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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臨港新片區促進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通知

作者:科創導師

為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文化産業發展,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文化産業發展若幹政策》(滬自貿臨管規範〔2023〕6 号)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 2024 年度臨港新片區促進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範圍

支援臨港新片區範圍内數字内容、演藝、影視、藝術品、文化裝備、創意與設計、出版等産業發展,文化創意産業園區

建設,優質文化企業和機構落戶,以及舉辦品牌度較高的大型活動。

二、申報條件

支援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符合《2024 年度(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确定的支援範圍;

2、項目申報機關應是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财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産城融合區的文化産業領域企業或機構,以及經認定後可列入支援範圍的與文化産業相關的重大項目建設機關和品牌活動舉辦機關;

3、項目申報機關運作管理規範、經營狀态正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人治理結構規範、财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4、建設類項目須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後開工,且截至目前實際投入比例原則上達到 30%以上;其他類項目須已完成,且完成時間或完成後取得的資質等成果統計時間為2023年6月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時間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

(二)申報途徑

1、線上申報

申報機關需通路“一網通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臨 港 新 片 區 管 理 委 員 會 ”官 網 ,點選“線上服務”子產品進入下拉頁面,找到“辦事彙”,然後點選“臨港新片區财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系統”,通過“法人一證通”登入進入财政系統首頁,點選左側導航欄“政策大廳”,檢索政策名找到對應政策,點選“扶持申報”按鈕即可進入申報頁面,網上填寫項目申請資訊,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資料(上傳的附件除視訊外均須為 PDF 格式,可上傳多個檔案)。完成所有填寫和上傳後,點選“申報”按鈕正式送出。詳細指引可參考附件申報手冊。

2、線下送出材料

申報機關完成線上申報後,需線下送出材料。注意線上申報與線下送出的填報内容須完全一緻。線下送出材料的時間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9日(工作日,每日9:30-16:00)。申報機關應 A4 紙列印申報表,同其他材料一起于左側膠裝成冊一式二份,于申報截止日前報送至位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39 号創晶科技中心 T3 會議中心一層(一站式服務中心),聯系人:黎老師、徐老師(聯系電話:23300228)。材料須現場遞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過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還。書面材料封面蓋申報機關公章,右側加蓋騎縫章,《申報表》申報機關意見欄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三)評審方式

申報項目經過預審、初審、複審等環節,管委會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采取材料稽核、會議評審、現場考察等方式。

(四)資金撥付

管委會相關部門按程式落實專項資金撥付工作,并會同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上海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财政扶持資金項目區級配套資金在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監督管理

項目執行過程中,項目機關應當按照協定的約定實施項目,按照要求定期報送項目進展及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情況。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等對項目實施機關進行不定期檢查。項目實施機關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專項資金,不得擅自擠占、截留和挪用。對侵犯知識産權或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部分或全部追回資助資金、取消 3 年内新項目申請資格等處罰措施。在申報當年度及評審期間,如申請項目涉及法律訴訟糾紛的,取消或暫停該項目當年度申報資格。

2024 年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援數字内容産業發展

(一)扶持标準

1、深挖動漫遊戲文化潛力,支援原創動漫、遊戲的創作和推廣。鼓勵市場主體充分挖掘展現臨港新片區特色的動漫遊戲題材,投資創作以滴水湖等城市風光、人文風貌為創作對象的網絡動漫或網絡遊戲、手遊等優秀原創項目。社會反響良好的優秀原創動漫、遊戲作品,經評審認定,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獎勵。

2、加大動漫遊戲形象應用,支援原創動漫遊戲場景化布局。鼓勵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展現臨港新片區特色的動漫遊戲特色街區或動漫遊戲體驗館、主題館等設施的,總投資額達到 1000 萬元以上的,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500 萬元。扶持資金分三批撥付,首期撥付 3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撥付 30%,正式營運三個月後撥付40%。鼓勵市場主體将能展現臨港新片區形象或滴水湖主題形象的動漫作品制作成城市雕塑或景觀獨幕喜劇,并安裝于環湖區域等合适位置,經評審認定,給予每件落地作品一次性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獎勵。

3、推動數字場景建設,支援商文體旅業态創新融合。鼓勵市場主體充分利用 VR、AR、MR 等技術,通過互動導覽、數字型驗、舉辦虛實融合的節慶賽事等方式,探索開發具有臨港新片區特色的标志性場景,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 萬元。鼓勵建設虛拟演藝、虛拟旅遊場景等文旅線上平台,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建設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準許檔案,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内容和方案、建設目标、投資估算等),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階段性)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及申報機關自籌資金出資證明;

7、申報作品類項目,須提供作品權屬證明材料,作品介紹(含作品名稱、作者、内容簡介、社會反響情況描述等),及相關合同、發票等憑證;

8、申報場景、平台類項目,須提供項目開發營運總結報告,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營運情況、經濟社會效益,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支援演藝産業發展

(一)扶持标準

1、推進演藝場館建設,支援拓展多點布局、多元融合、品類齊全的演藝空間。支援市場主體在滴水湖環湖景觀帶、城市公園帶、綠地廣場、商業綜合體、辦公樓宇、産業園區等區域建設演藝場館或空間。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0 萬元。扶持資金分三批撥付,首期撥付 3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撥付 30%,正式營運三個月後撥付 40%。

2、繁榮演藝新業态,支援精品劇目的創作、孵化和展演。鼓勵市場主體創作“以人民為中心”、展現人民城市理念、展現滴水湖特色的精品原創力作。對在臨港新片區創作、排練并首演的優秀原創劇目,經評審認定,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 100萬元的開演補貼;如該劇目年演出量達到 50 場以上,經評審認定,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補貼。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建設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準許檔案,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内容和方案、建設目标、投資估算等),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階段性)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及申報機關自籌資金出資證明;

7、申報劇目類項目,須提供作品權屬證明,創作、排練、演出等合同,及年演出資料統計和證明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支援影視産業發展

(一)扶持标準

1、深化影視産業工業化發展,支援建設符合國際行業标準的高科技影視攝制基地。鼓勵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影視綜合基地、影視後期制作、特效技術應用與研發、影視大型活動綜合配套等項目。對總投資額達到 5000 萬元以上的,綜合考慮項目品質,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0 萬元。扶持資金分三批撥付,首期撥付 3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撥付 30%,正式營運三個月後撥付 40%。

2、搭建影視産業公共服務平台,支援影視後期制作及專業服務企業發展。鼓勵市場主體在影視創作、發行、票務、後期制作等關鍵領域投資建設影視産權交易、技術服務、裝置租賃、衍生品開發、智能票務服務、資源共享和人才教育訓練平台等公共服務平台,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的補貼。

3、繁榮影視劇作品創制,支援電影、電視作品在臨港新片區取景、攝制和後期制作。

(1)對臨港新片區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投資拍攝的電影或電視作品,獲得國際 A 類電影節主要獎項或國内著名電影電視節主要獎項的,區域社會發展貢獻達到一定标準,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獎勵。

(2)對臨港新片區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投資拍攝的電影作品在全國院線放映,票房達到 1 億元至 3 億元(不含 3 億元)、3 億元至 5 億元(不含 5 億元)、5 億元以上的,區域社會發展貢獻達到一定标準,經評審認定,分别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300 萬元、500 萬元的獎勵。

(3)對臨港新片區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投資拍攝的電視劇、網絡自制劇、網絡綜藝等,在中央電視台主要頻道或收視率排名前五的省級衛視黃金時間段首播的,區域社會發展貢獻達到一定标準,經評審認定,給予每集最高不超過 3 萬元的獎勵;在國内主要視訊網絡平台播出的,區域社會發展貢獻達到一定标準,經評審認定,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獎勵。

(4)對臨港新片區企業參與出品(出品排序前三名),且在臨港新片區取景拍攝或後期制作的影視作品等,在院線、電視台、國内主要視訊網絡平台上映、播出的,區域社會發展貢獻達到一定标準,根據市場表現,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獎勵。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建設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準許檔案,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内容和方案、建設目标、投資估算等),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階段性)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及申報機關自籌資金出資證明;

7、申報平台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準許檔案(如有),項目建設方案(含建設内容和方案、投資預算等),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8、申報作品類項目,須提供作品播映許可(含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網絡視聽節目上線備案等),扶持條款要求的獎項、票房、收視率、點播量、取景點清單以及與臨港新片區公司後期制作合同、發票等證明,及影片 DVD,電視劇、網絡自制劇、網絡綜藝等作品片段視訊;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支援藝術品産業發展

(一)扶持标準

1、促進海内外藝術品交易,支援打造藝術品展示交易平台。對臨港新片區藝術品拍賣機構,在臨港新片區全年舉辦 2 場以上、總成交金額超過 5000 萬元的高水準藝術品拍賣會的,經評審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的補貼。

2、強化藝術品牌建設,支援形成藝術品産業集聚區。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博物館、美術館、藝術館、展覽館、藝術家集聚區等文化藝術場館或設施建設,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0 萬元。扶持資金分三批撥付,首期撥付 3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撥付 30%,正式營運三個月後撥付 40%。鼓勵市場主體參與上述場館或設施的營運管理,對于營運效益良好、服務滿意度較高的市場主體,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營運費用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 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藝術品交易類項目,須提供拍賣許可(如文物拍賣許可證、準予許可決定書等),藝術品拍賣會介紹資料,及單場拍賣成交記錄的相關憑證(如拍賣記錄備案表等);

7、申報建設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準許檔案,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内容和方案、建設目标、投資估算等),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階段性)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及申報機關自籌資金出資證明;

8、申報營運類項目,須提供場館營運成效說明與相應證明材料,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營運情況、經濟社會效益,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支援文化裝備産業發展

(一)扶持标準

1、加強産業科技創新,支援文化重點領域裝置研發和生産。鼓勵符合政策條件的内外資企業從事遊戲遊藝裝置生産和銷售,經内容稽核後面向國内市場銷售。對被評為國内首台首套的裝備項目,經評審認定,按照不超過銷售合同總額的 2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 2000 萬元;對被評為國際首台首套的裝備項目,經評審認定,按照不超過銷售合同總額的 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 3000 萬元。

其中首台首套裝備是指使用者首次使用的前三台或前三套裝備産品。原則要求研制生産機關與使用者簽訂的合同不超過 3 個,且合同之間的時間跨度不超過半年。

2、提升文化裝備能級,支援引進境外高端文化裝置。支援市場主體進口與影視、演藝、遊戲、遊藝等産業相關的高端文化裝備,單件或單套采購金額超過 500 萬元的裝置,經評審認定,給予一定補貼,每家申報主體每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1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首台首套裝備類項目,須提供獲得國際國内首台首套裝備項目認定材料,裝備銷售合同和收入票據憑證;

7、申報裝置引進類項目,須提供裝置引進證明材料,相關裝置的報關材料、完稅證明、采購合同和發票等憑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支援創意與設計産業發展

(一)扶持标準

促進時尚創意産業發展,支援打造創意設計中心或時尚精品地标。鼓勵市場主體在環湖、園區、商圈等區域打造集聚創意品牌、創意産品、創意人物、創意活動為一體的創意設計中心或時尚精品地标,總投資額達到 1000 萬元以上的,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000 萬元。扶持資金分三批撥付,首期撥付 3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撥付 30%,正式營運三個月後撥付 40%。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準許檔案;

7、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内容和方案、建設目标、投資估算等),及申報機關自籌資金出資證明;

8、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階段性)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支援出版産業發展

(一)扶持标準

大力推進全民閱讀,支援圖書館及品牌實體書店可持續發展。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圖書館建設,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總投資額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0 萬元。扶持資金分三批撥付,首期撥付 3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撥付30%,正式營運三個月後撥付 40%。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圖書館的營運管理,對于營運效益良好、服務滿意度較高的市場主體,經評審認定,按不超過營運費用的 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 萬元。鼓勵實體品牌書店多業态融合發展,對新入駐的品牌書店,按照品牌影響力、建設規模、投資規模等,綜合考慮經濟和社會效益,經評審認定,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補貼。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建設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準許檔案,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内容和方案、建設目标、投資估算等),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階段性)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及申報機關自籌資金出資證明;

7、申報營運類項目,須提供場館營運成效說明與相應證明材料,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營運情況、經濟社會效益,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8、申報品牌書店的,須提供申報機關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書店基本情況、建設規模、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描述,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舉辦活動、客流量等經濟和社會效益,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支援文化創意産業園區建設

(一)扶持标準

加大園區集聚力度,支援文化創意産業園區建設。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營運文化創意産業園區,經評審認定,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獎勵。對獲評國家級文創産業園區的,給予不超過 300 萬元獎勵;對獲評市級文化創意産業園區的,給予不超過 200 萬元獎勵;對獲評市級文創産業示範樓宇的,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對獲評市級文創産業示範空間的,給予不超過 50 萬元獎勵。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獲得國家級或市級授牌的證明材料;

7、申報營運類項目,須提供園區公共功能建設或營運項目基本情況介紹,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相關委托營運管理合同等。

九、支援文化企業和機構落戶

(一)扶持标準

支援優質文化企業和機構落戶臨港新片區。對新入駐的文化領域企業和機構,經評審認定,給予一定的辦公場所租金或購置補貼,租金補貼不超過年租金的 30%,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200 萬元;購置補貼不超過購房金額的 30%,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 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租金補貼類項目,須提供申報補貼周期内的租金發票、付款憑證,及場地照片等;申請購置補貼的,須提供購房合同及發票、付款憑證、場地照片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十、支援舉辦大型活動

(一)扶持标準

提升節展活動品質,支援舉辦品牌度較高的大型活動。對于承諾在臨港新片區至少連續三屆主辦或承辦具有國内外重大影響力的音樂節、藝術節、博覽會、交易會、展覽、演出、賽事、評選、論壇、峰會等文化活動項目,經評審認定,國際級項目總費用達到 800 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總費用的 4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800 萬元;國家級項目總費用達到500 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總費用的 4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500 萬元;市級項目總費用達到 300 萬元以上的,按不超過總費用的 4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 300 萬元。單個項目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屆。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機關辦公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産證或自有房産證明);

4、申報機關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财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後新注冊的機關提供最新的稅控财務報表);

5、申報機關稅務登記地證明檔案并加蓋公章(登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衆查詢-企業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查詢結果-點選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活動方案、活動總結報告(含舉辦情況、經濟和社會效益等);

7、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活動參與人數、營運情況、經濟社會效益,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8、活動在臨港新片區至少連續三屆舉辦的承諾書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來源:上海臨港新片區

上海産業政策服務中心

政策服務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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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釋出的政策内容由上海産業政策服務中心整了解讀,如有纰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産業政策服務中心:權威的政策輔導+園區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專項補貼資金,包括上海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務委和各區部門政策資金項目。專業規劃,重點申報,確定立項,獲得扶持資金。

園區招商:上海市級園區,直招企業入駐,簽訂扶持協定,落實企業退稅,安排人才落戶,土地廠房免租。鼓勵人才創業,0元注冊公司,免費提供位址,輔導申報創業政策補貼資金。2024年度臨港新片區促進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通知 - 上海科創政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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