性死亡發生率較高。而既往PRESTO研究結果表明,強化雄激素剝奪治療可延長這類前列腺癌患者的無生化進展生存期(bPFS)。在今年的ASCO大會上,一項研究對PRESTO研究中的強化ADT方案進行了健康相關生活品質分析,本刊特别整理,以飨讀者。

摘要号(報告類型):5006(Oral Abstract Session)

英文題目: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 (HRQOL) results from PRESTO (AFT-19), a phase 3 randomized trial of intensification of androgen blockade in patients with high-risk biochemically relapsed castration sensitive prostate cancer.

中文題目:PRESTO(AFT-19)研究的健康相關生活品質(HRQOL)結果,該研究為一項針對高危生化複發去勢敏感性前列腺癌患者強化雄激素剝奪治療的Ⅲ期随機試驗

背景:

PRESTO試驗(NCT03009981)顯示,在接受過根治性前列腺切除術後生化複發的前列腺癌患者中,PSA倍增時間≤9個月且正常影像學未發現轉移性疾病證據的情況下,與雄激素剝奪治療(ADT)單用相比,強化ADT治療52周可延長PSA無進展生存期,其中ADT聯合阿帕他胺的PSA-PFS為24.9個月,高于對照組的20.3個月,HR=0.52;ADT聯合阿帕他胺和醋酸阿比特龍及潑尼松的PSA-PFS為26.0個月,高于對照組的20.0個月,HR=0.48。這項研究進一步分析了患者的健康生活品質(HRQOL)結果。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方法:

HRQOL測量包括潮熱相關日常幹擾量表(HFRDIS)、擴充前列腺癌綜合指數(EPIC)-26性功能領域、PROMIS疲勞簡版量表和EQ-5D-5L,共評估了504名患者的總體生活品質。這些HRQOL測量的已發表最小臨床重要差異門檻值分别為:HFRDIS 1.66分,EPIC性功能10-12,PROMIS疲勞3-5,以及EQ-5D-5L 0.06。使用一般線性混合模型估計根據意向治療法在各組間HRQOL的平均差異。

結果:

各組間的患者基線特征保持均衡。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對于EPIC性功能評分,組間并無顯著差異,也未超過臨床重要差異門檻值。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而在EPIC激素方面,同樣組間并無顯著差異,也未超過臨床重要差異門檻值。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對于HFRDIS,組間無顯著差異;但相對于單純ADT組,ADT聯合阿帕他胺和阿比特龍組超出了臨床重要差異門檻值。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對于PROMIS疲勞評分,組間并未超過臨床重要差異門檻值。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同樣,組間的EQ-5D-5L指數評分也無統計學顯著差異,同時也未超過臨床重要差異門檻值。

強化ADT治療未對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健康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總之,在強化ADT治療(B組,C組)與單純ADT(A組)間,任何HRQOL測量均未報告統計學上顯著差異。

結論:

ADT聯合阿帕他胺,或ADT聯合阿帕他胺和醋酸阿比特龍和潑尼松至52周的強化ADT治療,可改善患者的PSA無進展生存期,但并未對HRQOL産生負面影響。這些HRQOL結果進一步支援對高危生化複發前列腺癌患者進行強化ADT治療。

參考文獻:

Ronald C. Chen, Gina L. Mazza, Briant Fruth, et al. 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 (HRQOL) results from PRESTO (AFT-19), a phase 3 randomized trial of intensification of androgen blockade in patients with high-risk biochemically relapsed castration sensitive prostate cancer. J Clin Oncol 42, 2024 (suppl 16; abstr 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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